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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604-108386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4-20 16:09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禄劝高精度纳米钛及铷铯稀贵金属提纯技术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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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禄劝高精度纳米钛及铷铯稀贵金属提纯技术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20 16:09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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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禄劝高精度纳米钛及铷铯稀贵金属提纯技术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禄劝高精度纳米钛及铷铯稀贵金属提纯技术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8-530128-04-01-450348

建设单位:禄劝铷铯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建设地点:云南禄劝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内113

环评单位:云南佳洵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云南禄劝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11栋三楼,建筑面积3913.24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高精度纳米钛及铷铯稀贵金属的提纯技术研究。项目无土建工程,仅对房间进行内部改造及装修。项目不涉及中试及规模化生产环节。科研人员仅在实验区内开展研发工作,不设置食宿设施。项目建设内容分为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实验规模:年开展纳米钛提纯技术研发200批次,铷提取分离技术研发150批次,铯提取分离技术研发150批次。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36.6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为在标准化厂房内进行装修并安装实验设备。施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噪声、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

(一)废气

施工期主要是在室内进行,散料应覆盖,关闭门窗施工,设置防尘网,及时清扫地面并洒水降尘。施工扬尘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云南禄劝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

(三)噪声

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机械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选用低噪声机械进行作业。施工期间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进行施工作业,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避开中午12:0014:00之间进行施工,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06:00进行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规定的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可回收的废弃包装外售资源回收单位,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指定点堆存,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废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实验废气、投料等过程产生的废气。

1)有组织排放废气

盐酸量取过程、钛精矿酸解还原过程会产生氯化氢,通过通风橱收集;投加钛精矿粉会产生颗粒物,通过在反应釜上方设置集气罩;纳米钛粉卸料和分装过程产生颗粒物,通过通风橱收集;铷铯金属提纯试验原辅料拆包、投料过程、反应残渣清理过程产生颗粒物,通过通风橱、集气罩收集。

上述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经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浓度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2)无组织排放废气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经有组织收集的颗粒物、氯化氢。无组织废气经车间阻隔后呈无组织排放。

地表废水

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来源于纯水制备浓水、地面清洁废水。

纯水制备浓水、地面清洁废水,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云南禄劝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污水处理站处理,最终进入禄劝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

项目通过采取产噪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项目所在区域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

纯水制备滤芯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五)环境风险

规范管理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暂存、转运、委托处置的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本项目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四、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废气:废气量70m³/a,氯化氢5.43kg/a,颗粒物0.055kg/a。废水:废水排放量131.23m³/aCOD 0.030t/aBOD50.011t/a,氨氮0.004t/a,总磷0.0004t/a,纳入云南禄劝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污水处理站)考核。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禄劝高精度纳米钛及铷铯稀贵金属提纯技术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提出听证申请。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传真:0871-68918226

通信地址:昆明市禄劝县屏山街道秀屏路22

邮编:651500



附件:禄劝高精度纳米钛及铷铯稀贵金属提纯技术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