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龙乡集镇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云龙乡集镇管理办法》制定的意义是什么?
随着云龙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集镇作为区域经济文化中心的地位日益凸显,群众对集镇环境的要求日益提高。但与此同时,集镇建设与管理中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占道经营、违规搭建现象屡禁不止,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突出,交通秩序混乱引发安全隐患,市场管理缺乏统一规范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居民生活质量,也制约了乡镇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进一步强化集镇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明确各方责任,建设产业兴旺、宜居宜业、绿美富饶的云龙,打造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环境优美的集镇,提升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巩固卫生乡镇创建成果,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云龙实际,研究制定了《云龙乡集镇管理办法》。
二、文件制定依据及程序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村庄及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昆明市违法建筑处置办法》等法律法规,云龙乡人民政府于2025年6月上旬着手文件起草,至7月中旬成稿,7月7日云龙乡在政府门口、大厅粘贴了《云龙乡集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30日广泛收集社会人士、各中心站所、各单位、各村委会意见。驻乡各有关单位、居民代表、7个村委会反馈了意见,云龙乡人民政府已按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7月9日云龙乡人民政府组织云龙乡集镇居民代表、商铺代表、驻乡各有关单位代表、人大代表,涉及中心站所负责人召开了《云龙乡集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会及听证会。2025年7月15日,云龙乡将该《办法》向云龙司法所及云龙乡法律顾问(云南新楚律师事务所)发函,云龙司法所7月16日回函,《办法》通过合法性审查;8月8日云龙乡人民政府将《办法》报请乡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8月8日,《办法》经云龙乡人民政府审核后签章印发。8月8日,云龙乡人民政府将《办法》报请在政府大厅、门口公示栏进行了公告。8月15日向司法局提请备案,9月13日县司法局反馈备案意见。云龙乡将《办法》结合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了制定程序,于9月13日重新公示,于10月13日重新经云龙乡人民政府审核后签章印发,并提交县司法局备案。
三、主要内容包含哪些方面?
《办法》包括七章二十五条,主要内容为:
第一章总则,介绍出台该《办法》的目的实施原则、管理工作四个方面,明确由乡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集镇管理相关工作,由乡村规划部门牵头负责集镇管理的具体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违反集镇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二章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按照新建或改(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四个类别进行管理,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集镇规划区新建或改(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符合云龙乡集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要求,并按照相关程序到乡自然资源所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办理手续。
第三章环境卫生及公共设施管理,包括集镇卫生清扫、生活垃圾处置、门前“三包”等五个类别进行管理,介绍了集镇环境卫生采取对外承包,实行全天保洁,严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在垃圾箱内烧垃圾、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乱扔瓜皮果核、在公共场所焚烧垃圾以及其它产生有害气体等行为,以及门前“三包”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明确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砍伐、破 坏、损毁绿化树木,不得破坏、损毁、占用集镇交通、卫生、消防、电力、通讯、供水等公共基础设施,违反相关规定乡人民政府将依法依规处置,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或构筑临时建筑物及其它设施的,需经乡人民政府批准,按批准的使用范围、时间执行并缴纳占道费,产生的杂物废弃物必须及时清运并在临街工地设置安全施工设施。
第四章交通及市场秩序管理,规定了严禁乱停乱放、违规占用停车位,介绍了哪些车严禁驶入云龙乡辖区内硬化道路,引导农副产品进入标准化农贸市场经营和违规经营处理六个方面内容。
第五章集镇污水及河道管理,介绍了河道、沟渠及管理范围内禁止倾倒垃圾、丢弃死畜死禽、乱占乱采乱搭乱建、电鱼、毒鱼、炸鱼等,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介绍了集镇规划区范围内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污染物、污水排放达标后才能接入排污管网。
第六章责任追究,介绍了违反办法的责任追究问题,由乡人民政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乡镇(街道)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或者报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第七章附则,介绍办法实施时间以及解释部门,本办法由云龙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自2025年11月13日起施行。
四、门前“三包”具体指的是?
(一)包卫生。自觉清扫门前及所辖区域内的卫生,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干净,不准向街面、下水道、排水沟乱丢各种垃圾物、死牲畜、有毒物等污染物品,同时按标准缴纳卫生费。自觉将垃圾倒入环卫作业附近的垃圾桶,做到商店、住户内垃圾不外扫、不乱堆、不乱扔、不乱倒,污水不乱泼,餐饮行业油烟排放不超过环保规定,劝阻他人在责任区内乱倒垃圾、乱扔废物等损害环境卫生的行为,共同维护好环卫公共设施。
(二)包绿化。保护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花坛、绿地等绿化设施。严禁故意损害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禁止攀折花木、践踏绿地,不得在树干、树枝上钉钉子和乱挂杂物;责任区内树坑、绿地内无垃圾、污水和杂物,无故意占用、污染绿地等行为。
(三)包秩序。积极维护责任区域内的良好秩序,门前经营秩序规范,无违规设置摊点、占道作业、占道经营等现象,无堆放 杂物、乱搭乱建、乱挂乱晒等行为,无车辆占道停放,无占道休 闲、生活、娱乐等行为,无噪音扰民和临街叫卖,无乱张贴户外 小广告等“牛皮癣”。
五、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该《办法》的印发日期是2025年10月13日,自向社会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为长期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