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禄劝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就禄劝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云南省上一轮区片综合地价于2023年11月18日公布实施,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5〕90号),禄劝县正在开展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
为做好禄劝县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禄劝县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5月8日对有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进行了意见征询,并结合我县实际,对反馈意见进行整理分析。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事项
就禄劝县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拟延续执行《2023年禄劝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二、区片价延续执行范围及标准
1.区片划分:本次区片划分维持上一轮(2023年制定)不变。
2.区片价标准:本次地价标准、地类已调节系数等均维持上一轮(2023年制定)政策不变,具体标准详见附件《禄劝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2025年征求意见版)》。
三、公示及征求意见期限
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24日(共30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1qzrzyj@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地价标准意见”)
2.联系电话:0871-68913475(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五、其他说明
1.社会公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单位及个人对禄劝县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延续执行《2023年禄劝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馈至县自然资源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2.反馈意见需提供真实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具体建议内容。
特此公告。
附件:禄劝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表(2025年征求意见 版)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