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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502-961401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1-07 10:27
名 称: 关于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岗位申报推荐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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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岗位申报推荐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7 10:27 浏览次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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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 工人技师岗位申报推荐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

为规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师岗位推荐申报管理工  作,禄劝人社局于2021年2月印发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  业单位工人技师岗位申报推荐实施办法(试行)》(禄人社通〔2021〕10 号)。

该试行《办法》实施四年来,对规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 师岗位申报推荐工作,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因拟定政策时的局限性, 原试行《办法》的部分规定和条款与现行相关政策不符,县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原试行《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经县 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 工人技师岗位申报推荐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及时宣传并贯彻 执行。原《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岗位申报推


荐实施办法(试行)》(禄人社通〔2021〕10号)终止执行。

附件:《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岗位申报

推荐实施办法》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 岗位

申报推荐实施办法

为规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师岗位推荐申报管理工 作,根据《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人事厅<关于试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资格考评和聘任的通知>》(云劳社〔2004〕23 号)、《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劳社发〔2004〕14号)、《关于印发昆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师岗位评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昆人社通〔2004〕9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化创新 人才机制体制,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进一步优化 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评聘,畅通晋升渠道,激发技术工人工 作热情,加强全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评聘原则

(一)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技师岗位职数按照退一补一”原则,统筹管理,调剂使用;

(二)技师岗位推荐申报坚持“标准统一、公平公开、统筹兼 ”原则,实行量化评分推荐申报;

三、评聘范围及工种

全县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符合技师申报条件的级工均可申报。本年度内档案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 推荐申报。申报技师岗位培训的工种,按照当年省人社厅公布工种规定执行。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认真履职,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刻苦钻研技术,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职业(工种)关键的技术问题和工作难题,工作中有突出成绩;

3.具有传授技艺,培训中、高级技术工人的能力;

(二)其他条件

1.工作年限25年及以上,并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证书 5 年及以上;

2.申报汽车驾驶技师的技术工人,同时还须具备持有 A 类或 B 类汽车驾驶证,连续安全行车 10 年或累计安全驾驶 20 万公里以上;

(三)禁止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当年不得参加技师申报推荐:1.受党纪、政纪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期限未满的;

2.因受处分降低岗位等级或开除公职重先工作不满两年的;

3.前期已被推荐参加技师培训,但因个人原因未能取得技师等级资格证书的;

4.所持高级工等级证书为社会化考试取得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或不定等次;

6.在申报时聘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

7.法院判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原因不宜参加申报的。

五、量化评分及推荐标准

(一)量化打分分值构成:

1.个人年龄得分:每满1岁得1分;

2.工作年限得分:工作年限每满1年得2分; 3.高级工履职年限得分:每满1年得3分;

个人年龄、工作年限、高级工履职年限不足1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

4.学历得分:大学本科以上5分,大学本科3分,专科2分,专科以下1分;

5.高级工持证以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得分:每2分;

6.获奖得分:高级工持证以来:获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办局、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表彰奖励的每次2分;获省委各 部委、省政府各办厅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表彰奖励 的每次计4分;获中央各部委、国务院各部委办局、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表彰奖励的每次计6分;获中共中央、国务院、全 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央军委表彰奖励的每次计8分;获国家荣誉 每次计10分、获记大功每次计5分、获记功每次计3分、获嘉奖每次计1分;获得世界级、国家级、省级、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名次的分别计10分、8分、5分、3分。

(二)量化打分计算公式:

技师申报推荐量化得分=个人年龄得分+工作年限得分+高级工履职年限得分+学历得分+高级工持证以来年度考核优秀得分+获得表彰奖励得分。技师申报推荐量化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因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获得记功奖励、因一年年度考核优秀 获得嘉奖奖励不计分;表彰奖励事项须为个人获得的表彰奖励,集体表彰奖励不计分;因同一事项受到多级表彰奖励的,按获表彰奖最高级别计分;获得的各级各类表彰奖励以文件或证书为准。

(三)推荐比例

鉴于男女技术工人退休年龄不同,量化打分时男女分别排名。按照技师岗位申报人员得分高低依次排名,根据当年退休的技师空岗数,从高分到低分取排名前列者,按男、女分别推荐作为技师申 报人选(如:当年男技师退休6人,则推荐6人,女技师退休4人,则推荐4人)。若当年无退休的男技师,推荐的男性按技师空岗数20%予以推荐,女性亦同。若量化评分分值相同,以距离法定退休年龄短的优先推荐。

六、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岗位申报推荐实施办法(试行)》终止执行。

七、本办法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关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 技师岗位申报推荐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