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
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相关部门:
根据《昆明市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昆医保通〔2024〕49号)文件精神,为确保 2025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缴费标准
(一)普通参保人群个人缴费标准
2025年度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参保人群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二)各类特殊、困难人群个人缴费标准
1.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20元;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标准为每人每年355元。
2.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280元。
3.属禄劝户籍人口,参加禄劝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个人不缴费。
4.符合《关于调整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补助标准和资格确认条件的通知》(云卫家庭发〔2018〕1号)文件规定的属禄劝户籍的计划生育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除外)的成员在禄劝本地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20元。
5.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孤儿、包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城乡居民中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独生子女死亡或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伤残、女方满49周岁不能再生育子女或不具备合法收养子女条件的)成员、个人不缴费。
6.在大中专院校就读的禄劝籍学生,在就读学校参加省级大学生医保,2024年已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回禄劝参保。
7.鼓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的地区,探索通过慈善帮扶、公益捐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或扶贫项目资产收益等帮助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缴费。
8.对符合多种资助参保条件的“特殊人群”,按“就高”原则给予资助参保,剩余部分由个人缴纳。
9.参保人个人缴费金额以缴费时的参保身份为准,后因参保身份调整的,不再进行补缴或退费。确因系统原因缴费金额出现与参保身份不一致的金额请及时与县医保局及县税务局联系,错缴部分由税务局按原缴费渠道退回。
10.云龙水库水源区乡镇农业人口和秀屏社区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每人每年定额补助200元,其余不足部分由个人承担,受其他政策减免的不享受此政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缴补分离,先缴后补”原则,由农户按照市县文件要求自行缴费,补助部分由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拨付乡镇(街道),再由乡镇直接兑付至农户。
11.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未纳入监测的脱贫户参保人员名册以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提供的为准;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参保人员名册以县民政局提供的为准;残疾人参保人员名册以县残联提供的为准;计划生育家庭、特殊计划生育家庭参保人员名册以县卫健局提供的为准。
12.在2025年禄劝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内,积极鼓励支持引导在禄劝工作、经商、居住的非禄劝户籍人员在禄劝参保登记缴费。
二、集中参保缴费期
2025年度禄劝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参保人群集中缴费期自2024年9月1日至12月25日。新生儿、各类特殊困难人群、职工医保参保转居民医保参保等各类特殊参保人群参保缴费时间不受集中缴费期限制。上级部门相关政策有调整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适时调整。
三、缴费方式
线上缴费方式为:关注“云南省网上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农行云南分微银行”微信公众号、“一部手机办事通”小程序,或下载“云南税务”APP、“云南农信”APP、“中国农业银行”APP、“一部手机办事通”APP自助完成在线缴费;也可登录“支付宝”首页搜索“云南省电子税务局”进入小程序,在支付宝首页“市民中心”中,点击“社保”后进入“社保缴费”按提示完成缴费。
线下缴费方式为:前往禄劝农村信用社通过银行柜面、惠农终端等自助设备进行缴费或选择农业银行部门网点的惠农POS机进行缴费。
参保登记方式为:新参保或者已停保再续保的可通过“云南医保”微信小程序进行参保登记并缴费,或者到乡镇(街道)社保所、县医疗保险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登记后,按上述方法缴费。
四、目标任务
(一)2025年各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任务数按《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社会经济统计年鉴2023》中2023年末户籍人口数的95%(不含职工医保)为目标任务数。
(二)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未纳入监测的脱贫户、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残疾人、计划生育家庭成员等特殊群体需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五、职责分工
(一)县医保局:负责城乡居民的参保登记、实收处理及全县参保人医保待遇的落实,牵头各乡镇(街道)、县级各相关部门做好2025年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在2024年9月1日至12月25日集中缴费期间按时将已缴费人员信息推送至各乡镇(街道),同时协调解决参保缴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县税务局:负责全县202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征收工作及错缴费用退费工作。
(三)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按要求审核认定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未纳入监测的脱贫户并提供花名册,每次动态调整后的当月向县医保局报送变动花名册。督促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未纳入监测的脱贫户2025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
(四)县民政局:负责按要求审核认定全县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并提供花名册,每次动态调整后的当月向县医保局报送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变动花名册。督促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全县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管理对象2025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
(五)县卫健局:负责按要求审核认定全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计划生育家庭人员并提供花名册。督促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全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计划生育家庭人员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
(六)县残联:负责按要求审核认定全县残疾人员并提供花名册。
(七)县财政局:负责做好汇算工作。
(八)县农村信用社:负责做好县域内各营业网点的缴费服务工作。
(九)县农业银行:负责做好县域内各营业网点的缴费服务工作。
(十)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户籍人口的参保缴费工作,确保特殊群体100%参保,户籍人口参保率不低于95%(不含职工医保)。
六、工作要求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是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参保缴费工作任务是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也是大竞赛的重要指标,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圆满完成下达的参保缴费工作目标任务。
(二)认真落实党中央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落实好各类“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工作,确保特殊群体100%参保,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坚决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三)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事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留死角,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在参保缴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县医保局、县税务局联系,联系电话:县医保局座机:66392488;税务局座机:68917276。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