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800462901000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 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 负责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的监督管理。
4. 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5. 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
6. 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7. 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8. 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按照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标准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 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
10. 指导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工作,监督管理县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2. 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级、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3. 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实施天然林保护、生态修复、低效林改造等一批国家、省、市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全县营造林任务21.2722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2122万亩,低效林改造0.56万亩,双重封山育林20万亩,草原生态修复0.5万亩,完成义务植树140万株)。持续开展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上一轮退耕还林4.5万亩、市级退耕还林16.985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1.5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13.3万亩,调运苗木57.95万株进行补植补造。完成退耕还林提质增效项目0.8万亩,培训核桃嫁接技术人员100人、花椒管理人员100人。
2. 推进林草产业发展,完成2023年600亩核桃高产高效示范基地建设任务。全面规范68.85万亩核桃、26.2万亩板栗、10.6万亩青(花)椒等特色经济林果基地抚育管护,累计完成核桃提质增效管理16万亩,板栗提质增效管理11万亩,青花椒提质增效管理0.9万亩。积极支持和培育林业产业化企业,组织4家林下示范基地申报,组织8家流转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的企业、合作社进行林地流转补助申报,申报补助资金165万元。
3. 开展漩窝塘国有林场保障性苗木基地建设,建设基地50亩,累计出圃苗木39200株,累计培育苗木45.05万株,其中:培育2年生以上苗木17个品种10.04万株,云南油杉良种移植上袋35.01万株。撒播黄连木种子200千克,预计出苗10万株。开展造林项目苗木质量检验9批次47.22万株,抽检种子1批次8900公斤,为禄劝绿美乡村建设及荒山造林绿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4. 组织实施2023年公益林林农补偿费的兑现工作,国家、省、市级公益林下达面积275.86万亩(国有面积11.93万亩,集体面积263.93亩),不兑现面积0.22万亩,实际兑现面积合计263.71万亩,兑现资金2637.1万元。着力推进林草病虫害检疫防治。完成县域内产地检疫苗木47亩,共计44.4万株,产地检疫率100%,调运检疫苗木37.4万株,复检苗木22.1万株,调运检疫木材20m3。完成全县168.1万亩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专项普查,调查率达133%,发现枯死松树643株,无松材线虫病发生。
5. 完成上级下达的非税收入和争取上级资金任务。2023年非税收入目标任务650万元,完成非税收入1162.42万元,完成年终任务的178.83%。2023年争取上级资金目标任务为15000万元,目前完成争取国家和省市资金9736.65万元,完成年终任务的64.91%。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3亿元,目前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65亿元,完成年终任务的85%,完成招商引资3388万元,完成新引进产业项目3个,完成项目包装任务3个。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规划财务科。
我部门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8人(离休0人,退休4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42辆。超编原因是全县的森林草原防灭火运兵车运水车由本单位购买但在各乡镇使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726.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77.94万元,占总收入的99.5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8.65万元,占总收入的0.5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964.47万元,下降23.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891.43万元,下降23.0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73.04万元,下降60.03%。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退耕还林、省级生态效益补偿、云龙水库水资源管理费。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971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6.00万元,占总支出的17.56%;项目支出8009.11万元,占总支出的82.4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021.40万元,下降23.7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90万元,下降1.32%;项目支出减少2998.50万元,下降27.24%;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退耕还林、省级生态效益补偿、云龙水库水资源管理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06.0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24.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1.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009.1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项目具体支出为: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270.28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183.54万元,林业产业发展资金299.99万元,森林火灾保险财政补助73.24万元,森林抚育157.5万元,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经费41.64万元,动植物保护3万元,林业科技推广项目4.67万元,乡土树种苗木生产示范基地建设2.97万元,低效林改造项目0.86万元,县级整合资金512.84万元,视频监控41.6万元,横断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453.93万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564.01万元,退耕还林资金1407.88万元,公益林补偿资金2283.36万元,天保工程管护费1627.43万元,林业管护站建设资金6.93万元,火灾保险理赔资金33.86万元,云龙水库水资源管理经费12.05万元,昆明市林草局驻村队员工作经费2万元,种苗繁殖费3.14万元,科技特派员费用14万元,患重大疾病职工救助费用8.32万元。年末实际结转结余7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6万元,天保管护费5.97万元,火灾保险理赔资金15.73万元,木材检查站管理费用3.45万元,科技特派员及三区人才费用14万元,手续费0.08万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34.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7%。与上年相比减少2991.32万元,下降23.69%。本年减少退耕还林、省级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3.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失业保险支出,其中:养老保险支出148.14元,职业年金支出8.31元,死亡抚恤金支出16.9万元。
9. 卫生健康(类)支出140.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7.5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60.6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1.1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7万元。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2221.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06%。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其中生态保护951.56万元,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453.93万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604.85万元,自然生态保护90.06万元,天然林森林管护支出121.04万元。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6955.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1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事业机构、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防灾减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生产发展。其中行政运行支付332.21万元、事业机构支付915.54元、森林资源培育366.47万元,技术推广与转化4.67万元,森林资源管理217.39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费2241.62万元,产业化管理103.99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789.19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407.88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支出500万元,森林火灾保险保费73.23万元,火灾保险理赔资金、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等费用80.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06万元。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134.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万元,决算为4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万元,决算为42.4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79%,完成年初预算的59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9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1%,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9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万元,支出决算为4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万元,决算为4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接待费不单独预算;二是本单位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42辆,编制预算时以车辆编制数进行预算,每辆车每年0.6万元,12辆车一年预算为7.2万元,所以车辆运行经费支出比预算数高。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95万元,增长7.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70万元,增长9.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4万元,下降43.2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维修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2辆。主要用于森林管护、生态修复、退耕还林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管护、退耕还林检查、调研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47万元,比上年减少0.87万元,下降1.06%,开支节源,减少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8652.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061.52万元,固定资产1591.0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35.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2.2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60平方米,账面原值35.73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0.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项,账面原值4.8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7.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6.8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800462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