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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410-909822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10-16 10:15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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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16 10:15 浏览次数: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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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县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 拟订城市建设计划,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工程项目的代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乡、村两级的建设工作。

3. 负责全县建筑业、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标准化和造价管理;负责建筑行业企业的市场监督管理及工程款清欠工作。

4. 负责全县城镇建设抗震设防管理及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5.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制度及住房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房产交易管理及房屋交易登记备案、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工作。

6. 负责全县建设行业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工作,组织城建系统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负责墙体改革、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负责能耗在线检测、能耗统计、能耗双控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建设行业的招商引资和技术合作工作。

7. 负责城市建设相关收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防空易地建设费)的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对城市建设有关行政事业收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 按照《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承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职责。

9. 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和利用。

10.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11. 有关职责分工。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强化思想引领,党的建设更加坚强有力

一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决守住廉洁自律底线。深入开展“清廉住建”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形成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公正无私、有为有畏的新型政商关系。制定《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学习住建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观看《问“剑”破“局”》《巡“剑”破“风”》等警示教育片,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坚持贯彻和落实好“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2023年召开局务会16次,党组会38次,认真落实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实施意见,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织密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勤政廉政意识,增强抵御廉政风险的能力。2023年,共开展2轮排查,排查出126个廉政风险点,制定177条整改措施。

2. 围绕安居优居,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着力保障“底线民生”,强化公租房管理。持续推进公租房公开配租工作,进一步缓解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强化公租房管理服务,2023年,按季审核发放公租房租金补贴3.34万元,惠及32户(42人)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完成4批次102户公租房配租,公租房入住率94%。二是不断改善“基本民生”,扎实开展老旧小区改造。2023年,改造16个小区,4.95万平方米,6月份开工,9月30日完工,项目计划总投资600万元,现已到位中央补助资金292.58万元,居民自筹23万元,共计筹措资金315.58万元。三是强力破解“热点民生”,着力化解房地产遗留问题。全力以赴加快推进“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矛盾风险,加强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严格监管在建项目,坚决防止出现二次烂尾及新的烂尾工程,坚决打赢清零攻坚战。截至截至目前,滨河广场项目已竣工验收备案;五星国际、秀河映锦项目已竣工验收;花山印象正在开展破产清算工作;中茂时代广场住宅部分已启动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尊龙紫苑、丹堤名苑已完成消防验收。

3. 加强源头治理,安全生产治理成效显著

一是细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田”。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实行文明施工(含扬尘防控)承诺制度,坚决把好安全生产第一道关口,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数29个(含上年转接12项),总投资额22.69亿元。其中房建项目27个,投资额20.89亿元,建筑面积83.63万平方米;市政项目2个,投资额1.8亿元。竣工验收建筑工程总数6项,建筑面积:28.75万㎡;年内共与22家施工企业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并适时跟踪督查,召开4次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例会,约谈施工企业4次,开展2次危大工程论证,共检查90余次,出动检查人员240人次,下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记录通知书》和《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检查记录单》80余份,共发现隐患130余条,较大安全隐患4个,下发安全停工通知书4份,责令停工整改项目4个。

二是抓牢房屋安全整治“主阵地”。聚焦“百日攻坚”行动和排查整治“回头看”,对标“快、准、严、实”要求,依法依规、从严从速推进排查整治,完成城市危旧房排查,启动农村“裸房”风貌整治工作,推进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县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累计388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42栋(一般安全隐患40栋,重大安全隐患2栋),目前已经整治销号(验收)42栋,验收销号率100%。其他自建房已整治销号(验收)8栋,验收销号率为2.3%,其余正在有序开展整治销号(验收)。关注农村“热点民生”,持续开展农房抗震改造。2023年,全县农房抗震改造任务数为210户,下达资金315万。截至目前,已下达资金215万,开工210户,开工率为100%,竣工208户,竣工率为99.04%,已录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系统(户)210户。

三是打好道路桥梁检测维修“组合拳”。严格遵循不大开大挖、大拆大建,“花小钱、办大事、见成效”原则,通过对道路病害进行精细的提质、美化、维修等举措,突出绿色发展理念,实施禄劝县城市道路平坦化提质提升行动,为全县人民打造“脚下安全、交通顺畅、行车舒适”的城市建设成果。2023年完成4座桥梁进行安全检测,共对破损人行道修复7100㎡,破损沥青路面修复9300㎡,更换缺失、破损窨井盖及加装防坠网1189套,投资300万元。

四是启动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稳压器”。持续加大城市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扎实开展全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确保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牵头成立7个督查组,对全县燃气安全生产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1次,对全县18家液化石油气门市开展全面检查1次,同时对禄劝梁银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安全检查6次,对禄劝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输气管道进行专项检查4次,对使用天然气的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检查2次,对燃气管道开展安全检查3次,共检查农贸市场3处,居民用户2348户,餐饮用户563户,流动摊贩94个,理发店22家,烧烤摊66个。更换减压阀1322个,安装报警器368个,更换胶管418米;共录入全国燃气安全专项检查系统1262家企业,全县录入系统检查人员133人,已完成排查整治1262家,整治进度100%,发现隐患231个,现场完成整改231个,整改率100%。

4. 聚焦补齐短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稳步推进

一是推进昆明市禄劝县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建设项目,皎平渡等12个乡镇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取得省市用地批文,九龙镇集镇污水处理厂用地正在报批,已完成崇德、茂山、团街、皎平渡、则黑、转龙6个乡镇镇区污水主管施工,正在有序推进13个乡镇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实现产值约6271万元。

二是推进美丽县城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小龙潭段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已经完成,正在开展竣工验收工作;掌鸠河、南塘河截污工程及再生水补水项目,禄劝县污水处理厂(三期)改扩建及提标项目,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改造,撒营盘集镇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单位已经进场,全面开始施工。

三是推进云龙乡集镇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已完成地形图测绘、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综合管理科、建设管理科、工程质量安全科、住房保障科、房地产管理科。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建筑工程管理办公室;

2.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城市道桥和燃气管理中心;

3.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4.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建筑企业劳动保险管理站;

5.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建筑抗震办公室;

6.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7.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保障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建筑工程管理办公室;

3.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城市道桥和燃气管理中心;

4.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5.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建筑企业劳动保险管理站;

6.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建筑抗震办公室;

7.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8.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保障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5人(离休0人,退休3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672.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7.06万元,占总收入的95.3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5.05万元,占总收入的4.6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17.83万元,增长36.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92.77万元,增长30.3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25.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农房抗震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污水处理相关支出等项目支出增加。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69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6.10万元,占总支出的44.39%;项目支出1498.66万元,占总支出的55.6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40.48万元,增长37.8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90万元,下降0.24%;项目支出增加743.38万元,增长98.4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农房抗震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污水处理相关支出等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6.1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54.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0%,。与上年1199.00万元相比减少2.9 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98.66万元。与上年755.28万元相比增加743.3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90.73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房抗震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污水处理相关支出等项目支出增加。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9.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36%。与上年相比增加615.43万元,增长31.49%,主要原因是:农房抗震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污水处理相关支出等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4.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9%。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

9. 卫生健康(类)支出103.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2%。主要用于职工医保支出。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449.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8%。主要用于县城区污水处置支出。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988.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8%。主要用于工资、县城区污水处置及保障房运营管理支出。

12. 农林水(类)支出2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8%。主要用于刑满释放人员无房户安居工程专项支出。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821.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9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县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及农房抗震改造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22.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主要用于完成考核任务安排工作经费。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万元,决算为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万元,决算为4.1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万元,支出决算为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万元,决算为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完成考核任务安排工作经费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30万元,增长45.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63万元,增长65.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3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完成考核任务安排工作经费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0。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78万元,比上年增加4.36万元,增长11.65%,主要原因是:完成考核任务安排工作经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住建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水电费等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93242.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7.70万元,固定资产80.0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92975.06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5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4.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29.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69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6.10万元,占总支出的44.39%;项目支出1498.66万元,占总支出的55.61%。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40.48万元,增长37.8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90万元,下降0.24%;项目支出增加743.38万元,增长98.42%。主要原因是:农房抗震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污水处理相关支出等项目支出增加。

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流动资产总额62.38万元,与上年370.06万元相比减少307.68万元,原因是:按工程进度支付项目资金。

3.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万元,支出决算为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万元,决算为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完成考核任务安排工作经费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 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 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6330111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决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