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31201000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 预防、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负责全县各类刑事案件的侦破和各种重大治安事件、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
3. 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掌握全县社会治安情况,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提供信息。
4. 对全县的各种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行管理。
5. 维护全县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实施对机动车辆的审验以及驾驶人员的教育管理,依法对各种交通违章行为和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6. 组织、指导全县的消防安全工作,并依法对防火安全工作实施监督。
7.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8. 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确保被警卫的人员、目标及设施的安全。
9. 审批和管理县内各种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0. 管理户政、国籍和入境出境事务及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1. 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施监督、考察。
12. 监督管理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工作。
13.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基层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完成县委、县政府布置的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围绕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严密风险防范,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能力进一步提升。
2. 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高压进攻态势。
3. 筑牢防控体系,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管控能力。
4. 推进民生警务,持续提升公共安全管理及事故防范水平。
5. 围绕中心工作,全力以赴保障和服务全县经济发展。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共设置3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 综合管理部门2家: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
2. 一线执法勤务机构13家:指挥中心、督察大队、法制大队、网安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禁毒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森林警察大队、看守所、拘留所;
3. 派出所20家,分别为屏山派出所、翠华派出所、九龙派出所、茂山派出所、团街派出所、云龙派出所、撒营盘派出所、皎平渡派出所、汤郎派出所、则黑派出所、中屏派出所、马鹿塘派出所、乌东德派出所、乌东德电站派出所、崇德派出所、掌鸠河派出所、转龙派出所、乌蒙派出所、雪山派出所,轿子雪山派出所。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禄劝彝族苗族县公安局。
纳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3人。其中:行政编制3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6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3人(离休0人,退休83人)。
年末其他人员55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558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2人。
实有车辆编制58辆,在编实有车辆58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3,485.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39.64万元,占总收入的97.4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45.43万元,占总收入的2.56%。与上年13,628.81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3.74万元,下降1.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3.69万元,增长2.2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行政实有人数增加,行政人员经费预算增加;二是森林警察大队和交警大队勤务辅助人员收回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统一管理并发放工资,因此,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 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27.43万元,下降55.30%。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3,48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98.47万元,占总支出的92.68%;项目支出986.60万元,占总支出的7.3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3.74万元,下降1.05%。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2.70万元,增长1.9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行政实有人数增加,行政人员经费预算增加;二是森林警察大队和交警大队勤务辅助人员收回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统一管理并发放工资。项目支出减少376.44万元,下降27.62%,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转移支付资金减少,主要为减少三岔箐公安检查站建设资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98.4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993.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05.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6.6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用于禁毒及反恐工作办公费支出18.3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86%;用于业务办案、值班备勤、安保等工作邮寄费、办案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特费、案件鉴定费、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维护费、网络信息费等费用959.8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7.28%;用于司法救助金8.5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86%。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39.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4%。与上年相比增加283.69万元,增长2.2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实有人数增加1人,从森警大队、交警大队转入县局统一管理的勤务辅警人员增加135人,行政人员及编外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10,860.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66%,主要用于警务辅助人员、民警的工资支出和公安业务工作支出;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8.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主要用于缴纳人员社会养老保险费用;
9. 卫生健康(类)支出587.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7%,主要用于缴纳人员社会保险费用;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662.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4%,主要用于缴纳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6.00万元,决算为11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6.00万元,决算为118.1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68%,完成年初预算的44.4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7万元,决算为0.3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3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6.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6.00万元,决算为11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4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7万元,决算为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一是租用了10辆新能源执法执勤车,二是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减少车辆燃油费和维修费的支出,因此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原因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是执勤执法单位,因工作特殊性,本单位必须配备执法执勤车辆。产生公务接待费的原因为:在实际工作中上级部门或外单位人员到部门检查工作、学习考察时,必须要开展公务接待,因此2023年产生公务接待费0.37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4.31万元,下降31.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4.69万元,下降31.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7万元,增长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按照昆明市公安局关于租用新能源执勤执法车的文件精神,我局租用了10辆新能源车。二是在执法执勤车辆管理中,将车辆性能优,油耗低的车辆调整到用车频率高,路况较差的一线单位,将油耗高的车辆调到用车频率低的部门等办法提升公务用车使用效率,减少公务用车燃油及维修费。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的原因为:在实际工作中上级部门或外单位人员到本部门、本单位检查工作、学习考察时,必须要开展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8辆。主要用于保障内设35个部门及县局开展公安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检测费等。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同级部门或外单位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6.06万元,比上年增加381.26万元,增长47.97%,机关运行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派出机构办公楼年久失修,房屋维(修)护费增加;二是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办公设备购置费增加;三是加大信息化建设的原因,信息网络消耗费增加;四是经昆明武警支队禄劝中队向财政申请后,采购武警训练用器材,但因武警禄劝中队不是禄劝县财政的预算单位,其申请的资金只能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支出,因此增加武装警察办公设备购置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8.20万元,水电费13.55万元,邮电费2.42万元,物业管理费0.16万元,差旅费71.20万元,维(修)护费161.12万元,租赁费108.37万元,会议费1.28万元,培训费0.98万元,公务接待费0.37万元,专用材料费175.37万元,被装购置费5.30万元,劳务费2.73万元,委托业务费62.94万元,工会费21.30万元,福利费0.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车改补贴)291.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4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67.11万元,信息网络消耗费38.49万元,武装警察办公设备购置费15万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资产总额5612.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1.01万元,固定资产5164.2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7.5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94.8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67.9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7.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1.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7.2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7.20万元。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护)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办案侦查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新能源执勤执法用车租赁费及其他费用。
二、 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 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执法执勤和维护社会稳定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游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五、 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3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