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三年提质行动方案》
11月8日,中共禄劝县委办公室 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三年提质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未来3年的行动目标,主要涉及指导思想、行动目标、组织机构、职责分工、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并对县级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行政村工作职责进行了分解。该《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问:此次《方案》制定的政策背景及依据是什么?
为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教育部等13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全国妇联、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有关规定制定。
问:此次《方案》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2023年,试点先行,建立翠华镇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翠华镇及辖区内村委会、校(园)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全覆盖。2024年,逐步推行,全县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校(园)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水平以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大幅提升。2025年,全面实行,实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更加优化、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更加专业、壮大,家庭教育特色品牌更加多元、鲜明;家长育儿能力稳步提升,家校合作水平逐步提升,部门积极主导、家庭主动尽责、社会有效支持的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完善。
问:此次《方案》的具体任务是什么?
(一)完善机构,组建协同育人队伍
1. 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领导机构和管理团队。成立县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教体妇联统筹,部门联动,村(社区)、校(园)全面覆盖,家长全员参与”的家校社协同育人管理体系。
2. 组建县、乡、村三级家庭教育讲师团。组建包括教师、妇联执委、巾帼志愿者、民政事务员、儿童主任、大学生志愿者、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律师、医护人员、“五老”、家长代表等在内的县、乡、村三级家庭教育讲师团。
3. 组建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志愿者服务团队。构建校(园)、年级、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网络,把家长委员会纳入校(园)日常管理,制定工作章程,完善例会、对口联系等制度。
(二)畅通渠道,建好协同育人阵地
1. 建好校(园)家长学校。开展家校社协同育人示范校(园)建设,推动所有基层校(园)按标准建立家长学校。
2. 建好村(社区)家长学校。结合文明城市创建要求,推进村(社区)家长学校建设。
3. 用好网上家长学校。鼓励各单位、校(园)建立网上家长学校,建设家庭教育学习资源库。
(三)挖掘资源,拓展协同育人途径
1. 示范创建行动。校(园)创建20所示范家长学校,村(社区)创建20所五星级家长学校,通过示范家长学校辐射引领,带动村(社区)、校(园)建好、办好家长学校。
2. 培训提升行动。对校(园)分管副校长、政教主任、讲师团成员、班主任、村(社区)家长、学校讲师、工作者、志愿者分层次进行全员培训,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
3. 关爱帮扶行动。摸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单亲、残疾、贫困、留守等儿童的底数,按“一人一册”分类建立档案,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和辅导。
(四)搭建平台,丰富协同育人内容
1. 开展“家教伴成长 协同育新人”活动。汇聚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力量,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家庭教育的浓厚氛围。
2. 开展大家访活动。党员领导干部、科任教师、班主任对特殊学生每学年至少家访2次,对其他学生家访1次。
3. 开展“家长节”活动。设立“书记校长接待日”“校长信箱”收集意见建议,解决家校沟通中的困难问题。
问:此次《方案》的保障措施是什么?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将家校社协同育人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途径,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职责,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明晰责任,狠抓落实。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联席会议,研究存在的问题,部署相关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多种平台,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开展家校社协同育人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形成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建立协同育人定期通报制度,对表现突出的单位(个人)予以表扬,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个人)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问:此次《方案》的特色亮点是什么?
(一)具有高度前瞻性。本《方案》是全省首个以县域为单位印发的家校社三年行动计划。
(二)具有高位统筹性。以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分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县委办副主任、县委督查办主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府督查办主任,县教体局局长,县妇联主席为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等16家县级部门主要领导,17个乡镇(街道)行政主要领导为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方案》落地落实。三是职责明确,可操作性强。明确18个县级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村(居)民委员会,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社会组织及个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职责,列出实施清单,切实做到家庭、学校、社会协调配合育人,为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文件链接:
关于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家庭学校社会 协同育人三年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