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公布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清单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根据2023年3月省政府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通知》(昆政发〔2023〕16号)精神,积极推动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市县两级需从省级《行政赋权指导目录》中梳理统一赋权事项清单,昆明市梳理出市级统一赋权事项清单共49项。
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局等单位结合实地调研情况,在各相关单位及乡镇(街道)梳理分析赋权事项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施策、目标导向、因地制宜的选取原则,研究起草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清单的通知》,经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通过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以县人民政府文件形式印发实施。
二、目的意义
为加强基层治理、提升基层治理能力,赋权乡镇(街道)规范行使各项行政职权是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的重要指导性目录。在省级明确的142项赋权目录内,市级统一明确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办理,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做到县区赋权事项相对统一,有利于解决基层事务中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对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三、主要内容
(一)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在《昆明市行政赋权指导目录》的基础上,从《云南省行政赋权指导目录》选取赋权事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统一赋权清单》(简称《通知》统一赋权事项共30项。
(二)赋权事项范围涉及1个县级行政职权部门(县林草局统一赋予行政处罚30项),省级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142项行政职权事项,其中,市级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49项,县级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省级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142个行政职权事项中县级相关部门赋权140个行政职权事项。
(三)按照“先培训再下放”的原则,在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公布前,组织相关部门做好赋权事项业务培训,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确保赋权事项有效承接。
(四)后续工作安排,各级党委机构编制部门、司法部门、政务服务部门对目录涉及事项进行日常监督和评估工作,适时开展目录事项动态调整工作。
文件链接: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