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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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市、县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 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承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并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和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4. 统筹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 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依法监督管理合同,查处利用合同从事违法活动的行为;组织开展对各类市场的登记管理及统计工作;负责价格监督检查、物价执法、盐务执法工作,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业活动。
6. 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安全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7. 负责统一管理计量、标准化和认证认可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8.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0.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等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执行中药、民族药品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12. 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负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检查,做好违法广告的移送工作;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13. 负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产(商)品质量监督,建立并完善消费维权体系;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有关问题产品的召回和处置,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管理工作。
14. 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体系。
15. 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市场监督管理体系,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6.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抓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要从抓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入手,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为市场监管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2. 高效服务、科学监管,全县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一是提高服务效率,持续改进行政许可审批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基本实现开办企业最快0.5个工作日办结,配套为企业免费发放1套4枚印章。二是强化信用信息监管,构建社会诚信体系。三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全县27个成员单位共制定部门联合抽查计划87个,部门联合抽查计划52个,对我县市场监管领域抽查实现了全覆盖。四是推行包容审慎执法机制,体现行政执法温度。
3. 严查隐患、守住底线,安全监管成效更加明显
一是食品安全监管方式更加科学,饮食安全更有保障。全县辖区内共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6445户,2022年来,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更加完善,聘用食品安全协管员197名,设置12个区域性市场监管所。召开野生菌、毒性中药材中毒防控相关工作会议30次,组织中毒防控宣传3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13万余份,发布各类防控预警信息11期,完成233所学校食堂全覆盖监督检查,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1727批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979批次。二是药品安全监管力度持续强化,用药安全更加放心。全县有药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086家。全年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4场次,开展专项整治27次,配合市局对辖区14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工作,完成市局下达的药品医疗器械抽验任务17批次,核查处置不合格化妆品10批次。三是质量安全监管成效深入巩固,产品质量更有底气。对3家工业产品获证生产企业进行了分类评价,并提交了年度报告。抽检工业产品51批次。四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不断深入,安全生产更加有序。全县共有在用特种设备1074台,全年共开展专项检查3次,应急演练2次,重大节假日安全保障2次,办理特种设备告知书107份,《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书》签订率100%。
4. 强化引导、统筹谋划,两个创新驱动更加有力
一是抓好知识产权保护,助力全县创新高效发展。二是抓实高质量发展工作,助推全县高质量发展。
5. 严格执法、守护民生,全县市场秩序持续净化
一是聚焦热点,打出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制定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严厉查处油品质量违法、劣质燃气具违法等18个领域案件违法行为。二是致力保护,拿出消费者权益保护“真招”。组织开展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全年共发布消费警示7期,受理消费咨询800余人次,举报166件,消费投诉217件,解决消费争议金额45.19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1.5万元,办理办结市长热线交办件137件,“一部手机管云南”涉旅消费投诉7件,“诉转案”4件,处行政处罚没款37.52万元,有效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全面发力,各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协同推进。做好元旦、春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的市场检查和市场秩序规范工作;持续开展好打击传销工作。
6. 以奋勇争先为目标,“争当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活动扎实开展
创新思路、丰富形式,讨论活动扎实开展。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理论学习。组织参加各类大规模培训4场次,累计培训时长11006学时;建立执法办案部门“互促互学执法实训机制”,开展了1期执法办案能力提升培训;组织5人参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执法人员轮训班。二是深入一线开展走访调研。班子成员深入一线开展走访调研18次。建立“一把手”走流程制度,主要领导带头到便民服务窗口体验工作流程3次。主要领导带头深入企业开展招商引资走访及洽谈20余次。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情况20余次。三是及时组织开展全员讨论。四是认真撰写大讨论报告。组织撰写并上报“争当排头兵”大讨论研讨案例性文章2篇,理论性文章2篇。
7. 以重点目标为导向,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慎终如始,常态长效,推动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应对。统筹市场监管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疫情期间保价稳供及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冷链食品“111”风险监测机制,对946家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开展覆盖性监督检查。督促全县药店“两抗”药品下架封存备查3次,非下架期间实名登记“一退两抗药品”305694次,检查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点44家次。制定老旧小区党员包保制度,做好老旧小区疫情防控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对包保老旧小区住户、离退休职工、行业部门从业人员等60岁以上未接种疫苗人员进行排查并引导接种,共排查出60岁以上未接种疫苗人员25人。对所辖行业从业人员信息进行摸排统计,组织4900余名市场主体从业人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并督促其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在“8·17”“9·06”疫情防控重点时段,组织全局力量,筑牢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防线。二是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净餐馆”“管集市”两个专项行动成效明显。结合“美丽县城”建设、健康县城创建、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净餐馆”专项行动紧紧围绕7项指标,健全县城十大片区网格化监管机制,推广综合治理新模式“餐饮安心码”的使用;“管集市”专项行动重点围绕14项指标,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贸市场“四级包保”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实现驻场式监管。投资7290万元进行提升改造的向阳、恒辉两个农贸市场已投入使用,其中向阳农贸市场被评为“昆明市示范农(集)贸市场”。三是凝聚共识,集中发力,确保“两个创建”考核验收顺利通过。开展全县市场环境全面对标整治提升,助力全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考核验收、测评复查工作顺利通过。全覆盖开展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药店等市场监管领域病媒生物防治,助力全县省级病媒生物防治先进城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四是真实出招,持续施策,推动脱贫固效接续乡村振兴。
8. 要不折不扣全面落实和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科、企业信用监督管理科、市场秩序整治和规范管理科、网络交易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投诉举报中心)、知识产权保护科、食品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质量和标准化监督管理科、计量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科、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科,并在全县16个乡镇(街道)设立派出机构,同时,批准设立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和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加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牌子),隶属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所属乡镇(街道)设立派出机构12个,分别是:
1. 屏山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
2. 崇德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
3. 乌东德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4. 茂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5. 团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6. 云龙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7. 翠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8. 中屏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9. 撒营盘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10. 皎平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
11. 九龙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12. 转龙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决算编报单位是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5人。其中:行政编制1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1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2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并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8人(离休0人,退休48人)。
实有车辆编制15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表,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2154687.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914687.84元,占总收入的99.2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4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7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44320.54元,下降7.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04320.54元,下降2.76%;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1840000.00元,下降88.46%。主要原因分析是上级部门补助经费及财政拨款食品药品安全经费比上年减少1840000.00元。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2209175.51元。其中:基本支出31601161.67元,占总支出的98.11%;项目支出608013.84元,占总支出的1.8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合计支出减少615817.01元,下降1.8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2658.85元,下降0.48%;项目支出减少463158.16元,下降43.24%;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分析是上级部门补助经费及财政拨款食品药品安全经费比上年减少。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601161.6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260376.24元,占基本支出的92.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公用经费2340785.43元,占基本支出的7.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8013.8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上级补助食品药品综合监管经费共计116900.00元,用于全县食品药品综合监管工作;县财政资金支出491113.84万元,用于办案工作经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及疫情防控工作。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21567.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4%。与上年相比减少964490.23元,下降2.99%,主要原因分析是上级部门及财政拨入食品药品安全经费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783967.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93%。主要用于保障部门的正常运转和履行职能,保障部门开展和完成各项市场监管的项目支出需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51326.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
9. 卫生健康(类)支出2653645.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及其他公共卫生等方面支出;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19326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7%。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1982.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1982.9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1982.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1982.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车辆预算数不能保障车辆正常运行,监管业务工作繁重,点多面广,车辆使用年限长。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1865.53元,下降33.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9835.53元,下降33.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30.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门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相关接待支出。开展内容包括:无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购置车辆0辆。无购置车辆情况。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开展本单位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批次);无相关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3177.90元,比上年减少1298781.57元,下降47.19%,主要原因分析开展业务工作成本降低,上年相关部门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减少,且本年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比上年减少等原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中除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外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20746412.94元,其中,流动资产1126070.03元,固定资产19,551,779.9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8,563.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2731.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968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26项,账面原值199,23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费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8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除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 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4140111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