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23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3年8月22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禄政办发〔2023〕57号,以下简称《目录》),为便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以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目录》有关内容,现就《目录》出台的基本情况作出如下解读:
一、起草《目录》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要求的通知》昆政办函〔2023〕19号要求,参照《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试行)》、《2023年度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昆政办函〔2023〕14号),县政府办公室及时启动2023年度全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并于8月1日向县政府组成部门及省市驻禄单位征集拟纳入2023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经梳理共征集到4项拟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于8月16日就目录清单进行了第二次征求意见,未收到有效反馈意见。
二、《目录》主要内容
《目录》确定了4项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内容涉及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二次、第三次)、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成果。
三、公布实施
《2023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8月17日经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党组第13次(扩大)会议研究同意,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文件明确要求,纳入《目录》管理的决策事项,需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保证决策效率和质量。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决策事项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同时应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文件链接: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