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办局,省市驻禄各单位: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按时完成。列入目录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按规定履行有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 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 重大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四、 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制定本地本部门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附件:2023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提交时间 |
1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3年二季度 |
2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土地征收成 片开发方案(第二次)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3年三季度 |
3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成果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3年三季度 |
4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土地征收成 片开发方案(第三次)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3年四季度 |
相关解读链接:解读2023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