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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209-609635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9-19 10:15
名 称: 关于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禄医改发〔2022〕1 号 关键字:

关于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9 10:15 浏览次数: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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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 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第 12 次常务会议、县委全面深化改革 委员会第 10 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2022 年 8 月 30 日 

(此件公开发布)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 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

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 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国卫基层函 〔2019〕121 号)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云南省委机 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 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19〕7 号)精神,进一步 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全面推进分级 诊疗制度建设,提升我县医疗服务能力,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 疗卫生服务体系。结合实际,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 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全国卫生健康大会精神,以保障全县人民健康为出发点和立足点,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 革,通过深度整合全县医疗服务资源,有效融合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 服务能力,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推 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管理,密切医共体利益共享责任共担机制、高效运行管理机制,促进县域医共体向紧密型过渡和发展,逐步 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上下贯通、“医”“防”深度融合,发展方式由以 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 周期健康服务。

二、 工作目标

2022  年下半年,在全县开展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以禄劝县第一人民医院、禄劝县中医院为牵头单位,完成全县紧密型医共体框架建设和初步运行。初步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形成防疫、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发展的共同体,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行为明显规范,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益明显发挥,医防融合实施效果明显显现,县域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医疗卫生机构有能力开展的技术和项目不断增加,居民医疗费用负担控制合理,县域外住院人次占比逐年下降。分级诊疗制度基 本建成,力争县域就诊率达到 90%以上,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 65%左右,到 2022 年底,所有乡镇(街道)卫生院要以满足当地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需求为标准,以急诊急救、全科医疗、儿 科、康复科、护理和中医药服务为重点,逐步达到乡镇(街道)卫生院服务能力国家推荐标准,县域内达到国家推荐标准要在去年基础上提高 8%以上,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在去年基础上提高 40%以上。撒营盘镇、转龙镇中心卫生院至少能开展 100 种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其他乡镇(街道)卫生院至少能开展60 种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100%的乡镇(街道)卫生院设立 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能够规范开展 8 类以上中 医药适宜技术;80%的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 5 类以上中医药适 宜技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 总量的 30%以上。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 有序就医格局全面形成。

三、 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明确定位。

坚持政府主导,根据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结构与布局,有序推进医共体建设;强化政府办医责任,落实财政投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坚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治结合的功能定位,医共体内成员单位 的职责任务原则上保持不变。

(二)权责明确,分工协作。

医共体牵头医院重点承担急危 重症患者的救治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统筹管理医共体 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 提供接续性医疗卫生服务,并按要求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 大公共卫生服务。 

(三)资源下沉,提升能力。

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推进 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共享,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到基层。改革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管理, 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绩效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四)创新机制,群众受益。

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加强“三医”联动,进一步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的 运行机制。坚持以居民健康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和体验,努力 为群众提供优质、方便、经济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推进禄劝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工作,成立 禄劝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先宝 县委书记 

张津华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皮忠厚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马腾江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张 冰 副县长

成 员:胡名杰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段子继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段 琼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

杨应丹 县政府办督查专员 

赵文江 县发改局局长 

武 勇 县财政局局长  

李朝参 县审计局局长

马仲顶 县卫健局局长

郭成荣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蒋学云 县医保局局长

17  个乡镇(街道)行政主要领导和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健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工作的 统筹协调,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健局,由副县长张冰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督查专员杨应丹、县卫健局局长马仲顶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医疗共同体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时将实施中 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领导小组成员因职务变动等原因,由相应任职领导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五、 建设内容 

(一)建设框架。

紧密型医共体由县级公立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乡镇(街道)卫生院下辖村卫生室等组成。全县建立 2 个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医院分别是禄劝县第一人民医院、禄劝县中医院。禄劝县第一人民医院成员单位:禄劝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屏山街道卫生院、茂山镇卫生院、撒营盘镇中心卫生院、 皎平渡镇卫生院、乌东德镇卫生院、汤郎乡卫生院、则黑乡卫生 院、马鹿塘乡卫生院、云龙乡卫生院及上述乡镇(街道)下辖村 卫生室;县中医院成员单位:崇德街道卫生院(建成运营后)、 翠华镇卫生院、九龙镇卫生院、转龙镇中心卫生院、团街镇卫生 院、中屏镇卫生院、乌蒙乡卫生院、雪山乡卫生院及上述乡镇(街 道)下辖村卫生室。

(二)职责分工。

明确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具 体职责分工。

牵头医院:负责医共体内人、财、物统一管理,充分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运行机制, 基本建立分级诊疗服务模式;建立重大事项报备制度,按有关组 织程序规范人事任免;强化内部管理,加强重点临床专科建设, 指导帮扶成员单位,提升医共体整体服务和管理能力;向辖区内 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险结算服务,规 范服务行为;承担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支农、对口支援、 疫病防治等指令性任务。乡镇(街道)卫生院:承担辖区内基本 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和任务;做好双向转诊和下转病人康复 服务;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合 理调配乡村服务资源;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承担门 诊、导诊、签约服务和健康管理,以及疾病防控、健康教育等相 关公共卫生工作。     (三)组织架构。

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牵头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分别兼任医共体党组织书记、院长,牵头医院拥有医共体内部人事管理、人员招聘、人才引进自主权。医共体成员单位保留原有机构设置和机构名称,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保 持不变、医共体成员单位法人资格保持不变、单位性质保持不变、基本功能定位保持不变、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保持不变、人员身 份保持不变、人事关系保持不变。医共体牵头医院将乡镇(街道)卫生院作为其分支机构进行管理,拥有卫生院领导班子任免的提名权,县卫健局按照组织程 序对牵头医疗机构提名人选进行考察任免。医共体内人员实行岗位管理,牵头医院根据各单位医疗卫生任务、岗位职责要求和医技人员特点,以及“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的原则,统一岗位设置,加强聘用管理。保持现有人事关系不变方面,在现行人事政策条件下,医共体内因需要申请从乡镇向县城调动的,须按人员流动相关规定执行;牵头医院从乡镇(街道)卫生院抽用人员的,严格按“抽一补一”的原则 安排顶岗,根据各卫生院的医疗工作任务和岗位需要,工作人员需在乡镇与乡镇之间流动的,由医共体牵头医院统筹安排,对相关流动人员和流动理由报县卫健局备案,充分落实医共体在人员招聘、科室设置、岗位设置、科室负责人聘任、内部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聘任等方面的自主权。 

(四)命名规则。

乡镇(街道)卫生院加挂“牵头医院名称+ 乡镇名+分院”牌子;村卫生室加挂“牵头医院名称+乡镇名+分院 +村卫生室名”牌子。 

(五)医共体内设管理部门。

按照精简高效、分工明确、高度协作的原则,原则上在牵头医院原有行政管理部门基础上,整合成立医共体相关管理部门。党组织办:负责医共体牵头医院党 组织日常工作。办公室:贯彻执行医共体议事决策事项,负责协 调处理医共体日常工作。人力资源发展中心:制定医共体人力资 源发展规划,编制年度人力资源计划,统一医共体内人员招聘、 — 9 —人才引进、人员调配、人员培训、职称晋升等管理。财务核算中 心:负责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财务规划和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 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实行统一管理、独立核算;制定医共体年度财务预算,监督检查预算执行情况;监督财务制度执行; 实行经济核算;科学开展财务分析;管理国有资产等。审计中心: 对医共体成员单位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内控制度建立、资产管 理、工程预结算、招标采购、经济合同执行等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负责医共体成员单位基本医保基金预 算、拨付、考核、分配,配合做好不同医共体之间和县域外转诊 病人费用结算,内部管控等。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中心:负责医共 体内技术规范、业务指导;对医疗、护理、检查检验、院内感染、 公共卫生服务等业务,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建立严 格转诊病种目录,加强转诊质量管理。健康促进中心:负责医共 体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和指导、健康素养传播、健康处方普及、医 防融合管理等。医学影像中心:负责医共体各种影像学检查和部 分疑难杂症的介入放射治疗。医学检验中心:负责向医共体内医 疗机构提供临床检验、病理检验等服务。远程医疗服务中心:负 责向医共体内医疗机构提供远程会诊,以及远程医学影像、远程 心电、远程病理、远程医学教育等服务。中心药房:负责医共体 药械采购配送、药事管理等,指导检查乡镇卫生院药事管理、合 理用药等制度执行情况,在医共体内统一用药范围、统一网上采 购、统一集中配送、统一药款支付。信息管理中心:负责统一建设、管理、运维医共体内行政办公、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运营 管理等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以及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 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等。消毒供应中心:负责向医共体内医疗 机构统一提供医疗器材的清洗、包装、消毒灭菌和供应。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的房产物业、车辆、洗衣、餐饮、 安保后勤服务等实行统一管理。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医共体成员单位绩效考核,指导制定并审核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 方案,督促组织实施。 

(六)工作机制。

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 同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19〕7 号)精神, 从资金打包、清单管理、服务群众三方面建立工作机制,促进医疗资源共享、服务能力提升。

1. 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打包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和家庭医 生签约服务基金。一是医保基金打包。依据昆明市相关政策,实 行医保资金包干使用,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分配份额与县、 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挂钩。二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打包。按照“足额筹措、提前预拨、量效挂钩”的原则,将全年家 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的 80%预拨给医共体牵头医院,剩余部分根 据年度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结算。打包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由 医共体牵头医院根据医共体成员单位服务类别、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对医共体成员单位进行考核兑现,并向履约质量高,管理 效果好的家庭医生团队倾斜。

2. 建立运行管理机制。建立政府办医责任、内部运营管理、 外部治理综合监管三个清单,实行清单制管理,厘清责任边界, 明晰运行关系。一是建立政府办医责任清单。按照政府办医的领 导责任和保障责任,建立办医清单。清单明确政府对公立医疗卫 生机构规划、发展、建设、补助、债务化解等责任内容。二是建立医共体内部运行管理清单。充分发挥牵头医院“龙头”作用,健 全医共体内部管理体系。三是建立外部治理综合监管清单。按照 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管理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强行风建设,建立综 合监管清单,厘清监管内容、监管要素、监管流程等,完善外部 治理体系。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依法行政、 规范执法。在投入渠道、资产属性和职工身份三个不变前提下, 实现医共体内部运行管理“三统一”:人财物等资源要素统一调 配、医疗医保医药等业务统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运维。医共体 各成员单位建立严格转诊病种目录,促进能力提升与分级诊疗。 医共体内部按照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强化分工协作, 分级收治,统一运营管理,建立防病就医新秩序。 

3. 完善薪酬制度。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政府 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 施〉的通知》(云办通〔2020〕37 号)、《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的通知〉》 (昆办通〔2020〕38 号)精神,乡镇(街道)卫生院实行“公益 一类事业单位保障、二类绩效管理”相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两个 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 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 员奖励),乡镇(街道)卫生院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 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具体工作由县卫健局研究执 行,进一步筑牢“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基层 运行新机制。

4. 建立服务贯通机制。围绕乡村居民看病就医问题,在专家资源下沉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药品供应保障、居民补偿、双向转诊、优化公共卫生服务等六个方面实现上下贯通,有效缓 解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一是专家资源上下贯通。坚持县 管乡用,促进县乡医务人员双向流动顺畅,实现乡镇居民在乡镇 卫生院可以享受到县级医疗专家服务。二是医疗技术上下贯通。 统一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推进服务同质化,保障乡村 居民在乡镇卫生院能看得好病,解决常见病多发病诊疗问题。三是药品保障上下贯通。牵头医院全面建立医共体中心药房,医共 体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统一药品采购供应、药款支付和药事服 务,保障乡镇卫生院药品有效供应和合理使用。四是补偿政策上下贯通。完善医保补偿政策,按照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要求,支持 分级诊疗,积极推动医保政策向基层倾斜,逐步提高乡镇(街道) 卫生院门诊和住院报销的比例。五是双向转诊上下贯通。畅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将需要转诊的疾病患者,及时上转县级医院, 安排专人跟踪负责;疾病康复期,顺畅下转乡镇(街道)医疗卫 生机构进行康复治疗。除了纵向转诊外,根据诊疗需求和患者意 愿,医共体与医共体之间实现转诊顺畅,使患者能够在中医、西 医、传染病防治、专病专治等方面得到合理、周到、优质的服务。 六是公卫服务上下贯通。融合疾控和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资源, 实现医防融合,让乡村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享受到优质 的妇幼保健、慢病管理、计划免疫等公共卫生服务。

(七)建立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制定医共体绩效监测指标体 系,建立与紧密型医共体组织方式、运行模式相匹配的考核办法。 开展紧密型医共体年度绩效评价考核和群众满意度测评,考核结 果和测评结果与财政投入、医保支付、医共体负责人任免等挂钩。 加大对医共体考核监管,将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目录外费用占比 纳入医共体绩效考核范围,对医保基金使用绩效低、参保患者个 人目录外费用占比高或要求院外购买药品、耗材的医共体给予扣 减额度或取消打包资格处理。

(八)强化对医共体牵头单位的考核。

医共体牵头单位要切 实承担起导向引领作用,必须有担当,有作为,全力履行好医共 体建设责任。要紧紧围绕我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 施方案,充分利用好现有空间,在县级文件出台后尽快出台相关 细化方案,明确领导班子分工和医共体建设任务节点稳步推进医 共体建设。县卫健局要加强对医共体牵头单位的考核,考核结果与牵头单位领导班子绩效挂钩,要对不履行医共体建设责任的领 导班子及时进行调整,确保全县尽快建成简明高效、特色彰显、全面加强、一体到位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健康禄劝建设做出 新的更大贡献。

六、 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2 年 5 月 1 日—7 月 31 日)。医共体建设工作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由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 革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实施。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文件,明确职责分工,统一思想、宣传动员, 为医共体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 年 8 月 1 日—12 月 31 日)。由牵头医院分别成立医共体建设筹备组,牵头医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医院相关负责人及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负责 2 个医共体建设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制定组建方案,建立健全医共体 规章制度,研究筹备期间和过渡期间的重大事项。召开全县紧密 型医共体建设动员大会,宣布组建方案和相关人事任命,理顺医 共体党组织隶属关系。加强宣传动员,正式启动医共体机制运行,实现人力资源管理、医疗业务管理、账务制度管理、绩效考核管 理、资源配置管理、集中采购管理、信息化建设管理、医保预付 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十个统 一”,以及专家资源、医疗技术、药品保障、补偿政策、双向转 诊、公卫服务“六个上下贯通”,两个医共体成熟运转。

(三)完善提升阶段(2023 年 1 月 1 日以后)。全县两个医共体紧紧围绕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评判标准不断完善运行机 制,稳步推进医共体建设,至 2023 年 6 月底前初步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形成防疫、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发展的共同体。 

七、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县委、县政府承担推进医共体建设的主体责任,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县委编办、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审计局、县 市场监管局、县医院、县中医院等部门具体落实,根据方案要求,按时推进,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和工作目标。

(二)压实部门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按照方案要 求,形成合力,全力支持全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机构编制部门 负责制定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备案管理办法,并抓好组织实 施;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财政投入保障政策,完善与医共体建设相 适应的补偿激励政策;人社部门负责调整完善人事薪酬制度,建立健全与医共体建设相适应的激励政策;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医保 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落实和参保居民待遇落实等, 对医共体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管;卫健部门负责加强对 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检查,协调解决医共体建设中的困难问题。

(三)落实督查保障。

在医共体建设期间,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单位落实情况,医共体组建情况、运 行情况以及各项工作机制、配套文件制订及执行情况进行统筹协调、督查调度和跟踪问效,确保医共体建设落实落细、取得实效。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17 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的《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实 施方案》(禄政发〔2017〕124 号)同时废止。

有关解读:

解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紧密型县域 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