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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201-496620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2-02 09:20
名 称: 解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供水价格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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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供水价格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1-12-02 09:20 浏览次数: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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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意见》背景依据

为加强农村供水管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规范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价格,促进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推进供水单位提供合格的“商品水”和必要的供水服务,提高用水户参与工程管理的主动性,增强节约用水意识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通知》2019〕210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云水农〔2019〕2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县发改局会同县水务局在前期成本调查测算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会同相关单位研究起草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供水价格的指导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印发。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由九条组成,明确了本次制定价格的适用范围,集中供水工程供水价格制定的原则“坚持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供水价格按供水成本价执行,农村自流引水价格为1—1.85元/立方米。分散式供水工程供水价格制定的原则,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由村民代表大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村水费价格、收取方式明确管理维护责任主体,可采取计量收费、按人收费、按户收费等方式、按年度、季度或每月收取。农村供水水利工程的监管和维修供水管理单位负责,供水管理单位所收取的水费主要用于保障工程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开支明确需动力提水的供水工程,动力费据实核定加入水价中本指导意见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三、涉及范围

适用于乡镇街道集镇供水管网覆盖范围以外,利用农村供水工程向农村居民和单位等用水户供应生活用水。乡镇街道集镇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农村供水价格收费标准执行集镇供水收费标准

四、关键词诠释

集中供水工程,指从水源集中缺水,经必要的净化和消毒后,通过输配水管网统一输送到用水户或者集中供水点的供水工程。

分散式供水工程,指分散居住户使用简易设施或者工具直接从水源取水的供水工程。


文件链接: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供水价格 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