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9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46700000
禄劝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9年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禄劝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禄劝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 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 市本级绩效目标表-1
十一、 市本级绩效目标表-2
十二、 市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三、 政府采购表
十四、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 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六、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禄劝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环境污染纠纷。
(三)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全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县级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八)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定期发布重点区域环境质量状况信息。
(十)组织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十一)负责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机关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宣传、机要、保密、印鉴管理、档案管理、调研、政务公开、来信来访、议案和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上级和本机关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工作决策和领导指示的督办、检查、落实和反馈;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协助局领导处理突发、重大事件;做好内外工作的协调、衔接和服务;编制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做好资金和国有资产的使用和管理;负责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组织政治学习,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宣传党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标准、环境保护知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我县中、小学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组织起草或审核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环境战略问题和综合性环境保护政策调研;承担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事前审查、事后监督和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牵头调解环境污染纠纷。
(三)环境影响评价科
组织协调有关政策、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审批县级权限范围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光、恶臭、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污染防治;组织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污染源限期治理等工作;监督、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和环境统计制度;提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负责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督查、督办、核查及考核工作;承担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减排工作办公室工作。
(四)自然生态保护科
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估;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及石漠化防治工作;对影响生态环境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进行监督;指导生态示范创建与生态农业建设;指导绿色创建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负责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环境污染纠纷。
(三)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全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县级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八)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定期发布重点区域环境质量状况信息。
(十)组织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十一)负责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机关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宣传、机要、保密、印鉴管理、档案管理、调研、政务公开、来信来访、议案和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上级和本机关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工作决策和领导指示的督办、检查、落实和反馈;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协助局领导处理突发、重大事件;做好内外工作的协调、衔接和服务;编制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做好资金和国有资产的使用和管理;负责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组织政治学习,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宣传党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标准、环境保护知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我县中、小学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组织起草或审核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环境战略问题和综合性环境保护政策调研;承担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事前审查、事后监督和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牵头调解环境污染纠纷。
(三)环境影响评价科
组织协调有关政策、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审批县级权限范围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光、恶臭、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污染防治;组织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污染源限期治理等工作;监督、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和环境统计制度;提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负责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督查、督办、核查及考核工作;承担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减排工作办公室工作。
(四)自然生态保护科
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估;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及石漠化防治工作;对影响生态环境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进行监督;指导生态示范创建与生态农业建设;指导绿色创建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党的组织机构按党章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 人员编制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
五、 其他事项
(一)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环境监察大队,机构级别副科级,设大队长1名(副科级)。
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组织实施环境监察,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县环境保护局负责监督县环境监察大队实施的行政处罚行为,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负责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建立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有关情况,协商解决重大问题;公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三)县环境保护局承担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减排工作办公室工作。
(四)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 附则
(一)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36人,财政部分供养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7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7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6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0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6万元(本级财力76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6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110101(类)-(款)”支出350万元主要反映基本支出,2111101款229万元主要反映基本支出、“2080505(类)-**(款)82万元支出,主要反映养老保险支出。2101201款,支出59万元,主要反映医疗保险。2210201款,支出46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7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无部门“三公”经费预算。
七、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八、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部门基本支出766万元,与上年554.7万元对比增加211.3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1. 人员支出增资、工资晋升等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部门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减少)0万元。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部门机关运行经费7万元,同比2018年相同。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流动资产206万元,固定资产609万元.
(参照部门2018年决算报表数据填列)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待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届时,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详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467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