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心城区及转龙镇、中屏镇、乌东德镇中心镇区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报告的公告(第3号)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心城区及转龙镇、中屏镇、乌东德镇中心镇区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报告的公告(第3号)
关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心城区及转龙镇、中屏镇、乌东德镇中心镇区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的听证报告已经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审查,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附:《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心城区及转龙镇、中屏镇、乌东德镇中心镇区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21日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心城区及转龙镇、中屏镇、乌东德镇中心镇区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行为,提高政府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并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禄劝县自然资源局于2026年10月14日(星期三)召开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心城区及转龙镇、中屏镇、乌东德镇中心镇区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听证事由
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心城区及转龙镇、中屏镇、乌东德镇中心镇区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 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于2026年10月14日(星期三)下午2:30至5:30,在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六楼会议室举行。
三、 听证主持人、记录人、监察人、听证委员、听证代表人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到27名(含听证代表17名,听证委员5名,其他参加人5名),实到27名。无缺席、请假。
(一)听证委员(5名,含主持人):周红梅(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主持人)、朱玉兰、杨慧娟、张尧琳、赵瑞(县自然资源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二)决策发言人(1名):董月(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和权益科科长)
(三)听证监察人(2名):杨正新(县司法局副局长)、梁斌(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四)听证代表(17名,含人大、政协、利害关系人和普通群众):李自阳、王启军、魏崇贤、付佳伟、黄睿颖、吴有文、余涵娇、包昌亚、王静彬、彭吾昇、梁梓、张金梅、赵碧志、赵旺平、张科泽、吴喃、杨力
(五)听证记录员(1名):张瑶(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六)技术单位陈述人(1名):冯册俊(云南瑞优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四、 各方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代表从不同方面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心城区及转龙镇、中屏镇、乌东德镇中心镇区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17名代表原则同意《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心城区及转龙镇、中屏镇、乌东德镇中心镇区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并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归纳如下:
(一)结果要立足禄劝发展定位,兼顾当前和长远,合理测算土地基准地价。
(二)做好公示与政策宣传工作。
(三)建议对基准地价的测算构成做详细说明,充分考虑当前土地收储成本和国家规定应当计提的基金(资金),确保土地出让收益合理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 决策发言人的陈述和答辩
听证会上,决策发言人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心城区及转龙镇、中屏镇、乌东德镇中心镇区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制定背景和成果应用情况作出的陈述进行了逐一答辩,具体答辩如下:
(一)付佳伟代表:地价下调对土地收益是否有影响。
答复:上一轮制定基准地价时,恰逢土地市场较好,现在时隔十年再次更新,根据现在土地市场呈下降趋势,故本次中心城区商业服务业用地基准地价较上一轮有所略微下调。
(二)李自阳代表:工业用地价格偏低。
答复:考虑到未来产业园区的发展和征求了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意见,本次工业用地的价格制定基本符合禄劝县当前实际情况。
六、 听证机关对听证情况的评说
本次听证会严格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和《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组织。听证会按时召开、听证代表人数及比例符合规定、会议议程完整。各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听证机关都做出了答复、听证笔录经代表核对签字,听证委员开展合议并形成合议记录。本次听证会组织程序合法有效,全体听证代表均原则同意草案,无反对意见。
七、 对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一)结果要立足禄劝发展定位,兼顾当前和长远,合理测算土地基准地价。
采纳情况:已采纳,本次基准地价的测算经过了前期一系列的外业调查,收集了近几年的土地交易资料和房产交易资料,对该资料进行了整理分析,并参照相应的技术规程要求,科学地测算出本次基准地价,最终确定的成果符合禄劝县的实际情况。
(二)做好公示与政策宣传工作。
采纳情况:已采纳。本次基准地价的制定,在2026年7月2日召开了初步成果的征求意见会,会后根据各单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本次听证会的成果草案。听证会后,技术单位将会根据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进行修改完善。最终成果将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省自然资源厅进行验收。最终将成果上报县人民政府进行公布。
(三)建议对基准地价的测算构成做详细说明,充分考虑当前土地收储成本和国家规定应当计提的基金(资金),确保土地出让收益合理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采纳情况:已采纳。本次听证草案只是阶段性成果的一个简版,具体基准地价的测算过程会在最终技术报告中体现;技术报告中基准地价测算符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并结合禄劝县实际情况进行科学测算。
八、 其他有关情况
本次听证会发布2号听证公告时公示听证委员人数为4名,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为确保听证委员人数合理、合法,经征得参会各方同意,会前增补1名熟悉基准地价业务人员担任听证委员。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