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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610-112070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10-16 11:31
名 称: 关于《云南省禄劝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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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省禄劝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10-16 11:31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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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订《规划》的必要性

(一)制订完善合理布局规划是持续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的必然要求

制订完善合理布局规划是持续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突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旨在“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便利”。2024年3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完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指引》(国烟法〔2024〕55号),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下完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的具体思路和措施,强调要依法依规制定零售点布局规划,建立零售户总量合理稳定的调控机制,通过合理布局、动态调节,实现零售户总量合理稳定,维护零售市场良好秩序。自2025年10月《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印发实施以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政策的实施,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完善零售许可管理、优化政务服务的工作要求,亟须优化布局标准和管理模式。因此,禄劝县烟草专卖局在省、市烟草专卖局的统一指导下,开展了此次规划的制订完善工作,并将此作为深化拓展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着力实现“放”的有序、“管”的高效、“服”的便民。

(二)制订完善合理布局规划是维护卷烟市场秩序和保障经营主体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在党中央的关怀指导下,行业坚定贯彻“总量控制、稍紧平衡、增速合理、贵在持续”的调控方针,卷烟市场状态更趋良好、卷烟经营户利润稳步提升,为经济稳增长、服务稳就业、市场稳消费、社会稳民生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从近年来的卷烟市场监管工作中看,禄劝辖区部分区域存在零售点覆盖不足、消费者购买不便,以及未成年人保护场景布局管控不到位等布局问题。因此,修订完善适应当前卷烟零售市场新特点、保护守法经营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障卷烟消费合法诉求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势在必行。

(三)制订完善合理布局规划是立足问题导向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

原有的合理布局规划制定于2025年,现行政策与烟草市场已不相适应,存在辖区内部分大型居民区、新兴商业综合体、网红“打卡地”、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因原有政策的局限而无法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矛盾问题。因此,目前实行的合理布局规划已难以适应当前卷烟零售市场发展实际,为科学实施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需进一步制订完善合理布局规划。

综上所述,为贯彻落实烟草行业“总量控制、稍紧平衡,增速合理、贵在持续”的调控方针,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规范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经营秩序,防止无序竞争,保障零售户合理利润,我局立足辖区实际,统筹兼顾市场资源配置优化、监管服务质量提升、控烟履约义务履行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重目标,依法修订完善本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

二、制订《规划》的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2023年修订版)第九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就是要“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同时,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信部令第37号)第十五条规定:“制订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时,应当根据辖区内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在举行听证后确定零售点的合理布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经营资金要求和经营场所条件,由县级以上烟草专卖局制定,并报上一级烟草专卖局备案”。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和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问责规定的通知》(昆政办发〔2011〕155号)的规定,禄劝县组织开展本次听证会的会前准备工作,因此,本次禄劝县烟草专卖局组织开展辖区烟草专卖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听证会,从制订程序、听证内容和制订主体三个方面,均具有明确的法定要求。

为确保此次合理布局规划制订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2026年2月—5月,禄劝县烟草专卖局面向消费者、持证户、申请人等开展市场调查,通过调研,针对辖区基本状况、零售证办理和分布、卷烟销售体量和结构等多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认真分析。2026年8月,云南省烟草专卖局、昆明市烟草专卖局先后下发《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指导意见》以及《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示范文本)》,由各县区局结合实际进行了细化,有效保障了制订政策的统一性和规范性。禄劝县烟草专卖局结合上级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形成了《云南省禄劝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并根据相关要求,在2026年9月13日、9月21日进行公平性和合法性审查。正式启动了本次听证会准备工作,分别于2026年9月9日、9月15日在禄劝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了第1号、第2号公告,依法启动了本次听证程序。过程中广泛听取了行政相对人、专家学者、律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现形成了《云南省禄劝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

三、制订《规划》的原则

遵循依法行政、科学规划、服务社会、分类施策、尊重历史、均衡发展原则,综合辖区内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消费能力等因素,划定“最小单元网格”,组合运用“数量+距离”和“法定不予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情形”的布局标准,实行有效的新办零售点申请事项管理制度和动态调整制度,对零售点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构建竞争适度、规范有序、状态良好的卷烟市场秩序。

四、制订《规划》的主要事项说明

(一)总体情况

《规划》正文共29条,附件6个。第一章总则部分(第1条-第5条),分别规定了规划的适用范围、烟草制品零售点的概念和遵循的原则,规定了零售点布局采取数量限制、距离限制、数量限制与距离限制相结合以及不予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等布局标准;第二章零售点布局标准部分(第6条-第16条),规定了:一是划定辖区内最小单元网格的零售点市场类型分类,科学合理划定并测算最小单元网格内可设置零售点的规划数和间距标准,定期对外公示执行《云南省禄劝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最小单元网格零售点合理布局公示表》;二是明确了不受间距、数量限制设置零售点的四类情形和十三类不予设置零售点的情形;三是针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新建、扩建,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不能在原核定地址经营,因租金上涨、租赁期满等客观原因不能在原核定地址经营三种类型的放宽标准。第三章雪茄烟专营店零售点布局标准部分(第17条-第19条),规定了雪茄烟专营店的概念、范围及适用标准,明确了雪茄烟专营店零售点布局采取数量限制,不受间距限制,以及相关实施标准,并定期对外公示执行《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烟草专卖局雪茄烟专营店零售点合理布局公示表》。第四章附则部分(第20条-第29条),规定了对辖区内实行数量限制的零售点布局采取“排队轮候制度”等管理方式,并在对外公示后执行。规定每季度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市场形势等变化情况进行调整,并经公示后实施。同时规定了其他相关情况。

(二)关于最小单元网格实施“数量+距离”的布局

一是辖区最小单元网格的划分。主要依据辖区行政规划、经济发展、人流情况、商圈配置、路段规划等实际情况进行划定。经前期调研及广泛征求意见,拟按照禄劝县街道行政区域划分作为最小单元网格的划分依据,拟划分为:屏山街道、崇德街道、茂山镇、团街镇、中屏镇、撒营盘镇、乌东德镇、皎平渡镇、翠华镇、九龙镇、转龙镇、云龙乡、汤郎乡、马鹿塘乡、则黑乡、乌蒙乡、雪山乡、乌东德金瑞社区、轿子雪山旅游景区、崇德工业园区、凤家古镇、特殊情形单元网格共42个最小单元网格,并按照动态调整的规定,每季度经数据测算、区域研判、集体讨论后公示执行;二是划分辖区最小单元网格属性的标准。此次合理化布局调整的最大变化,就是结合区域人口密度、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等指标,进一步区分网格属性。经前期调研及广泛征求意见,拟将辖区最小单元网格赋予网格属性,即培育区、发展区和核心区三个维度。拟将屏山街道北街社区、南街社区、旧县社区、咪油社区、乌东德金瑞社区、轿子雪山旅游景区、崇德工业园区、凤家古镇划定为核心区(受数量限制,不受间距限制);崇德街道、茂山镇、团街镇、中屏镇、撒营盘镇、乌东德镇、皎平渡镇、翠华镇、九龙镇、转龙镇、云龙乡、汤郎乡、马鹿塘乡、则黑乡、乌蒙乡、雪山乡政府所在地村委会划定为培育区(受数量及30米间距限制)。其余区域列为发展区(受数量及50米间距管控),同时将按照动态调整的规定,每季度经数据测算、区域研判、集体讨论后公示执行。三是辖区最小单元网格合理规划数的测算。按照动态调整的规定,每季度综合均衡相关各方的需求,基于消费者便利性、零售户盈利能力、营销市场培育、专卖市场秩序等相关需求指标进行多目标优化计算,得到每个最小单元网格的合理规划数,并在公示后执行。四是总量控制和单元网格数量控制的说明。在某一单元网格内零售点数量达到规划数时,该单元网格不予新设零售点;在辖区内零售点总数达到总量规划数时不予新设零售点。在总量“饱和”或者单元网格规划数量“饱和”时,新办申请人应按本规划首先提出排队轮候申请,直至该最小单元网格内的零售点实际数量小于规划数时,再按照排队轮候的顺序依次提交新办申请。五是按照不同的网格属性优化调整了零售点间距要求。一方面,明确了零售点间距是指申请人拟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经营场所与最近的烟草制品零售点之间的距离。测量的总体原则为两个零售点“门边到门边”可安全步行的最短距离。测量规则及标准详见《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测量规则及标准》。另一方面,经前期调研及广泛听取意见,拟将核心区网格设置为“数量控制”,即不受间距要求;培育区设置为“数量+距离”规划,既受数量控制,同时也受距离限制。同时将按照动态调整的规定,每季度经数据测算、区域研判、集体讨论后公示执行。

(三)关于特殊区域零售点的布局

增加规定了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景区、旅居“打卡地”等区域,可单独设置为一个单元网格,并结合相应人流数量、场所配置等实际,进行规划;辖区内的经营场所经营面积(不包括仓库、车库、休息室、办公场所等辅助设施的面积)在1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商场、超市、便利店或烟草专业店;部队、监狱、看守所、戒毒所封闭经营管理区域;未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的加油站及其配套服务区内部;未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的地铁站(按每站计)内部;商用楼宇(按每栋楼宇计)公共楼层部分已形成实际商品展卖场所,但未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的可单独设置一个零售点,不受本区域单元网格规划数量、距离限制。

(四)关于动态调整制度

规定了根据《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禄劝县烟草专卖局每季度根据本地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能力、消费购买习惯、烟草制品销售状况、许可证新办需求等变化情况,对辖区内最小单元网格划分情况、辖区单元网格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数进行动态调整。规定了辖区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数动态调整情况、规划依据,经上一级烟草专卖局核准,并经本级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在五日内通过政府网站、行业网站及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公示(详见《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数动态调整管理制度》)

(五)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的标准

明确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含通道)100米(农村区域网格50米)范围内不予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具体概念,明确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周边范围(含通道)”是指中小学、幼儿园的进出口及相关通道,包括但不限于大门、侧门、后门、教职工通道、后勤通道、消防通道、应急通道、垃圾通道等,在以上进出通道口范围内均不可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卷烟侵害筑起一道牢固的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