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禄财农兴〔2026〕7号)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禄财农兴〔2026〕7号)
县农业农村局、县民宗局: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昆财农〔2026〕52号),现将202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4549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下达县农业农村局开发式帮扶资金4409万元,下达县民宗局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40万元,收入列 2026年“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 2026年“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相关科目(“项级”科目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确定),经济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切实管好用好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工作要求,资金管理使用按照新修订办法等要求执行。加强资金项目管理,优先选择前期工作到位的项目,将资金尽快落到具体项目,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督导调度,加快资金支出,支出情况将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持续强化资金监管,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 突出资金支持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帮扶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和2026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持续加强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行业部门要加强产业项目的前期论证选择和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联农带农机制有关要求,强化资金项目绩效全过程管理,提升产业项目带动就业,促进增收的实效。对过渡期通过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的、截至过渡期结束仍未实施完毕的项目或政策,可继续通过帮扶资金予以支持,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政策有序转换和退出。
三、 加强项目管理。帮扶资金主要用于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和特色产业发展、促农增收、必要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向。不得用于资金管理办法负面清单事项。
行业部门对帮扶资金安排的项目实行专账分项目核算,严格按照项目下达资金的额度、建设内容、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资金,建立完备的资金分项目档案台账。
四、 落实公告公示制度。严格推行县、乡、村、组四级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五、 强化绩效管理。行业部门是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的事前申报绩效目标、事中抓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全过程管理有关工作。
项目绩效目标表由行业主管部门下达项目计划时按具体项目逐一明确,具体项目使用6位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格式,表格模板参照附件2。
六、 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各项目主管单位要抓好项目落地推进工作,及时申请拨付项目资金,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确保资金支付达到省市进度考核要求。
附件:
1. 资金绩效目标表
2. 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1:资金绩效目标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