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基本情况
三、 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责
第一条 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
第二条 履行属地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主动向属地党委、政府报告管辖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第三条 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编制管辖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区划、预案),报属地政府批准并监督实施。
第四条 负责管辖区域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等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督管理;会同属地有关部门做好管辖区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监督指导管辖区域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第五条 负责管辖区域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执法;负责对管辖区域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的监督。
第六条 负责管辖区域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生放射性采矿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及放射源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管辖区域市级承担的辐射安全许可现场核查。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第七条 负责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制度,监督检查管辖区域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相关工作。
第八条 负责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预案;负责对管辖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及突发环境事件的核实、初步认定、信息上报;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管辖区域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管辖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管辖区域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第九条 负责依法开展管辖区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活动,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负责管辖区域事中事后日常监管、信访投诉处理及生态环境舆情的收集、研判及应对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第十条 负责组织实施管辖区域执法监测、应急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配合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排污单位执行自行监测制度。负责管辖区域环境统计及污染源普查工作。
第十一条 负责管辖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及建筑夜间施工作业登记的管理工作;负责管辖区域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监督、评估验收;负责管辖区域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跨省转移许可及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的初审;负责管辖区域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产生单位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
第十二条依法承担管辖区域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具体工作。
第十三条 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环境信息,指导并监督管辖区域重点污染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贯彻落实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各项制度;负责本部门环保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的生态环境创建工作。
第十四条 负责本部门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财务审计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管辖区域环保专项资金申报、资金安排,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等监管工作;负责提出管辖区域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发展方向。
第十五条 负责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本部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现场核实。
第十六条 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 完成属地政府交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第十八条 强化横向联动协作,加强与属地相关部门的联席会商、联动执法、应急响应。
第十九条 强化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与属地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
第二十条 加强对乡镇(街道)承担生态环境职能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二十一条 完成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环境管理科、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科、综合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的三级预算单位被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2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 重点工作概述
1. 政治引领+生态共建,打响生态党建“先锋拳”。
筑牢党建工作。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引领,推进支部党建,落实相关精神,抓党性党风党纪,纠治“四风”,引导党员转作风、提效能,为禄劝中国式现代化实践提供保障。目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支委会12次,党课5次,党员大会4次。新招录公务员2名、事业人员2名;储备党员发展对象2名,入党积极分子2名,入党申请人2名。生态环保队伍壮大,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同时,推动党建与生态环保业务融合,将党建要求贯穿工作全过程,以党建引领业务,以业务检验党建,形成同频共振、互促共进局面。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3次,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细化分解,落实细化措施;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讲授专题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和纪律作风专项排查;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实施方案,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开展领导班子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并制定防控措施,消除隐患;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签订共产党员不得信教承诺书19份、家庭助廉承诺书33份、零酒驾承诺书39份;主要领导落实“四个亲自”,亲自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召开案件审查会议22次,亲自安排部署环保督察、环境监察、环境监测、扫黑除恶等重要工作,对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督办;严格落实党内谈话制度,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27人次、党风廉政谈话39人次;切实加强党风廉政相关规定的学习,带头讲好廉政党课,年内讲廉政党课2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通过典型案例的学习,增强党员干部防腐拒腐意识,筑牢廉政反腐工作“防火墙”。
2. 源头管控+全程监管,打响生态保护“组合拳”
强化源头管控,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源头防控与协同治理,持续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落实减污降碳任务,持续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加快推动锅炉淘汰,加强机动车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监管,制定餐饮油烟负面清单,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管理。2025年,禄劝县环境空气质量总有效监测天数共354天,优良率为98.9%,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47。
强化综合治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开展以掌鸠河县城段为重点的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管”,扎实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巩固水源地保护成果。开展水质攻坚,常态化对掌鸠河、普渡河开展巡河检查,国控断面、省控断面达标率为100%,市考断面达标率为83.3%。2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100%,全县优良水体占比为91.7%。“千吨万人”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达标;水环境质量稳定改善,无新增劣Ⅴ类水体断面。
强化系统治理,坚持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建立完善包括应急措施、地下水监测、危险废物管控等工作机制;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完成7个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调查;做好地下水环境质量管理,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已初步建立排查清单,完成17家重点涉重金属行业排查,发现立行立改问题2个,待结合地下水、地表水、固废监测结果分析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整改计划。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3. 服务筑基+监管增效,打响环境监管“守护拳”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把建设项目审批、验收关。一是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环境准入管理,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10件,指导企业完成环评登记备案42件;二是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提升环境执法效能。严格执行“三审两会”制度,强化案件办理全过程质量控制;严格落实行政处罚与损害赔偿联动“三同步”制度,2025年成功启动并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2件。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按照“应发尽发、应登尽登”的原则,核发排污许可证16件,登记备案183件。确保企业合法排污,对国家、省、市抽查发现的环评及排污许可质量问题整改率达100%。
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专项行动,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安全。一是辐射安全、医院废水、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按需对核技术利用单位、医废产生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与督导,预防辐射事故,压实管理责任。二是应急工作情况。持续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登记备案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7件,风险等级均为一般。三是依法办理环境信访案件。2025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8件,对来访事件及时安排执法人员办理。群众信访举报件的办理率、办结率100%。四是开展餐饮油烟、噪音扰民和建筑施工噪音扰民等民生问题专项检查。2025年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检查3次。五是围绕监察重点开展专项行动。对云龙水库、桂花箐水库等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开展巡查4次,对轿子山自然保护地开展巡查4次。
“严”字当头 “细”处着力,抓实日常监管,严查环境违法行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规范开展日常环境监察工作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36人次,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开展环境监察96家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8件,处罚金额161.372万元;不予处罚8件,金额58.09万元。
有效推进各类督察检查问题整改。认真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着力推进中央第二轮、第三轮生态环保督察,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投诉件11件及反馈问题17个已全部整改。完成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件问题整改15件,其余2件按时序推进整改;已完成反馈问题整改6个,其余7个按时序进度推进整改;完成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件问题整改1件,完成反馈问题整改33个,剩余2个按时序进度推进整改。
4. 全程盯防+规范引领,打响环境监测“提质拳”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监测方案,严格开展辖区内水、气、声常规监测工作。
一是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站日常管理工作。县城区共设立一个空气自动监测站,位于禄劝县实验中学,监测项目为SO2、NO2、O3、PM10、PM2.5、CO,共6项污染物,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评价6项污染物。做好站点日常水、电进站协调相关工作,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二是水环境质量监测。对禄劝辖区内31个水质断面定期进行监测,并及时将监测数据上报至系统。对3家企业开展执法监测5次。定期开展国控、省控断面(站点)人为干扰排查,未出现人为干扰国控、省控自动监测站点数据的现象;开展“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入河排污口监测,用技术措施强化环境监管。
三是开展辖区内噪声监测。禄劝县共涉及4个主城区功能区监测点位,监测频次为每季度1次;共涉及103个区域环境噪声、24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监测频次为每年一次,目前已完成主城区功能区噪声监测任务,区域环境、道路交通达标率为100%。
5. 导向引领+融合赋能,打响环境保护“宣传拳”
一是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聚焦生态环境重点,做精做优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推动构建全民行动体系。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世界环境日”“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宣传活动,共悬挂横幅12条、设立展板10块、发放各类宣传册共计2500余份,环保袋400个,抽纸200盒,现场咨询人数达400余人次,报送环保政务信息47条。完成政务公开36期。
二是开展对辖区内的重点排污单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政策普法宣传。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六进”活动。年内累计开展“送法入企”活动4次,内容涵盖生态环境保护合法合规管理、国家安全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主题,并于“六五环境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宣传,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
6. 目标领航+攻坚赋能,打响人居环境“整治拳”
一是推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27个,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14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74.87%,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检查18座和2个问题整改,上报典型案例3个;按季度全覆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4次,农村黑臭水体清单保持动态清零不新增。
二是以项目为抓手,有序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重点推进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剩余100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000万元开展二级保护区27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预计于2026年8月完工;完成准保护区16个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验收;完成准保护区51个村庄污水治理。
三是牵头做好项目包装和储备,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相关资金。统筹协调专项资金申报,牵头实施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2个:牵头县水务局谋划实施昆明市禄劝县八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综合治理工程,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2700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约1400万元,计划2026年8月完工;牵头云龙水库水资源保护区管理局实施昆明市地级饮用水源地云龙水库综合整治——二级保护区27个村庄新建污水收集处理项目,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000万元,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截至目前工程形象进度约70%。帮扶企业申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项目1个:帮扶崇德华新水泥厂申报实施窑尾烟气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申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047万元,目前工程形象进度约90%。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为三级预算单位,根据决算公开检查要求不进行公开,由一级预算单位统一公开,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为空表。
本单位为三级预算单位,根据决算公开检查要求不进行公开,由一级预算单位统一公开,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5896304.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81643.16元,占总收入的62.4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214661.17元,占总收入的37.5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34058.72元,下降21.7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9871.43元,下降4.1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474187.29元,下降39.96%。主要原因是单位业务需要以及人员薪资变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县级拨款项目资金减少,其他收入减少。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5752542.71元。其中:基本支出3098643.90元,占总支出的53.87%;项目支出2653898.81元,占总支出的46.1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393772.91元,下降37.1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1739.69元,下降3.78%;项目支出减少3272033.22元,下降55.2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业务需要以及人员薪资变动,基本支出减少;县级拨入项目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98643.9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90375.61元,占基本支出的90.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8268.29元,占基本支出的9.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53898.8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农村环境保护项目经费1849700.00元,主要用于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目经费719003.26元,主要用于环保督察以及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等。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经费85195.55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81643.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00%。与上年相比减少159871.43元,下降4.16%,完成年初预算的92.7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按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无支出。
2. 外交(类)无支出。
3. 国防(类)无支出。
4. 公共安全(类)无支出。
5. 教育(类)无支出。
6. 科学技术(类)无支出。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5499.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7%,完成年初预算的70.5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8800.1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4299.5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相关保险支出减少。
9. 卫生健康(类)支出244226.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3%,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29434.5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2780.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011.9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相关保险支出增加。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2913232.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13%,完成年初预算的97.6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330232.79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582999.2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经费支出。
11. 城乡社区(类)无支出。
12. 农林水(类)无支出。
13. 交通运输(类)无支出。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
16. 金融(类)无支出。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2086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7%,完成年初预算的69.5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支出减少。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
23. 其他(类)无支出。
24. 债务还本(类)无支出。
25. 债务付息(类)无支出。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
十一、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763.80元,决算为21759.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595.96元,增长19.8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763.80元,决算为21759.7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595.96元,增长19.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763.80元,支出决算为21759.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595.96元,增长19.8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763.80元,决算为21759.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595.96元,增长19.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公务用车修理维护次数较上年有所增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8268.29元,比上年减少4019.49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关正常运行,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资产总额3940106.78元,其中,流动资产1362354.47元,固定资产2246652.3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311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5053.8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3621.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67.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67.8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67.8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025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本级)决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