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征集民政领域扫黑除恶问题线索的公告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征集民政领域扫黑除恶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民政领域涉黑涉恶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具体如下:
一、 线索征集范围
(一)养老服务领域。一是无证无照非法经营养老服务机构;二是养老机构及从业人员存在殴打、体罚、侮辱、虐待老年人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三是以预售养老床位、办理会员卡、预存服务费等名义实施非法集资、集资诈骗;四是内外勾结侵占、挪用养老机构资产;五是通过虚报、冒领等方式骗取各类养老专项补贴资金。
(二)社会救助领域。一是黑恶势力、不法人员干预、插手救助审核审批流程,胁迫、威逼经办人员违规认定救助对象、违规落实救助待遇;二是通过虚构资料、隐瞒信息等方式虚报冒领救助资金;三是工作人员或内外勾结截留、挪用、克扣救助专项资金;四是操控他人违规申领救助待遇、从中盘剥牟利等行为。
(三)社会组织领域。一是未经登记非法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二是已登记社会组织从事强制收费、非法集资、强制赞助、行业垄断等违法活动;三是假借协会、商会名义欺压商户、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
(四)其他民政领域涉黑涉恶问题。
二、 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三、 举报方式
(一)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通过网上搜索“12337”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登录举报平台,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后,全国扫黑办即时受理;
(二)来信来访地址: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屏山街道永平路36号(六楼办公室),邮政编码:651500。
(三)举报电话:0871—68999178(电话举报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08:30—17:00)。
四、 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应尽可能详细,包括被举报人姓名(绰号)、户籍地等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以及物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鼓励实名举报,对提供犯罪线索的群众,核查单位将对其信息严格保密。对提供重大线索、协助破案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公告。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6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