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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609-111345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9-03 09:51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遴选林权收储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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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遴选林权收储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3 09:51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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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遴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云南省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全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公开遴选组建林权收储机构,并建立全县林权收储机构主体名录库

二、遴选纳入主体范围

面向所有依法登记市场、集体经济主体,无所有制、注册地域、经营规模限制,同等参与竞争:国有、民营、混合所有制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家庭林场。

三、服务范围与工作内容

(一)服务区域

禄劝县全域集体林地林木(村集体统一经营、农户家庭承包的集体林地林木)。

(二)收储限制规则

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不变,仅可收储集体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1.禁止收储:自然保护区,国家级一级公益林林地,林地保护等级为Ⅰ级的林地,天然林重点保护区域内的林地,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林地;查封、涉诉未处置林权。

2.限制收储:公益林、天然林仅允许托管管护、碳汇合作,不得买断、租赁采伐;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流转方案须林草县云龙水库水资源管理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等部门联合审核。

(三)经营期限

收储经营期限不得超出林地承包剩余期限。

(四)五类收储方式

1.买断收储:经具备林业评估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估,协议转让或平台竞价,一次性支付对价移交经营权、林木所有权,评估报告作为定价、代偿依据。

2.租赁收储:裸山租赁(仅租林地,林木归农户);林地林木整体租赁(租金含林木补偿,租期内采伐、经营权归收储方),租金可一次性付清或逐年递增分期支付。

3.合作入股:林地、林木评估作价入股分红;保底租金叠加年度收益分成;林木一次性买断+林地经营权入股组合模式。

4.托管收储:林权权属不变,受托统一管护、抚育、碳汇开发;农户享有基础收益,机构收取少量管护服务费,结余按面积分红,分长短托管,到期农户可自主收回经营。

5.特殊兜底收储 (1)贷款代偿收储:机构先行代偿抵押林权贷款本息取得经营权,农户可按公允评估价赎回,赎回期限协议约定;协商不成参照原借款剩余期限执行。(2)司法林权收储:承接法院处置逾期抵押、涉诉林权,整合盘活不良林业资产。(3)整村两级流转:农户自愿流转至村集体,再统一打包流转收储机构,严禁强制流转林地。

以上五种林权收储方式硬性程序规定:村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流转须经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村民代表同意,村内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留存会议纪要、公示台账;农户承包林地流转坚持完全自愿,禁止强制连片整合。

四、申报主体基础准入条件

(一)准入条件,以下全部须同时满足,仅作报名核验

1.主体合规:完成法定登记、备案,具备合法经营身份。

2.信用达标: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行业严重失信记录;近3年无林业重大行政处罚、骗取财政资金、恶意压价损害林农权益记录。

3.合规承诺:承诺不改变林地用途、不违规采伐、不违规流转集体林地。

(二)禁止申报情形满足其一不得报名

1.近3年存在非法流转林地、滥伐盗伐、金融失信。

2.负责人、控股股东存在林业相关刑事犯罪。

3.挂靠、出借资质、转包核心收储业务,无自主运营团队。

五、申报提交材料

1.禄劝县林权收储主体入库遴选申报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身份证,委托办理需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3.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截图。

4.完整林权收储服务实施方案。

5.合规经营承诺书。

提供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申报主体公章,村集体加盖村委会公章,弄虚作假依法追责。

六、报名时间、渠道及申报表获取

(一)受理时限

公告发布5日为信息知悉期,期满次日30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08:3011:30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渠道

1.现场递交:禄劝县林草局308室(屏山街道向阳路 8 号)。

2.邮寄报送:纸质材料1份,可通过EMS或其他快递及挂号信邮寄,以截止日17:00 邮戳、签收记录为准。

3.线上预申报:全套材料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现场、邮寄补交纸质原件核验。

(三)申报表获取

县政府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县林草局308室领取

七、入库主体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承接全县林权收储、林地流转业务。

2.免费参加林草局政策、业务培训。

3.享受县林草局业务指导、政策咨询服务。

(二)义务

1.遵守林业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县林草局、乡镇(街道)日常巡查、年度核查、档案抽查。

2.公允定价,禁止串通压价,妥善处置林权纠纷。

3.落实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管护责任,配合处置涉林违法行为。

4.配合碳汇项目开发,保障碳汇收益公平分配。

、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申报材料、差旅、邮寄等费用由申报主体自行承担。

2.材料伪造、变造资质的,立即取消申报、入库资格。

3.名录库有效期3年,到期前30个工作日启动新一轮遴选;原入库主体资格在新名录生效前持续有效,保障业务连续。

4.本名录库仅作为业务参考备选,不具有排他性,入库不是经营必备条件,未入库市场主体依然可以依法依规在本县开展林权流转、收储经营活动。

5.异议投诉流程:公示期5个工作日内提交加盖公章书面异议及佐证,县林草局3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核并书面答复,对答复不服5个工作日内向县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办公室投诉,仍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超期、匿名、无佐证异议不予受理。

6.本公告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已完成,审查资料存档备查,由禄劝县林草局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主管单位: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业务科室:县林业和草原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代先生,业务电话:0871-68912090,投诉电话:0871-68912820,邮寄地址:昆明市禄劝县屏山街道向阳路8号县林草局,邮箱:542264732@qq.com

附件:禄劝县林权收储主体入库遴选申报表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93




附件

禄劝县林权收储主体入库遴选申报

申报编号(县林草局填写):__________ 填报日期:__________

申报主体类型(单选):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家庭林场

一、主体基本信息

主体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

乡镇(街道)备案编号:__________

法人、负责人姓名:______职务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经办人姓名:______职务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注册、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乡镇(街道)______村(组)

成立时间:________日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服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准入条件自查承诺

1.依法登记备案,主体合规 符合不符合

2.无失信、重大税收违法、行业严重失信记录 符合不符合

3.3年无林业重大处罚、骗取资金、恶意压价记录 符合不符合

4.承诺规范收储,不改变林地用途、违规采伐流转 符合不符合

5.无禁止申报违法情形、无挂靠转包行为 符合不符合

本人承诺自查内容真实,虚假自愿取消资格。

三、核心能力

(一)履约保障

资金保障:企业财务、授信情况;村集体集体资金保障能力。专业支撑:自有林业、法务、测绘人员,或第三方合作机构情况。

(三)本地化服务保障

1.乡镇(街道)、村级下沉服务落地机制;

2.林权政策宣传、基层权属纠纷调解配套措施。

四、收储服务实施方案摘要

拟开展模式(多选):买断 租赁 合作入股 托管 兜底收储

1.全流程管控、公允定价、林农权益保障措施;

2.林地管护、防火防虫、风险处置、档案管理方案。

五、主体承诺

1.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无伪造虚假;

2.遵守森林法、民法典等法规,接受林草局监管;

3.公允定价,不串通压价损害集体、林农权益;

4.违规、考核不合格自愿退出名录库,接受失信约束。

法人、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单位公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六、受理审核意见(县林草局填写)

1.材料初审:齐全同意受理 不齐不予受理,原因:__________        

审核人:____           日期:____            

2.复审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           日期:____          

3.最终审核:同意入库 不同意,原因: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           日期:____          

七、申报材料附件清单(提交时勾选)

1.主体登记证明复印件

2.信用平台查询截图

3.完整收储服务实施方案

4.合规经营承诺书

5.其他补充材料: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