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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605-109219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5-25 15:06
名 称: 关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局执法主体资格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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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局执法主体资格变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5 15:06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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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明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规范统一消防行政执法文书称谓的通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已更名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局”,现就执法主体资格变更事项公如下: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信息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局

(二)负责人:廖伟

(三)执法区域: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

(四)行政执法主体的类别:行政机关

(五)办公地址: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屏山街道办事处英子龙村195

(六)监督电话0871-68915119

(七)邮政编码:651500

二、行政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二)《云南省消防条例》

(三)《昆明市消防条例》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八)《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九)《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十)《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十一)《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十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十三)《云南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十四)《云南省建筑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十五)《云南省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十六)《消防救援机构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十七)《云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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