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6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026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2026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联合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2026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026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2026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联合监管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示抽查计划
请各成员单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双随机、一公开”部门抽查计划、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和“一业一查”抽查计划,并于2026年5月8日前将公示截图通过公文交换系统报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端口)。
二、周密组织实施抽查计划
(一)合理安排“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各成员单位应认真组织实施双随机抽查计划,均衡推进抽查进度,坚决避免出现年底突击抽查检查和“前松后紧”现象。因上级安排、监管需要,可以适时增加年度抽查计划。
(二)科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抽查事项应尽可能合并开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严格审核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坚决防止重复抽查。
(三)积极探索并推行“一业一查”联合监管新模式。在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并推行“一业一查”联合监管新模式,高效整合监管资源,有效避免重复与随意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四)严格按照检查结果分类处理。对于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应当责令整改的,要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发现涉案线索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严格按照时限完成。所有抽查任务应于2026年11月底前完成。2026年9月1日前完成率不低于60%,10月30日前完成率不低于80%,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
(六)按时报送工作信息。各成员单位每季度至少报送一条简报信息。
三、认真制定抽查方案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一计划一方案”的要求,认真制定抽查工作方案;并根据要求做好检查、抽查结果录入公示、后续处理等工作。
四、切实加强督促指导
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定期对各成员单位2026年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督查督导,确保全县市场监管领域抽查计划有效实施。各成员单位在执行年度抽查计划中若遇到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联系。
附件:1.2026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计划(68项)
2.2026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
机、一公开”抽查计划(38项)
3.2026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一业一查”联合监管工作计
划(32项)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
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2026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68项)
附件2.2026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38项)
附件3.2026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一业一查”联合监管工作计划(32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