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kmlq.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2812X-202604-108698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4-30 15:52
名 称: 关于开展全县殡葬服务机构和民间从业人员备案管理工作的公告
文号: 关键字:

关于开展全县殡葬服务机构和民间从业人员备案管理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30 15:52 浏览次数:0
字号:[ ]

各殡葬服务机构、民间殡葬从业人员: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24号)、《云南省规范殡葬经营服务主体管理规定(试行)》及关于做好全市殡葬从业人员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殡葬服务市场秩序,现就我县殡葬服务机构和民间从业人员备案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一)殡葬服务机构及组织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殡葬服务代理、丧葬用品制作销售和代购、治丧策划主持、殡葬信息咨询等活动的各类殡葬服务机构、组织(含个体工商户、中介机构等),均须纳入备案管理范畴,主动办理备案手续。

(二)民间殡葬从业人员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相关殡葬服务的民间从业人员,均须纳入备案管理范畴,主动办理备案手续。

二、备案时间

集中备案期(信息采集期)2026620日。所有符合条件的殡葬服务机构和民间殡葬从业人员须主动申请备案。

新从业人员备案时限新从事相关服务的机构或个人,应自取得营业执照或开始从业之日起15日内完成备案。

备案有效期及延续本次备案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须申请延续备案;逾期未申请延续的,备案自动失效。

三、备案所需材料

(一)机构备案

1.《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殡葬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表》(现场领取);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交验原件);

3.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公示方案。

(二)个人备案

1.《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间殡葬从业人员备案登记表》(现场领取);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公示方案。

四、备案流程

申请提交昆明文笔山文化艺术陵园有限公司殡仪馆相关从业人员,须到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提交备案材料;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或个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注册登记地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民政窗口提交备案材料。提交材料时需现场填写备案登记表,并签署《文明殡葬服务和合规经营承诺书》。

材料审核民政部门对提交材料进行完整性、合规性审核。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登记入库审核通过后,备案材料予以存档并完成备案登记,相关信息纳入殡葬服务信息系统统一管理。

社会公示备案信息将通过民政部门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备案地点

(一)县民政局备案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五楼社会事务科(地址: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屏山街道永平路36号);昆明文笔山文化艺术陵园、县殡仪馆相关从业人员须在此办理备案登记。

(二)乡镇(街道)备案点。除昆明文笔山文化艺术陵园、县殡仪馆以外的其他机构及从业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各乡镇(街道)办理备案登记。

六、咨询电话

序号

乡镇(街道)

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

1

县民政局

社会事务科

0871-68916948

2

屏山街道

社会事务办

0871-68912371

3

崇德街道

社会事务办

0871-68961068

4

茂山镇

社会事务办

0871-68995168

5

团街镇

社会事务办

0871-68901087

6

中屏镇

社会事务办

0871-68908060

7

云龙乡

社会事务办

0871-68905099

8

撒营盘镇

社会事务办

0871-68961954

9

九龙镇

社会事务办

0871-68948066

10

皎平渡镇

社会事务办

0871-68966048

11

汤郎乡

社会事务办

0871-68967178

12

则黑乡

社会事务办

0871-68968018

13

乌东德镇

社会事务办

0871-68960125

14

马鹿塘乡

社会事务办

0871-68969098

15

转龙镇

社会事务办

0871-62725066

16

乌蒙乡

社会事务办

0871-62727028

17

雪山乡

社会事务办

0871-62726075

18

翠华镇

社会事务办

0871-68998169

、管理措施

202671日起,县民政局将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开展殡葬服务市场联合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完成备案仍从事殡葬服务的机构或个人,以及超备案服务项目或超范围开展殡葬服务业务的从业人员,将依法责令停止相关经营行为;对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事项

本次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相关机构及从业人员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共同促进县殡葬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1.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殡葬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表

2.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间殡葬从业人员备案登记表

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殡葬服务机构和民间从业人员服务活动报备表

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明殡葬服务和合规经营承诺书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6430


附件1: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殡葬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表

附件2: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间殡葬从业人员备案登记表

附件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殡葬服务机构和民间从业人员服务活动报备表

附件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明殡葬服务和合规经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