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信息公示表(X3YN202405290029)
公示单位: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5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X3YN202405290029 群众投诉问题:昆明市禄劝县轿子山转龙村300余亩土地、20余亩集体林地被破坏种植三七,小黑龙潭上段1亩松树林也被砍伐,水土流失严重,山体裸露扬尘满天,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
办结目标 | 对违规开挖26.5亩集体乔木林地、1.07亩其他草地和违规砍伐0.22亩松树林的违法主体依法查处、收回林地(草地)、恢复植被。 |
整改措施 | 一、“26.5亩集体乔木林地和1.07亩其他草地被违规开挖种植三七,小黑龙潭上段0.22亩松树林被违规砍伐”问题。 (1)由禄劝县林草局牵头,禄劝县水务局、禄劝县农业农村局、禄劝县转龙镇配合,依法对违规开挖林地、草地、违规砍伐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查处。若达到刑事案件按程序移交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进行查处。 (2)处罚完毕后,由禄劝县林草局牵头,禄劝县水务局、禄劝县农业农村局、禄劝县转龙镇配合,督促当事人在2025年12月25日前对投诉问题中违规开挖和砍伐的实际地块种植华山松、云南松等生态树种以及白茅、草地早熟禾等草种,恢复林地(草地)。 (3)植被恢复后,由禄劝县林草局申请市林草局和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并依法收回林地(草地),交由林权权利人(村小组集体)进行管理。 二、“小黑龙潭上段山体裸露,偏坡部分汛期可能存在水土流失风险”问题 (1)由禄劝县林草局牵头,禄劝县转龙镇配合,在2024年12月25日前结合当地实际,对山体裸露地块种植华山松、云南松、旱冬瓜等生态树种,恢复林地。 (2)由禄劝县水务局牵头,转龙镇配合,对偏坡部分地块进行夯实、绿化,完善生产道路排水沟等基础设施,筑牢根基,减少水土流失风险。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禄劝县林草局对小黑龙潭上段0.22亩松树林被违规砍伐已作处罚,下发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当事人人民币3001.5元,已恢复植被雪松50株。其余毁坏的乔木林地26.5亩已恢复植被。禄劝县林草局委托玉溪市玉林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根据司法鉴定结果按程序移交禄劝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进行查处。经禄劝县公安局审查,决定不予立案并将案件退回禄劝县林草局。禄劝县林草局于2024年12月19日将案件移交禄劝县转龙镇作行政处罚,现禄劝县转龙镇已下达《林业草原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完成行政处罚。收回的林地(草地),交由林权权利人(村小组集体)进行管理。为进一步减少水土流失风险,禄劝县水务局牵头禄劝县转龙镇积极督促企业在偏坡绿化较少的地方种植植物,栽种雪松300株、四照花500株,花椒2000株、青香木3500株;同时指导督促企业完善生产道路1200米,挖排水沟600米。 |
自查自验和市级验收情况 | 已于2025年12月18日通过县级验收 已于2026年4月10日通过市级验收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员及电话:张开海,0871-6891317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