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为了进一步规范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的通知》(昆政办函〔2026〕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县交通运输局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编制印发禄劝县综合交通发展规划、交通运输重要专项规划等;
(二)制定或者调整禄劝县交通运输行业关系特定、不特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权利义务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为保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对管辖公路(道路)实施6个月以上的限制性措施;
(四)制定或者调整禄劝县交通运输行业涉及的道路班车客运票价、汽车客运站非竞争性服务收费、城市公共汽车票价、出租汽车运价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价格;
(五)政府投资的重大公共交通建设项目,或者非政府投资但需经政府核准、对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交通建设项目;
(六)配置禄劝县交通运输行业全局性公共资源;
(七)处置禄劝县交通运输行业重大国有资产;
(八)其他应当由县交通运输局实施的重大行政决策。
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以及机关内部人事、财务、后勤等事项不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要求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动态调整。
附件: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清单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10日
附件: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政策依据 | 拟提交决策时间 |
1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二章规划管理)、《云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第二章规划管理)、《昆明市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细则》;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云交规划〔2024〕33号)和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昆交通〔2024〕37号) | 2026年三季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