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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603-107689 主题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的目录及标准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3-27 14:54
名 称: 关于印发2026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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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6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7 14:54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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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省市驻禄各单位:

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的通知》(昆政办函〔20261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编制了《2026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根据决策提交时间,倒排工期,细化任务,认真组织实施;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按规定履行有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决策事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还应当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动态调整。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者新增决策事项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研究同意后,进行事项调整。

三、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在决策公布实施后3个月至1年内适时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评估报告提交县人民政府,确保决策执行质量和效果。

四、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于2026年一季度前制定并公布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6326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提交时间

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县发改局

2026季度

2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县交运局

2026年三季度

3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发改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季度

4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县城区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工作方案

县发改局

县水务局

2026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