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本级)2026年预算公开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本级)2026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 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 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 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 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 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本级)2026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第一条 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
第二条 履行属地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主动向属地党委、政府报告管辖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第三条 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编制管辖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区划、预案),报属地政府批准并监督实施。
第四条 负责管辖区域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等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督管理;会同属地有关部门做好管辖区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监督指导管辖区域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第五条 负责管辖区域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执法;负责对管辖区域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的监督。
第六条 负责管辖区域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生放射性选矿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及放射源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管辖区域由市级承担的辐射安全许可现场核查。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第七条 负责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制度,监督检查管辖区域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相关工作。
第八条 负责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预案;负责对管辖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及突发环境事件的核实、初步认定、信息上报;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管辖区域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管辖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管辖区域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第九条 负责依法开展管辖区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活动,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负责管辖区域事中事后日常监管、信访投诉处理及生态环境舆情的收集、研判及应对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第十条 负责组织实施管辖区域执法监测、应急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配合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排污单位执行自行监测制度。负责管辖区域环境统计及污染源普查工作。
第十一条 负责管辖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及建筑夜间施工作业登记的管理工作:负责管辖区域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监督、评估验收;负责管辖区域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跨省转移许可及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的初审;负责管辖区域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产生单位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
第十二条依法承担管辖区域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具体工作。
第十三条 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环境信息,指导并监督管辖区域重点污染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贯彻落实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各项制度;负责本部门环保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的生态环境创建工作。
第十四条 负责本部门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财务审计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管辖区域环保专项资金申报、资金安排,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等监管工作;负责提出管辖区域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发展方向。
第十五条 负责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本部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现场核实。
第十六条 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 完成属地政府交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第十八条 强化横向联动协作,加强与属地相关部门的联席会商、联动执法、应急响应。
第十九条 强化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与属地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
第二十条 加强对乡镇(街道)承担生态环境职能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二十一条 完成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环境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和政策法规科、综合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政治引领+生态共建,打响生态党建“先锋拳”。
筑牢党建工作。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引领,推进支部党建,落实相关精神,抓党性党风党纪,纠治“四风”,引导党员转作风、提效能,为禄劝中国式现代化实践提供保障。目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支委会12次,党课5次,党员大会4次。新招录公务员2名、事业人员2名;储备党员发展对象2名,入党积极分子2名,入党申请人2名。生态环保队伍壮大,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同时,推动党建与生态环保业务融合,将党建要求贯穿工作全过程,以党建引领业务,以业务检验党建,形成同频共振、互促共进的局面。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3次,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细化分解,落实细化措施;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讲授专题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和纪律作风专项排查;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实施方案,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开展领导班子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并制定防控措施,消除隐患;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签订共产党员不得信教承诺书19份、家庭助廉承诺书33份、零酒驾承诺书39份;主要领导落实“四个亲自”,亲自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召开案件审查会议22次,亲自安排部署环保督察、环境监察、环境监测、扫黑除恶等重要工作,对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督办;严格落实党内谈话制度,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27人次、党风廉政谈话39人次;切实加强党风廉政相关规定的学习,带头讲好廉政党课,年内讲廉政党课2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通过典型案例的学习,增强党员干部防腐拒腐意识,筑牢廉政反腐工作“防火墙”。
2. 源头管控+全程监管,打响生态保护“组合拳”
强化源头管控,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源头防控与协同治理,持续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落实减污降碳任务,持续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加快推动锅炉淘汰,加强机动车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监管,制定餐饮油烟负面清单,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管理。2025年,禄劝县环境空气质量总有效监测天数共354天,优良率为98.9%,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47。
强化综合治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开展以掌鸠河县城段为重点的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管”,扎实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巩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成果。开展水质攻坚,常态化对掌鸠河、普渡河开展巡河检查,国控断面、省控断面达标率为100%,市考断面达标率为83.3%。2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100%,全县优良水体占比为91.7%。“千吨万人”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达标;水环境质量稳定改善,无新增劣Ⅴ类水体断面。
强化系统治理,坚持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建立完善包括应急措施、地下水监测、危险废物管控等工作机制;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完成7个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调查;做好地下水环境质量管理,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已初步建立排查清单,完成17家重点涉重金属行业排查,发现立行立改问题2个,待结合地下水、地表水、固废监测结果分析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整改计划。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3. 服务筑基+监管增效,打响环境监管“守护拳”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把建设项目审批、验收关。一是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环境准入管理,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10件,指导企业完成环评登记备案42件;二是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提升环境执法效能。严格执行“三审两会”制度,强化案件办理全过程质量控制;严格落实行政处罚与损害赔偿联动“三同步”制度,2025年成功启动并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2件。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按照“应发尽发、应登尽登”的原则,核发排污许可证16件,登记备案183件。确保企业合法排污,对国家、省、市抽查发现的环评及排污许可质量问题整改率达100%。
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专项行动,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安全。一是辐射安全、医院废水、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按需对核技术利用单位、医废产生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与督导,预防辐射事故,压实管理责任。二是应急工作情况。持续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登记备案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7件,风险等级均为一般。三是依法办理环境信访案件。2025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8件,对来访事件及时安排执法人员办理。群众信访举报件的办理率、办结率100%。四是开展餐饮油烟、噪音扰民和建筑施工噪音扰民等民生问题专项检查。2025年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检查3次。五是围绕监察重点开展专项行动。对云龙水库、桂花箐水库等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开展巡查4次,对轿子山自然保护地开展巡查4次。
“严”字当头 “细”处着力,抓实日常监管,严查环境违法行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规范开展日常环境监察工作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36余人次,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开展环境监察96余家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8件,处罚金额161.372万元;不予处罚8件,金额58.09万元。
有效推进各类督察检查问题整改。认真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着力推进中央第二轮、第三轮生态环保督察,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投诉件11件及反馈问题17个已全部整改。完成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件问题整改15件,其余2件按时序推进整改;已完成反馈问题整改6个,其余7个按时序进度推进整改;完成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件问题整改1件,完成反馈问题整改33个,剩余2个按时序进度推进整改。
4. 全程盯防+规范引领,打响环境监测“提质拳”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下达的监测方案,严格开展辖区内水、气、声常规监测工作。
一是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站日常管理工作。县城区共设立一个空气自动监测站,位于禄劝县实验中学,监测项目为SO2、NO2、O3、PM10、PM2.5、CO,共6项污染物,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评价6项污染物。做好站点日常水、电进站协调相关工作,环境空气质量达考核目标要求。
二是加强水环境质量监测。对禄劝辖区内31个水质断面定期进行监测,并及时将监测数据上报至系统。对3家企业开展执法监测5次。定期开展国控、省控断面(站点)人为干扰排查,未出现人为干扰国控、省控自动监测站点数据的现象;开展“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入河排污口监测,用技术措施强化环境监管。
三是开展辖区内噪声监测。禄劝县共涉及4个主城区功能区监测点位,监测频次为每季度1次;共涉及103个区域环境噪声、24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监测频次为每年一次,目前已完成主城区功能区噪声监测任务,区域环境、道路交通噪声达标率为100%。
5. 导向引领+融合赋能,打响环境保护“宣传拳”
一是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聚焦生态环境重点,做精做优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推动构建全民行动体系。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世界环境日”“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宣传活动,共悬挂横幅12条、设立展板10块、发放各类宣传册共计2500余份,环保袋400个,抽纸200盒,现场咨询人数达400余人次,报送环保政务信息47条。完成政务公开36期。
二是开展对辖区内的重点排污单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政策普法宣传。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六进”活动。年内累计开展“送法入企”活动4次,内容涵盖生态环境保护合法合规管理、国家安全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主题,并于“六五环境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宣传,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
6. 目标领航+攻坚赋能,打响人居环境“整治拳”
一是推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27个,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14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74.87%,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检查18座和2个问题整改,上报典型案例3个;按季度全覆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4次,农村黑臭水体清单保持动态清零不新增。
二是以项目为抓手,有序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重点推进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剩余100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000万元开展二级保护区27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预计于2026年8月完工;完成准保护区16个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验收;完成准保护区51个村庄污水治理。
三是牵头做好项目包装和储备,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相关资金。统筹协调专项资金申报,牵头实施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2个:牵头县水务局谋划实施昆明市禄劝县八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综合治理工程,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2700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约1400万元,计划2026年8月完工;牵头云龙水库水资源保护区管理局实施昆明市地级饮用水源地云龙水库综合整治——二级保护区27个村庄新建污水收集处理项目,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000万元,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截至目前工程形象进度约70%。帮扶企业申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项目1个:帮扶崇德华新水泥厂申报实施窑尾烟气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申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047万元,目前工程形象进度约90%。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417,286.2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17,286.28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5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54,369.80元,下降1.22%,主要原因分析为落实过紧日子思想,按财政要求压减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17,286.28元,其中:本年收入3,917,286.28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17,286.2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4,369.80元,下降1.37%,主要原因分析为落实过紧日子思想,按财政要求压减支出。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17,286.2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17,286.28元,其中:基本支出3,385,070.2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585.80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厉行节约,严格一般公用经费使用,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532,216.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784.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减少部分用于支付2026年遗属生活补助。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2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1,472.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5,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77,668.00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医疗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87,96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中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732.0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110101—行政运行2,479,038.28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
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032,216.00元,主要用于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240,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本级)2026年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本级)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763.8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本级)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本级)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本级)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1,763.8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763.8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本级)2026年无重点项目,因而无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本级)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2,076.2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204.80元,下降4.79%,主要原因分析为落实过紧日子思想,按财政要求压减支出。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本级)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2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2026年委托业务费需求较上年无变化。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本级)资产总额3,940,106.78元,其中,流动资产1,362,354.47元,固定资产2,246,652.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31,1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5,053.8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3,621.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本级)2026年预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