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县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公布(2026年)
发布时间:2026-02-26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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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长江采砂管理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沿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长江采砂活动的管理,做好长江采砂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为了促进长江采砂管理工作,有效落实长江采砂管理责任制,现公布长江(禄劝县段)河道采砂管理各级河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以及行政执法责任人名单。禄劝县相关责任人名单如下:
禄劝县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2026年) | ||||||||||
行政区域 | 河 长 | 职 务 | 人民政府负责人 | 职 务 | 主管部门负责人 | 职 务 | 现场监管负责人 | 职 务 | 行政执法负责人 | 职 务 |
昆明市禄劝县 | 杨少维 | 县政协主席、县委政法委书记 | 舒斌 | 副县长 | 武绍军 | 县水务局局长 | 李荣剑 | 县防汛办公室主任 | 聂绍明 | 县水务局水政执法队长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6年2月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