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倡议主动上交保护鸟类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2-05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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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的安排部署,全面持续深入开展禄劝县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联合专项行动,切实保护禄劝县鸟类资源。现就倡议主动上交保护鸟类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设非法笼养、圈养保护鸟类主动上交期,时间从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主动上交非法笼养、圈养保护鸟类的,仅进行登记并对当事人进行普法宣传教育,不予追究责任。逾期未上交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规定,依法移交林草、公安等部门严肃查处。
三、凡非法笼养、圈养的各类野生保护鸟类,均为主动上交范围。
四、个人或单位可以主动上交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或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指定的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接收点,上交时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地址: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屏山街道向阳路8号,电话:68912820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