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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601-106167 主题分类: 政府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1-30 10:20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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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30 10:20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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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禄劝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决落实省、市及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狠抓各项统计法律法规学习,着力统计执法检查,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法治理论学习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干部职工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精神

二是坚守统计红线底线,深入推动职业道德教育。强化管理监督,把统计职业道德教育融入统计文化建设、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日常教育管理中,通过集中学习、个人学习等形式开展统计干部职工诚信诚实统计职业教育活动,打造高素质统计干部队伍。

(二)加强责任落实,完善追责问责体系

一是依法履职责任范围,打牢防治统计造假政治责任。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根据统计工作各业务流程环节的工作内容和质量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承担工作职责谁负责工作质量的原则,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建立健全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责任体系。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负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负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负监督责任

二是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严格按照《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相关要求,规范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积极组织统计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各相关部门举行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使执法工作做到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定性准确、裁量合理,确保执法过程公正、透明。同时严格落实企业安静期工作要求,除特殊情形外,不对企业开展常规性执法检查,不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做好重大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震慑作用,组织全体干部职观看专题片《反腐为了人民》第四集《以案促改促治》某某统计造假典型案例。通过观看统计造假典型案例警示统计系统干部职工要以案为鉴、躬身自省、警惕常在,坚决抵制统计造假。

(三)完善防治统计造假法律法规和纪律规范

一是全面贯彻执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利用政府常务会议、局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乡镇统计人员业务培训会等及时学习贯彻落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充分利用各类普法宣传载体,面向领导干部、统计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开展针对性普法,扎实开展集中宣传切实抓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学习宣传工作

二是健全完善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不断加强纪委监委的沟通汇报,强化贯通协同,不断推进两项监督同向发力、同质增效。建立健全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方面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统计监测,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统计监测,准确把握经济运行情况。县统计局围绕全县中心工作,针对生产、销售、投资、消费、服务等行业和领域主要指标进行监测,各专业人员加强对企业上报数据的监测评估,准确把握企业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二是强化源头数据审核,夯实源头数据质量。统计各专业人员运用横向纵向数据对比,多维度进行数据审核,加大平台审核力度,对指标数据异常的企业进行审核把关,对数据上报错误的企业加强报数指导,并开展企业现场核查,深入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企业反馈,帮助企业提升数据填报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提高源头数据质量,确保源头数据的准确性。

三是加强入退库材料审核,强化企业入退库管理。严格按照入退库相关制度开展企业入退库工作,名录专业人员负责指导审核与平台申报,核查企业证照与业务活动,各专业人员负责摸排审核,提供指导与咨询服务,精准掌握入退库企业信息,确保入退库企业符合相关条件要求。同时深入企业做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明确统计责任义务,增强企业守法意识,确保在库单位质量与稳定性。

四是按照省、市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要求,对规上工业(3家)、服务业(6家)、贸易业(41家)、固定资产投资(非房投资项目122)、建筑业(22家)、房地产(12家)20242025数据进行全面核查,进一步压实源头数据质量,真正做到数出有据,数出有源。

是严格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年初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对检查主体、检查对象范围、检查方式、检查项目和检查比例等内容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并按照计划制定了《2025年禄劝县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2025年度禄劝县统计局、禄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2025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18家,其中县统计局检查10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开展部门联合检查8家,无立案查处案件。在整个执法检查过程中,坚持严谨客观的执法态度,秉承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确保检查数据客观真实。

(五)加强部门协同联动,防治统计造假

一是加强统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联动。不断加强与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从税务部门获取存疑企业税收情况来审核评估企业上报数据的真实性。与市场监管部门协作,定期获取单位变更、注(吊)销信息,通过动态监测准确完成单位信息变更、退库等相关工作,确保单位不重不漏,基础信息完整。

二是夯实统计基础,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确保乡镇(街道)统计调查工作有人员、有经费、有场地、有设备、有网络、有制度、有台账、有培训;实现管理制度化、人员专业化、报表标准化、台账电子化、资料档案化、工作法治化、信息网络化、宣传常态化,不断加强统计队伍建设,筑牢统计基层基础保障墙。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统计能力。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省市相关培训,在常态化开展各专业年报和定期报表培训的基础上,针对统计方法制度改革、专业知识重难点、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以及统计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培训,乡镇(街道)统计人员、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统计人员等参加培训,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及乡镇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和研究分析能力,为业务指导、审查核查、提高数据质量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突出普法,全面提高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实效

一是抓住法治宣传的重要时间节点以社会公众和调查对象为基础开展统计普法宣传结合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人口抽样调查、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段,集中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途径,解读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统计工作,向公众普及统计法律知识,营造统计执法良好氛围。全年共开展集中普法活动3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推进嵌入式普法普法宣传融入日常统计工作,在业务培训、数据核查、调研走访等环节,面向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普法宣讲不断提高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

二是抓住业务培训的契机,以企业统计人员为重点开展统计普法宣传。依托统计业务培训会、工作布置会、专业统计年报会等,把统计法律法规培训与统计专业业务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将统计法治宣传融入统计报表布置、统计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核查、统计资料公布等统计工作全过程,警醒企业要高度敬畏和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严防虚报、漏报、错报、瞒报统计数据等违法行为。全年共举办各类统计业务培训班18余期,培训人员达5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是执法力量薄弱。县统计局人员结构老化,人员力量不足,全局仅7人持有省级执法证、2人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专职执法人员仅1人,难以满足常态化执法需求。

二是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个别检查存在文书制作不规范、支撑材料依据不足等问题,需进一步强化法治审核流程。跨部门协作效率有待提高,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完全打通,部门之间数据壁垒现象依然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化统计业务能力建设,提升统计队伍专业化水平。坚持以数据质量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人才队伍为根本,以法治建设为保障,全方位、多层次提升统计业务能力。持续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落实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维护统计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不断完善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筑牢数据质量与工作效能根基。明确各级统计机构调查对象的责任及相关人员的质量责任,建立可追溯的数据质量记录,实现数据质量问题可倒查,责任可追究。充分发挥统计部门内设监督机构作用,开展常态化数据质量核查,统计执法检查,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三)优化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深化部门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明确与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范围、内容、方式、频率责任主体和安全要求,打破数据孤岛,实现行政记录、业务数据等与统计数据的有效衔接。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合力,为宏观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坚实、可靠、高效的统计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