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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县政府工作部门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1-20 09:50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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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09:50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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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有关要求,结合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202511日-2025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办公室(地址:屏山街道气象路114号,邮编651500,电话:0871-68911497,电子邮箱:lqsfj168@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县司法局在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示公告信息1篇;重大决策预公开决策信息1篇;重大行政决策的目录及标准信息1篇;政府工作报告信息1篇;财政预决算公开信息2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科室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分工,细化公开内容、时限与方式。通过建立分级审核机制,加强对信息内容的规范性审查,重点核查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信息、严重表述错误及附件、表格、图片等内容,确保信息发布严谨准确。同时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杜绝错误链接和无效链接,保障公开信息内容主题鲜明、要素完整、格式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推动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强化平台内容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及时更新维护所负责的专栏信息,确保各平台信息同步、内容一致,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协同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完善领导组织协调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协调推进。建立常态化复查机制,对发布过的信息及时复查,过时效性信息及时下架,对错链、死链信息及时处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县司法局认真组织开展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2025年,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制定细则明确内容和评分标准,定期考核评价。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征求社会意见,及时整改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0

2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不够充分,与群众期待还有差距。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需提升。个别申请件办理时限把握不够精准,答复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复杂疑难案件办理难度较大。申请渠道不够畅通,群众获取信息不够便捷。

(二)改进情况一是深化主动公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公共法律服务等重点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信息,提升公开质量和效果。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完善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明确流程和时限,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答复质量和效率。畅通申请渠道,优化办理流程,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5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