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68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办通〔2023〕18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方案的通知》(云水保〔2024〕12号)、《昆明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昆明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的函》(昆水保办〔202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由县水务局牵头完成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划定成果公告如下:
一、全县共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斑2991个,总面积155194.68公顷,涉及全县17个乡镇(街道)。
二、在划定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25度以上的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若需查询,请到县水务局办公室进行查询,查询电话:0871—68912167。
特此公告。
附件:1.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2.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小斑情况表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1.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附件2.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小斑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