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优待证的公告
广大老年朋友、社会各界人士: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切实减轻老年人办证负担,提升老年优待服务便捷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云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优待证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就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优待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替代时间与范围
自2026年1月1日起终止优待证办理,本行政区域内政务服务窗口不再受理老年优待证的新办、更换及补办业务,相关办理事项从政务服务清单中撤出。
2026年1月1日前已提交申请但尚未办结的业务,将按原有流程继续办理至结束,不影响您享受优待。
二、替代凭证与优待内容
(一)新凭证更便捷
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朋友,只需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就能在就医问诊、办理政务业务等场景,直接享受本地所有老年优待,不用再带其他证明。
(二)原有证件仍有效
1.旧证能用。已经领到的老年人优待证,在证件标注的有效期内仍可正常使用,直到有效期满;
2.过期不换。旧证过期后,无需换领新证,直接用居民身份证就能享受所有优待;
3.单位尽责。所有提供老年优待服务的单位(如景区、医院等),对持有旧优待证或居民身份证的老年朋友,必须同等落实优待政策,不能额外设置门槛、拒绝服务。
三、服务咨询渠道
(一)咨询电话:0871—68916948(优先拨打)、0871—68999178(备用电话);
(二)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
特此公告。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