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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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上级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 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开展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
3. 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推进旅游市场开发和全域旅游。
4. 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5. 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6. 推进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负责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7. 推进旅游公共服务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8. 拟订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 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 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1.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经济指标暨“争当排头兵”大竞赛工作
(1)固定资产投资。2024年,市文旅局下达全县文旅固定资产投资任务3亿元,1-10月份完成24054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80.18%。
(2)旅游总收入增速。2024年1—9月,全县接待游客总人数331.48万人次,累计实现旅游花费31.51亿元,同比增长49.36%。
(3)旅游市场监管。旅游市场综合监管24小时投诉办结率96.67%,游客投诉处置率满意度100%,退换货游客满意度100%,无重大涉旅负面舆情,一季度涉旅投诉29件,二季度涉旅投诉1件,三季度涉旅投诉0件。
(4)GDP核算指标。1-10月全县在库规模以上文化体育娱乐业企业1家(云南鸿源冰雪娱乐有限公司),企业营业收入437万元,增速11.5%,工资总额137万元,增速-6.8%;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工资增速方面,涉及昆明轿子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工资总额561万元,增速1.1%。
(5)招商引资。正在开展兴隆原始部落野温泉普渡半山酒店及附属设施建设、中屏轿子仙宫溶洞景区外围改造提升等项目包装入库工作,开展金沙江流域(禄劝段)文旅经济带开发建设项目、环轿子雪山国家步道项目前期工作;开展轿子山半山酒店、亲子游等项目洽谈工作,2024年,招商引资任务3亿元,目前完成1800万元。
(6)争取国家和省市资金。全年争取资金目标任务5000万元,完成争取上级资金627.74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资金609.74万元,市级资金18万元,现已下达两馆一站免费开放中央资金90.03万元,纪念馆免费开放中央资金40万元。
(7)非税收入。全年非税收入目标任务为150万元,完成68.5万元。
2. 文化工作
一是持续增强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制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服务效能提升实施方案》,举办“欢欢喜喜过大年”、四季村晚、戏曲进乡村等线上线下文化活动1344场次,惠及观众549082人次;成功举办第六届广场舞大赛,举办禄劝2024年百姓大舞台才艺大赛6场次、2024龙腾盛世·乌东德镇之夜音乐会1场次、昆明市“万企兴万村”招商引资活动文艺演出1场次,全民阅读活动112场次等。二是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人才培育。对茂山文化站、南街、北街、旧县等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功能布局进行创意性改造;提升打造禄劝图书馆,增加服务项目,采购三千余册新书,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了少儿和广大群众的服务功能和质量;全县197家农家书屋共新增图书12805册;公共文化云资讯发布数量排名靠前;优秀文化讲解员累计报名1741人、培训857人、认定766人;乡村音乐人累计报名1136人、培训1136人、认定1010人。三是不断加强非遗保护。建成省级非遗工坊1个;组织开展非遗进校园、进企业、进酒店展示活动7次;开展苗族芦笙舞技艺抢救性保护,推荐5名传承人及非遗工作者参加全国非遗先进个人评选,1人入选全国非遗先进个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培训1场次,共计66人次;刺绣加工展示项目成功申报为全县第一批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现已完成彝绣馆建设和刺绣一条街提升改造、彝绣培训4场次共210人次、宣传推广4场。四是禄劝博物馆持续发挥效能。先后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活动3次,昆明青年企业家协会、台商协会、香港企业家协会、禄劝青年企业家协会、福建企业家等近32家企业到禄博物馆参观,全年进馆参观人数共计10076人次。五是文化企业营业收入增幅提高。1—3季度,全县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621.8万元,同比增长172.5%,其中文化娱乐休闲服务实现营业收入4340.3万元,同比增长254.7%。六是升级打造文化产业园区。向上级部门推介申报彝城新都罗婺刺绣艺术创意园,精心打造刺绣一条街,“火把节”期间彝绣馆正式挂牌。
3. 旅游工作
一是科学规划旅游线路。成立旅游专班,串联旅游线路5条,全力打造“昆明北部县区自然野趣旅游线路”,推动关联产业项目包装、引进和培育,其中,昆明—昭通巧家白鹤滩水电站—寻甸柯渡丹桂红军村—禄劝轿子雪山——东川红土地的路线,已与乐悠悠旅行社进行实体化合作,计划11月发团。二是加强考察学习及交流合作。赴大理州大理市、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就农文旅产业发展进行考察学习,赴安宁温泉街道考察学习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经验,赴大理漾濞县和巍山县考察学习乡村旅游开发,借鉴先进经验;赴寻甸、东川进行考察学习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深入探讨和交流线路串联、乡村旅游发展、活动共办等工作;赴曲靖市马龙区土瓜冲、水箐村考察学习乡村旅游和旅居产业发展的先进经验;赴井冈山学习红色旅游融合发展先进经验;禄劝文旅局牵头组织开展“大美滇北”旅游线路专题研讨活动,禄劝县、巧家县、东川区、寻甸县文旅局相关领导及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活动。三是做好品牌创建工作。依托昆明市北部三县(区)“自然野趣游”旅游线路打造传统及民族节日,持续推出一批主题鲜明、特点突出的文旅活动,比如团街菜花节、轿子山杜鹃花节、昆明北部三县区篮球邀请赛、插秧节、泼水节、花山节、火把节等。已向市局申报凤家壹号院、转龙云禧酒店2家等级旅游民宿,转龙镇月牙村委会已公示云南首批金牌旅游村。四是加快推进A级景区创建工作。轿子山风景区已对照5A景区申报评定标准,完成现状评估及自检自查、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报审稿);平安福景区成功申报为3A级景区,转龙镇月牙村成功申报为旅游品牌村。五是持续开展宣传推介。邀请各级媒体到轿子山景区开展一次主题宣传,扩大旅游宣传覆盖面;与云南广播电台达成协议,常态化开展专题推介;赴昆明学院、省农科院、长水机场、昆明南屏街、上海普陀区、澳门高品会等地开展文旅宣传推介活动,与昆明地铁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座谈会研究文旅宣传“进地铁”工作。
4. 文物保护和利用
一是有序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制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为基准,进一步明确我县文物普查覆盖的地理范围、分区及路线、普查标准。全面梳理已认定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同时对征集的新发现20余条线索开展调查,截止11月,共复核全县“三普”文物62处、新发现线索9条,培训普查工作人员20余人次,四普工作完成量65.2%,处于昆明市前列。二是香海庵山门及观音殿修缮工程已于2024年上旬完工并通过四方验评,2024年8月向市文旅局提交项目初验请示;完成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兆乌张氏民居应急性修缮工程;彝汉文摩崖石刻修缮保护方案已报市文物局审核通过,并于2024年上旬提交至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管理系统待批;翠华镇周恩来及干部团红军长征路居旧址、团街镇干部团长征指挥部旧址等5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昆明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相关材料提交至昆明市文物局并通过专家论证;完成木克红军壁画、西南神学院旧址、汤郎马巡检司衙署等11个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消防设施增补配备工作;开展定期文物安全巡查及汛期、旱季、两节期间文物消防安全巡查,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古建筑2座,并按要求完成整改。三是有序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禄劝段)红色遗址保护展示项目建设。目前,除皎平渡渡江纪念馆迁建(因中宣部尚未批复)无法开工外,其他标段有序推进,红军村改造提升项目已在县政务中心完成开标。
5. 文旅市场监管
一是进一步规范文化旅游市场审批工作,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健全行政审批机制,共完成行政审批服务20项,其中包括歌舞娱乐场所新办4家、延续10家、注销3家,网吧新办2家、变更1家。二是开展文化市场整治“百日”行动,自3月底起,平均每周开展1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有效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有力维护文化市场秩序稳定。三是联合各乡镇(街道)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对我县17个乡镇(街道)的文化市场进行排查清理整治,加强日常及重点时段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牵头县教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 2024年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完成文化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新办审批4家。四是积极处置旅游投诉问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件72件,一机游投诉30件,投诉办结率100%;完成国家文化类、艺术类(非学科)培训机构年审公示,KTV证照到期续证工作。五是持续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组织文化、旅游从业人员开展宣传培训活动1次,与文化旅游经营单位签订工作责任书,确无较大以上旅游安全事故、重大旅游投诉和重大负面舆情发生。
二、 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文化科、旅游科、市场管理科。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
2.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馆;
3.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图书馆;
4.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旅游产业发展中心;
5.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参公管理)。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8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共有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附件决算公开表中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0354274.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354274.2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20381317.18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982957.07元,上升98.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982957.07元,上升98.0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主要原因本年度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科目经费增加19034423.98元,博物馆科目经费增加2458318.00元,生产发展科目经费增加1899913.34元。群众文化科目经费减少641275.20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科目经费减少1832588.96元,文物保护科目经费减少796260.00元,其余为人员及公用支出小幅变动。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0516204.67元。其中:基本支出13118373.56元,占总支出的32.38%;项目支出27397831.11元,占总支出的67.6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20380727.00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135477.67元,上升98.8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3696.26元,下降1.38%;项目支出增加20319173.93元,上升387.0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主要原因是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科目支出增加19034423.98元,博物馆科目支出增加2458318.00元,生产发展科目支出增加1899913.34元。群众文化科目支出减少641275.20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科目支出减少1832588.96元,文物保护科目支出减少796260.00元,其余为人员及公用支出小幅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18373.5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694877.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3496.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为27397831.1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2024年非基本建设类项目4项,共计支出27397831.11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出2596699.12元,占项目支出的9.48%,用于我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出,包括基层公共文化均等化、“三馆一站”免费开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支出;彝族刺绣项目2000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7.30%,用于我县更好的将彝乡产业推向市场,打造属于禄劝的品牌影响力,形成彝族服饰生产产业链,促进家门口就业率;文物保护工作支出2883640.00元,占项目支出的10.52%,用于我县各级文物保护日常工作及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支出;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禄劝段)红色遗址保护展示项目19917491.97元,占项目支出的72.70%,用于我县皎平渡镇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禄劝段)红色遗址保护展示项目建设工程。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516204.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支出20380727.00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135477.67元,上升98.8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3696.26元,下降1.38%;项目支出增加20319173.93元,上升387.0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主要原因是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科目支出增加19034423.98元,博物馆科目支出增加2458318.00元,生产发展科目支出增加1899913.34元。群众文化科目支出减少641275.20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科目支出减少1832588.96元,文物保护科目支出减少796260.00元,其余为人员及公用支出小幅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按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 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 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 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4797017.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8%。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发放、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两馆一站”免费开放、旅游事业和文物保护等工作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8871.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0%。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保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类)支出1194917.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缴费支出。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 农林水(类)支出2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主要用于我县乌东德镇、翠华镇、皎平渡镇“乡村红色旅游”项目补助支出;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 资源勘探工作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 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106539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 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881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6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8.0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281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1.97%,完成年初预算的/%,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1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支出决算为881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6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281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无公务接待预算,实际支出2819.00元。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187070.00元减少178251.00元,下降95.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798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49.00元,上升121.9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度减少179,800.00元,但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度增加1549.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和联系指导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3,496.12元,比上年925,156.64元减少501,660.52元,下降54.22%,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困难,部分公用经费未能完成支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包括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具体包含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5,411,985.99元,其中,流动资产4,020,427.41元,固定资产1,391,558.5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16,011.8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8,410.00元,流动资产减少5,547,997.65元。流动资产减少主要原因是皎平渡红军长征纪念馆复建工程资金支出,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彝族刺绣培训用加工机械购置。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49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498.00万元(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设备采购71,49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498.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498.00元。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除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 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公平均衡地配置公共文化产品,尤其是要努力维护低收入及弱势群体的基本文化权利。政府通过集中采购、发放补助等手段,扩展文化服务内容,畅通文化服务通道,保障和实现城市低收入社会成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各级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展览馆等基础公共文化设施对社会成员实行全免费开放。各级国营艺术院团、影剧院要安排一定场次低价向弱势群体演出或放映。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要考虑低收入群体的利益,保留基本的模拟频道,保障他们收看电视的需求。同时,要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大政府投入,合理分配资源,加强农村文化建设重点工程建设,推动文化资源向西部、农村倾斜。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加快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对农村陈旧落后的基础文化设施进行改造,推进农村文化重点工程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逐步改变城乡之间文化服务不平衡的状况。当前我国重点文化支农工程主要包括:广播电视“村村通”,就是要保证广播电视入村到户,为农村提供内容、质量俱佳的广播电视节目;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就是要加强农村电影院建设,增加电影放映点,加强农村电影拷贝配送管理,推进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增加电影放映数量,确保农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就是要在经济落后地区新建 2.5 万个左右的综合文化站,配置相应的文化设备,确保全国每个乡镇都有综合文化站,流动综合文化服务车,就是对一些地广人稀的落后地区因地制宜配置流动文化服务设备,开展综合一体化流动文化服务。二是要推动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增加农村文化服务总量。首先,各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要加大“三农”报道,增加“三农”节目量及播出时间,有条件的城市要开通农村版面及农业频道。市、县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要把服务基层、服务农村作为首要任务。其次,加大对“三农”题材的支持力度,鼓励各级文艺创作单位把“三农”题材纳入创作计划,保证每年产出一定比例的反映“三农”题材的文学艺术作品。政府可以通过购买优秀农村题材剧本,免费让本地艺术院团使用,鼓励其为农演出。再次,增加“三农”读物出版量,多出版发行对农民胃口,适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图书出版物,各地政府也应结合实际开展送书送杂志下乡活动,为农村文化室免费发送书籍,鼓励市县两级图书馆实行一卡通工程,使图书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三是要建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长效机制。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提上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创建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等评价体系。
3. 文物“四有”工作: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管机构。
4. “三馆一站”免费开放:“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是指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向公众免费开放。这一举措是政府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具体实践。通过免费开放“三馆一站”,政府旨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这一举措也有助于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因此,“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是一项重要的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对于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监督索引号5301280025730111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202510270851383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