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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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基本情况
三、 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准化建设及政务局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
(二)政务服务中心运转经费包含(政务中心大厅“惠企服务专区”建设及相关设施维护经费)
(三)“禄劝营商码”开发服务补助资金
(四)政务服务局政务中心光纤租赁经费
(五)政务服务业务经费包含(2024年国产计算机设备采购资金)
(六)政务服务局办公楼租赁补助资金
(七)政务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异地远程评标经费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断完善两中心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参与相关部门推动和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县政府各部门在政务中心设置“窗口”、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进入政务中心的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
3. 建立帮办审批制度,对需要几个部门“窗口”联合办理的事项进行组织和协调,明确牵头“窗口”单位负责上报市级有关部门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
4. 负责完善政务中心和交易中心的办公条件,优化服务环境。
5. 负责政务中心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两中心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
6. 负责政务中心和交易中心的对外宣传与联系,提高两中心的对外影响力、吸引力。
7. 负责政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协调政务中心与各部门的计算机联网,做好局机关和政务中心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送政务服务的有关信息资料。
8. 负责我县投资项目及建设工程项目的并联审批工作。
9. 指导、协调、督查县属分中心相关工作;指导、督查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站)的工作。
10.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
(1)办公室
(2)审批科
(3)交易监督科(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4)政务服务中心
(5)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 重点工作概述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党建引领功能
1. 思想建设:深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素质。把学习作为党组会会议的“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主题”、党支部学习的“第一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制定《关于在政务服务局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政务服务局党纪学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主题党日活动、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发挥好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平台载体的作用,不断激发学习热情,推动形成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今年召开党组会13次,听取党建工作汇报4次,开展支部党员大会15次,支委会8次,上专题党课11次,主题党日13次。
2. 组织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增强组织力。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阵地作用。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主题党日活动、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以“学习强国”“云岭先锋”周一学习例会等为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专题学习,推动党员干部深刻领悟学习内容。坚持党员自学、支部领学、党组搭台,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把学习党纪同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方面的智慧、调动各方面资源,及时发现问题、深入研究问题、切实解决问题,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开展党纪学习教育9次,党规党纪专题研讨会1次,党组书记讲纪律党课3次,党组成员每人讲纪律党课1次,机关党支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9次。
3. 作风建设:持续推进,树立良好形象。始终坚持把建强队伍、凝聚合力、优化作风、推动工作作为重要抓手,制定《政务服务局全员大学习、作风大提升活动方案》,通过深入开展理论大学习和作风大提升的比学赶超和党纪学习教育,提升党员干部理论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依托“清风禄劝”等系列平台开展释纪说法,帮助党员干部深化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理解运用。组织领导班子每周对机关和政务中心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全局干部职工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明显增强、工作能力显著提升、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今年共开展全员大学习、作风大提升活动4次。
4. 党建引领:创新模式,激发发展活力。坚持以党建引领业务发展,将党建工作扎根于业务之中。通过创新党建模式,将“党建+”理念融入到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工作中,有效激发了发展活力。组织全县相关部门开展禄劝2024年“产业干部大讲堂”第四讲,围绕招标投标、提升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进行业务培训,增强各部门的协同配合意识,促进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同时,注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创新发展与守正传承相贯通,紧扣党建时代特点,持续创新工作理念、活动载体和路数打法,推动党建工作与时俱进、创新提升。
(二)开展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1. 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为保障,全面护航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制定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关于强化投资服务构建涉企问题闭环解决机制的工作方案(试行)》《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打造温馨春城争当营商环境排头兵竞赛(营商环境进位争先)”考评方案》《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2024年禄劝县10件惠企实事》。
2. 以“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为抓手,全面提升八大营商环境。围绕产业、投资、政务、市场、创新、法治、人文、开放“八大环境”,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总抓手,以数字化引领、协同化推进、场景化应用为突破,以简化社会投资审批、加强事中综合监管和规范监管、强化事后联合惩戒、提升智慧政务服务水平为重点,全面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
3. 以“争当营商环境排头兵”为目标,组织开展大竞赛活动。一是2024年共召开全县营商环境进位争先工作推进会3次,各类专题会议21次。二是每季度组织15家指标牵头部门参加昆明市“营商环境进位争先”考评工作。三是对县级15家指标牵头部门、39家责任部门、17个乡镇(街道)进行营商环境进位争先考评。
4. 以“三个听取行动”为载体,畅通政企沟通协商渠道。一是2024年以来共开展3次“企业接待日”“政企同心谈”“营商会客厅”等活动,涉及企业65家,听取企业意见建议。二是组织60名人大代表营商环境监督员开展全县重点项目走访活动,共走访30个重点项目,收集企业反馈问题43 个,已办理28个,办结率65.12%。三是组织21名投资服务专员对66家挂包企业开展两期走访活动,共收集反馈问题53个,已办理27个,办结率50.94%。投资服务专员将全程帮办代办、跟踪督办,为企业在项目推进、招商引资、产业发展过程中纾困解难。四是开展“局长坐诊接诉”活动2期,收集企业反映问题15个,已解决问题6个。
5. 以“为群众和企业排忧解难”为着力点,提升群众和企业满意度、获得感。2024年,云南省网上营商环境投诉平台共受理投诉件49件,已办结46件,办结率93.88%。“绿通办”小程序共受理投诉件9件,已办结7件,办结率77.78%。线下投诉件2件,已办结。
6. 以“涉企惠企政策宣传”为导向,促进惠企政策的落地落实。一是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发布县级惠企政策7条;二是禄劝县政府门户网“利企惠民”“政策找企业”专栏发布惠企政策27条;三是在“绿通办”小程序“惠企政策”专栏发布省、市、县政策共141条。四是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惠企服务专区”,综合窗口设置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窗口,提供咨询服务。五是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魅力禄劝公布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政府办等42家部门的惠企政策分管领导、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同步公布首批18个部门的59项惠企政策兑现事项清单。企业群众线上可通过“禄劝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绿通办”小程序查询了解,线下可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服务专区”查询了解。
7. 以“信息报送为推手”,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宣传氛围。2024年各级各部门报送信息577篇,被市营商环境办采用10篇,加分1.8分。上报简报信息74篇,典型案例12篇,创新举措9篇,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宣传氛围。
(三)聚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1. 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建立健全办事指南、事项动态管理,机制精简优化审批服务。一是精准梳理事项办理要素。全县32家政务服务实施部门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承接、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共1454项(排除涉密事项73项)。二是提升事项办理深度。目前二级以上网办深度事项1454项,网上可办率100%,四级网办深度事项1397项,全程网办事项比例达96%,全县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力6类共954个行政职权事项均已关联权责清单,关联率100%。三是健全完善标准规范体系。推行“全国一张清单”模式,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出台县级“容缺审批”“告知承诺”相关政策文件,以标准化建设引领政务服务的规范化。
2. 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线上线下由“多次办”向“一次办”转变。一是部门协同推进。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发布2023年、2024年“一件事”主题事项,各部门以“一把手走流程”工作机制发现问题、难点,扎实推进各个事项集成办理。二是紧扣主题事项拓展增值服务。依托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渠道,打造定制化、套餐式、模块化的个人服务“一类事一站办”场景。三是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由牵头部门根据“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重点事项清单,会同各责任部门对相关业务审批人员和综窗受理业务员常态化开展推广应用培训。
3. 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一是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标准统一、全面融合、服务同质。二是通过VPN接入政务外网的方式,实现县乡村三级政务外网全覆盖。推进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综合窗口统一接件,真正做到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审批不见面”。三是持续做好电子印章备案和印章加盖工作,完善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推动电子证照在各部门、各街道互通互认,真正实现“不见面、零距离、零跑腿”。四是加大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帮办代办、延时办、预约办等推广力度,完善24小时全天候服务自助服务,优化“e办通”便民服务自助终端布点,推动政务服务更加好办易办。
4. 突出便民利企,加快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深化“政银合作”,设立“金融驿站”,推进金融服务进政务服务中心,推动银行服务网点与政务服务中心“双向赋能”,为企业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二是继续做好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帮办代办,推行“一企一策”定制化精准服务,推动帮办代办服务向企业拿地前和项目竣工后两端延伸,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三是设立“跨省通办”专窗,建立“收受分离”工作模式,畅通“跨省通办”邮政寄递和帮办代办服务。四是推出少数民族地区特色化服务,发挥“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兜底服务功能,畅通企业和群众“办事难”问题的反映渠道,推动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和复杂问题,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五是制定《禄劝县2024年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工作计划》,开展三期“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活动。截至目前,“我陪群众走流程”流程次数为299次,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5. 强化服务规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水平。一是严格按照“应进必进”工作要求,优化服务大厅规范布局、服务窗口设置、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及服务规范。二是起草《禄劝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禄劝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目前已经常务会研究通过,按程序发文实施。三是严肃工作纪律作风。每天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开展4次以上的工作纪律巡查并进行通报,经教育仍不予改正的,将建议派出单位另行派人,并报县纪委监委。四是加强政务服务中心队伍建设,强化引领示范作用。每年组织2次窗口工作人员政务礼仪培训,不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优化办事环节、提升办事效率。
6. 高效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升企业群众满意率。一是做好政务服务投诉处理及“好差评”督办、整改、回访工作。与省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对接,截至目前共接到12345便民热线转办的政务服务投诉5件、“好差评”差评1件,均已按时限要求完成处理回访,按时处理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100%。二是1-10月份,县政务服务中心共接件406126件(即办件402588件,承诺件1319件),办结435485件,按时办结率100%。17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共接件29359件,办结29359件,按时办结率100%,无投诉举报情况。
(四)坚持放管结合,扎实做好乡镇赋权事项的动态调整
1. 聚焦赋权事项评估。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局对基层减负工作的统筹部署和工作安排,按照乡镇(街道)自选、县级部门评估、县政府审定的程序开展乡镇(街道)权责摸底评估、动态调整工作,确保权力“依法下放、宜放则放”。
2. 聚焦执法队伍调配情况。调配17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共核定编制95名执法人员,开展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业务人员专题培训、部门业务培训为补充、镇街自主培训为基础的培训体系,强化培训针对性与实效性,全面提升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政治能力、法治能力、业务能力。
3. 聚焦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评估。对可能接不住、管不好的事项,组织实地察访督导,共性问题“集中会商”,个性问题“一事一议”,由乡镇党委主要领导“双签字”,县政府会议审定后动态调整事项,做到按实际工作需要精准下放、公布公示,促使赋权成果真正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五)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1. “精准化”推动,公平规则严落实。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对所有进场交易项目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把好项目“进场关”。二是常态化开展清除公共资源交易隐性壁垒和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围标串标、借用资质、违法转包等行为,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三是制定《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强化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责任落实。2024年将联合县交运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抽查检查对象不少于5个。
2. “数字化”改革,交易流程全覆盖。一是有序开展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涉及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多个领域。常态化开展“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有效预防围标和串标、暗箱操作等问题的发生。二是1—10月,完成各类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77个,成交总额34.96亿元,节约资金0.57亿元,全部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其中,工程建设项目62个、综合交易项目2个、国有建设用地交易项目 7个、国有产权交易项目5 个、矿业权交易项目1个。另外,禄劝作为客场,为全省贡献了102个(次)远程异地工位。
3. “高效化”整合,“一张网”建设再推进。一是按照省、市推进“全省一张网”建设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平台建设,改造升级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实现专家资源全省共享,解决专家人数不足,专业、地域分布不均等问题。二是助推构建数据“一网共享”、交易“一网通办”、服务“一网集成”、监管“一网协同”的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新格局,实现交易数据共享利用、交易信息全程公开、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平台覆盖范围不断拓展等工作不断推进深化。
4. “智慧化”监管,交易秩序更规范。一是运用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全覆盖、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具体到人、齐抓共管”的网格化监管体系。二是打破传统的“一标一室”集中评标模式,最大程度减少评审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干预,评标过程同步打分、云端签章、全程留痕、全程可查,实现了从“人防”到“技防”的转变。三是严格执行有诉必应、有诉必接、有诉即办。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监督投诉电话和邮箱,实现投诉举报“线上有人看、线下有人办”。2024年1-5月,处理县纪委县监委问题线索移交1件,匿名举报转办1件,目前已经按程序处理完毕。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7387599.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87599.2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 1796420.38元,增长32.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96420.38元,增长32.1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无变化;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无变化;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无变化;其他收入 0.00元,与上年无变化。 收入比上年增加是因为本年增加了以下收入: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准化建设及政务局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资金1000000元;2、政务中心大厅“惠企服务专区建设及相关设施维护经费98300元;3、“禄劝营商码”开发服务补助资金209000元;4、政务服务局政务中心光纤租赁经费100000元;5、政务服务业务经费含(2024年国产计算机设备采购资金)235000元;6、政务服务局办公楼租赁补助资金70000元。7、人员增资等费用84120.38元。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7309078.39元。其中:基本支出5072335.18元,占总支出的69.40%;项目支出2236743.21元,占总支出的30.6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90923.51元,增长32.4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3600.30元,增长2.71%;项目支出增加1657323.21元,增长286.0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无变化;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无变化。支出比上年增加是因为本年增加了以下支出: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准化建设及政务局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资金1000000元;2、政务中心大厅“惠企服务专区建设及相关设施维护经费98300元;3、“禄劝营商码”开发服务补助资金209000元;4、政务服务局政务中心光纤租赁经费98445元;5、政务服务业务经费含(2024年国产计算机设备采购资金)181578.21元;6、政务服务局办公楼租赁补助资金70000元。7、人员增资等费用133600.3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72335.1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78183.28元,占基本支出的80.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94151.90元,占基本支出的19.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36743.2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00000.00元。
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准化建设及政务局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资金1000000元;主要用于:本年完成投资项目工程3327804.87元,其中:装修工程资金1547241.87元,在包括安装、办公家具采购、其他附属工程、氛围营造、制度上墙等。设备安装工程费1550549元,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评标在线系统、会议系统、办公设备、视频监控系统、网络系统、显示系统、机房及专家门禁系统、系统集成服务等。前期费用171400元,包括设计、造价、监理服务等。代建管理费60000元,按投资的2%计取。
2、 “禄劝营商码”开发服务补助资金209000元;主要用于“禄劝营商码”小程序开发服务费。
3、 政务服务局政务中心光纤租赁经费98445元;主要用于政务局办公楼及政务大厅网络光纤租赁费,及数据光纤使用费。
4、 政务服务局办公楼租赁补助资金150000元;主要用于局办公楼及交易中心招投标业务办理场所租金。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09078.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790923.51元,增长32.46%,完成年初预算的76.0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按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11303.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1%,完成年初预算的73.8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水电费、网络费、差旅费等单位运转经费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申请拨付预算资金由于财政资金紧张导致无法正常支付,故造成预决算差异。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5530.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5%,完成年初预算的77.97%;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金、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及失业保险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两位退休人员。
9. 卫生健康(类)支出3422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完成年初预算的94.9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两位退休人员。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3399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5%,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缴费基数调整。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88.00元,决算为228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年初减少834.00元,下降26.7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88.00元,决算为228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本单位“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本单位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本单位“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34.00元,下降26.7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34.00元,下降26.7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化,本单位“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88.00元,支出决算为228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34.00元,下降26.7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88.00元,决算为228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本单位按预算支出“三公”经费,无超预算行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本单位“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本单位“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本单位“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34.00元,下降26.7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34元,下降26.7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化,本单位“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缩减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本单位无安排因公出国(境)情况。
2. 购置车辆0.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情况。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招商引资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次。本单位无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4151.90元,比上年增加858600.88元,增长633.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把劳务派遣人员工资864000元计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572234.72元,其中,流动资产235801.50元,固定资产336433.2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48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5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 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除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4990111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10270854432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