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kmlq.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2812X-202510-103063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10-24 15:47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24 15:47 浏览次数:0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800331401000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基本情况

三、 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社会救助、全县区划地名命名更新、门牌设置、民办非企业登记、社会团体登记、流浪乞讨救助、孤儿收养登记手续、五保供养定期救助、城乡低保定期救助、社会困难户临时救助、原大队干部生活补助、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殡葬管理等工作。

二、 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社会事务科、社会救助科、区划地名科、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所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 县救助管理站;

2. 县地名办公室;

3. 县殡葬管理所;

4. 县殡仪馆;

5. 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 重点工作概述

(一)聚焦群众期盼,拓展多元参与社会救助格局。一是社会救助持续推进“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健全完善主动发现机服务更加精准。制,通过“线上+线下”服务方式,将“人找政策”变“政策找人”,探索“居住地办低保”,采取诚信承诺“告知”等便民措施,对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介入。二是救助管理更加有力。开通社会救助申请APP小程序,群众足不出户办理社会救助业务。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参与家计调查,需求评估,跟踪个案服务;规范全县低保等救助管理台账。全年累计通过“政府救助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低保”小程序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3134人次。三是管理服务更加温暖。筹措资金11.9万元,通过比选方式,选定云南卓远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县7所敬老院资金进行审计和绩效考核,进一步规范敬老院服务管理,提升供养对象幸福感和安全感。2024年对全县1785名特困供养人员中有集中供养意愿的230人,及时安排入住敬老院集中供养,对1555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落实照料监护人,签订照料监护协议,确保“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等方式,积极开展服务型救助,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救助对象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送医服务,同时,鼓励、引导社会工作者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二)聚焦困难群众,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的工作。为有效防止贫困群众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致贫、返贫。社会救助科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在全力保持民政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通过落实“刚性支出扣减”“收入豁免”“单人户施保”“救助减退”措施,确保困难群众“兜稳、兜准、兜牢”。一是及时提高低保、特困保障标准。为保证救助对象生活质量不受物价上涨而降低,印发《关于调整2024年社会救助等相关人员补助标准的通知》,自2024年7月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735元/月/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534元/月/人,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至956元/月/人。二是足额发放救助补助资金。2024年,全县救助困难群众12867户25968人,发放兜底对象补助资金10151.681万元,其中:城市低保232户320人237.6122万元、农村低保6647户12033人6174.4204万元,特困人员1765户1785人2287.2675万元,特困丧葬补贴71户71人14.2万元,40%精简5户5人0.6008万元,60年代定救31户31人6.0697万元、农村社会定救59户59人22.11万元、其他社会定救1户1人3.6014万元。解决临时性生活困难群众4056户11663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266.529万元,发放困难群众2024年春节慰问139.27万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4076人407.6万元。三是扎实开展困难群众排查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导乡镇(街道)重点围绕低保边缘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支出型贫困家庭,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三类监测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严重困难户)开展专项排查行动和回头看。清退收入、财产超标和死亡不符合继续享受低保对象545户1131人(其中:农村低保532户1108人,城市低保13户23人),新增纳入城乡低保512户1298人(其中:纳入农村低保482户1261人,城市低保30户37人)、纳入特困供养173人,与2023年12月同期相比,农村低保人口增加153人,增长率为1.29%。四是持续开展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印发了《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探索建立“物质+资金+服务”救助模式,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主动发现机制、监测预警机制,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和专项救助需求,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2024年纳入救助的预警监测对象1980户4309人,其中:纳入低保1535户3380人、纳入特困供养171户172人、解决临时救助274户757人。五是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印发《关于开展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健全“线上监测预警+线下摸排核查”,发挥“云南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监测预警功能,通过大数据筛选出风险预警对象5015人,下发到乡镇(街道)逐户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2024年新识别认定低收入人口304户1108人,全县录入系统包括低保边缘户、支出型困难家庭等6类低收入人口共2.2万人,根据低收入人口因病、因学、因残、因失业等主要返贫致贫因素分类进行监测,建立“紧急干预、纳入兜底、需要关爱、持续关注”四个预警监测指标,分析筛查有潜在风险的对象,全年纳入救助低收入人口1.9万人,占低收入人口总数的86.36%。六是开展极端特殊群体认定。按照《昆明市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县政法委开展“八类”特殊群体排查,对患精神病有暴力倾向的5人纳入低保救助;其余29名特殊困难人员纳入低保救助,9名精神病患者纳入特困供养;1名瘫痪人员纳入特困供养;对病、残等原因造成困难的19名特殊对象解决临时救助等。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即要求公开的表格为空表,要在该部分文档和公开附表中对应的空表备注说明原因并注明为空表。例如:本部门XX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5762854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628543.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7314860.42元,增长2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314860.42元,增长20.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4年开展困难群众救助“扩围增效”行动,将更多生活困难的群众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故全年收入较上年增大。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57628543.1元。其中:基本支出18595886.8元,占总支出的11.8%;项目支出139032656.3元,占总支出的88.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7314860.42元,增长20.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8891665.83元,下降72.46%;项目支出增加76206526.25元,增长121.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下降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4年开展困难群众救助“扩围增效”行动,将更多生活困难的群众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故全年支出较上年增大。因2023年困难群众救济费及生活补助多列为基本支出,2024年将大部分困难群众救济费及生活补助列入项目支出中,故2024年基本支出较上年下降幅度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595886.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593782.38元,占基本支出的35.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2094.42元,占基本支出的0.49%;救济费及其他生活补助11910010元,占基本支出的64.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为139032656.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437900元。

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经费48910000元,主要用于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

2024年第二批中央及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经费27746000元,主要用于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

基本殡葬服务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殡葬改革支出,发放惠民殡葬补助。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96725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5%。与上年相比增加25678571.42元,增长19.71%,完成年初预算的329.5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按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449.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完成年初预算的4.38%。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行政运行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批复为县级资金,未包含上级下达资金,编制年度决算报表时,为保持数据金额一致进行了调整。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81695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26%,完成年初预算的340.07%。主要用于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批复为县级资金,未包含上级下达资金,全年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包含中央、省级、市级下达的上级补助资金及县本级资金。

3. 卫生健康支出562318.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完成年初预算的85.76%。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批复为县级资金,未包含上级下达资金,编制年度决算报表时,为保持数据金额一致进行了调整。

4. 农林水支出301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完成年初预算的14.5%。主要用于发放部分单位职工的绩效奖励;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批复为县级资金,未包含上级下达资金,编制年度决算报表时,为保持数据金额一致进行了调整。

5. 住房保障支出5383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7%。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批复为县级资金,未包含上级下达资金,编制年度决算报表时,为保持数据金额一致进行了调整。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元,决算为1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元,决算为18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元,支出决算为1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元,决算为1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不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慰问、入户走访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8969.42元,比上年增加1452.42元,增长0.56%,主要原因是水电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公务用车维修等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资产总额54318930.75元,其中,流动资产327400.5元,固定资产53912930.2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86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782,858.8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41163.7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0项,账面原值259,673.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207平方米,账面原值2,119,009.24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除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12800331401111

(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24024524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