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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510-103033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10-24 11:06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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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24 11:06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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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基本情况

三、 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1.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市、县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 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承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并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和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4. 统筹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 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依法监督管理合同,查处利用合同从事违法活

动的行为;组织开展对各类市场的登记管理及统计工作;负责价格监督检查、物价执法、盐务执法工作,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业活动。

6. 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安全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7. 负责统一管理计量、标准化和认证认可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8.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0.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等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执行中药、民族药品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12. 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负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检查,做好违法广告的移送工作;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13. 负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产(商)品质量监督,建立并完善消费维权体系;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有关问题产品的召回和处置,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管理工作。

14. 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体系。

15. 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市场监督管理体系,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6.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科、企业信用监督管理科、市场秩序整治和规范管理科、网络交易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投诉举报中心)、知识产权保护科、食品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质量和标准化监督管理科、计量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科、公平交易监督管理科。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1.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加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牌子);2.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管事务综合服务中心;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知识产权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4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1人(离休0人,退休6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0人。

车辆编制15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超编0辆。

三、 重点工作概述

(一)抓改革、提服务,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提振市场活力

一是市场准入更便捷。聚焦优化营商环境、行风建设目标任务,扎实推进窗口行政许可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全面推行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打造“上门服务”“周末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跨区服务”“五项贴心服务”特色服务品牌,2024年,新增市场主体11395户,“个转企”182家,办理“一件事一次办”申请2000户。二是发展环境更优越。持续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符合经营异常名录缓冲期管理的2家企业公示信息进行了修正,及时受理各类信用修复申请,共修复各类市场主体640家。落实“企业安静期”涉企行政检查36项,累计检查经营主体507户,特殊情形涉企行政检查131项,累计检查经营主体1099户;未收到企业投诉举报执法检查问题。三是市场竞争更公平。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23个单位提交的2801份增量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其中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文件254份,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的8份文件督促整改。

(二)提质量、强特色,聚焦“高质高效”提升发展效益

一是强化质量计量监管。开展成品油、燃气器具、儿童产品、烟花爆竹市场等专项检查24批次,立案查处1批次。持续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走访企业30家,收集企业质量服务需求25条。开展电子计价秤专项整治,检查农贸市场、年货街等22家,电子计价秤400余台,没收电子计价秤6台。二是强化标准引领。组织开展“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50余份,走访企业14家,对4家企业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开展省级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随机抽查不合格后处理,责令改正1家。三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加强知识产权的培育指导服务力度,为地区经济持续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创新动力,2024年新增有效注册商标283件,每百户市场主体拥有商标数提升至7件,商标申请与注册量均实现显著增长,新增有效专利授权109件。积极推动“禄劝板栗”“禄劝白芸豆”“乌东德青花椒”“转龙乌天麻”等综合竞争力强、具有显著的地域特性的产品,作为我县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重点培育。“禄劝板栗”已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初审。

(三)抓安全、护民生,聚焦“食安利民”提升人民福祉

狠抓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同向发力,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走深走实。禄劝县主体包保覆盖率100%、包保督导完成率100%、督导问题整改率100%,数据归集率达100%以上。二是加强小餐饮小摊贩规范治理。聚焦旅游景区、网红商圈(街区)、早夜市等重点区域,重点整治小餐饮、食品摊贩加工环境“脏、乱、差”等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共检查小型餐馆1521户次,食品摊贩105户次,对85户存在问题的“小餐饮”、食品摊贩责令整改。三是全力以赴保障校园食品安全。严格落实“三个1”工作机制,与89所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知识培训2场次,促进各学校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不断规范化、标准化。强化部门联动,全面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地毯式”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共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7轮次,发现问题398个,约谈相关学校负责人及食品安全总监10人次、食材供应商2家。四是开展餐饮环节使用醇基燃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摸底排查辖区获证餐饮店、餐饮类食品摊贩、单位食堂等重点单位2677户次,对进货台账不规范的2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责令改正。五是加强抽检监测力度,围绕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所思所盼,开展“你送我检”“你点我检”活动,对县城辖区内2家农贸市场和7家大型超市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快速检测3次;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1365批次,全快速检测1395批次,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细抓市场秩序规范。一是全面开展市场检查。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市场检查,对农贸市场、商超、年货街、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是否存在过度包装、市场秩序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20余次。二是强化网络监管,对从事网络经营的1120户电商在网络监管系统上进行了认领和信息核查,线上检查网站、网店132户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20余户次。三是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开展全县涉旅场所巡查整治,并强化重点涉旅网络场所、涉旅购物场所巡查,检查涉旅场所80余户次。四是持续做好野生动植物监管保护工作。检查各类市场、餐饮单位、中药材经营户等468家次,巡查网络平台内经营者30户次,整改招牌、菜单中含有“野生动物”“野味”等词汇的餐饮服务单位12家。

强抓药品安全监管。一是全面排查“两品一械”风险隐患,开展药品安全责任约谈3次;排查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使用单位385家次,化妆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683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354家次,发现风险隐患39个,已督促整改。二是开展药品经营使用领域专项整治,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打击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违法犯罪整治专项行动、“长风行动”第18 轮次集中统一行动、药剑3号——拓冰行动等专项行动,检查药品零售门店、药品使用单位、疫苗接种单位594家次。三是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领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共检查涉及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354家次,2024年我县未发生重大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四是开展2024年零售药店飞行检查及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现场核查,共核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2家,药品零售企业28家,开展零售药店飞行检查5批,检查零售药店74家,发现安全风险隐患378条,对存在风险隐患较多的9家药店进行了警告,并责令改正,对存在一般风险隐患的74家药店责令整改。五是严厉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624家次,全县全年未发生药品质量安全事件,药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严抓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整治,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38家,检查特种设备920台,发现安全隐患16处,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4份,现场整改14处,限期整改2处,拆除非法安装特种设备(电梯)1台,立案查处1件,加强对电梯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完成电梯赋码720台,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对全县燃气气瓶充装站进行全覆盖检查,发现隐患2条,已督促企业整改到位。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应急救援演练、燃气安全应急处置演练,全力配合省局在轿子山风景区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扎实办好为民实事。围绕群众反映强烈、关心关注的问题,集中力量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抓好 15 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严厉打击夜市“假劣肉”,开展夜市假劣肉制品及未成年人保护集中整治联合检查、腌腊肉制品排查整治、生鲜猪肉市场专项整治、学校食堂肉制品专项检查等专项整治10余场次,检查酒吧、饮品店等腌腊肉制品经营单位、烧烤店(摊)、农贸市场、生鲜猪肉批发供应商等800余家。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执法抽检电动自行车14批次,立案查处14批次。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问题专项行动,分层次与全体干部职工、离退休职工等开展2轮谈心谈话,做到了自检自查全覆盖、谈心谈话全覆盖,重点对昆明文笔山文化艺术陵园有限公司和县城销售丧葬用品的经营者开展现场检查,共检查企业和经营主体72家,做检查巡查记录76份,发放丧葬用品标签150份1200张,督促企业和经营户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着力规范、督促各丧葬服务用品销售的企业、经营户明码标价,严禁哄抬价格,牟取暴利,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强化矛盾调处保障消费者权益。2024年,共受理消费咨询800余人次;受理举报347件,立案查处5件;受理消费投诉73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68万元。共办理“12345”市长热线交办件956件。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在昆明”行动,已完成ODR企业创建7家,创建“消费维权服务站”11个,延伸线下无理由退货企业16户,建立放心消费“承诺商圈”1个,流通领域“承诺单位”6户。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3371591.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371591.3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5730.94元,增长0.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730.94元,增长0.11%;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等增加。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3187839.26元。其中:基本支出30513267.29元,占总支出的91.94%;项目支出2674571.97元,占总支出的8.0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79867.63元,下降5.0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64113.88元,下降2.75%;项目支出减少915753.75元,下降25.51%;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分析是营商环境投入补助经费及财政拨款食品药品安全经费比上年减少915753.7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513267.2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071259.38元,占基本支出的95.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42007.91元,占基本支出的4.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74571.9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上级补助食品药品综合监管经费共计56,934.61元,用于全县食品药品综合监管工作;县级资金支出2,617,637.36元,用于办案工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营商环境工作等费用。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87839.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779867.63元,下降5.09%,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按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213021.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96%,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9%。主要用于保障部门的正常运转和履行职能,保障部门开展和完成各项市场监管项目的支出需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91890.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3%,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

9. 卫生健康(类)支出2553398.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9%,完成年初预算的97.48%。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及其他公共卫生等方面支出。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23295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2%,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91137.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862.54元,下降17.1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89708.4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43%,完成年初预算的99.6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42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291.54元,下降18.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29.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2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1137.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862.54元,下降17.1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0291.54元,下降18.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29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2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门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 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辆。开支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开展本单位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1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业务工作、其他单位到本单位协助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次。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2007.91元,比上年减少50367.09元,下降3.3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分析为开展业务工作中,降低行政成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中除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外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2,867,044.04元,其中,流动资产2,887,612.99元,固定资产9,932,008.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7,423.0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49,785.4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96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4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4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242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除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 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4140111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决算公开表20251024081635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