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G108国道崇德段、S101省道转龙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的公告
关于启用G108国道崇德段、S101省道转龙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的公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的工作要求,运用科技治超手段,在禄劝县辖区公路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治超非现场执法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及电子抓拍区域为禄劝县G108国道京昆线K3277+460m处(禄劝崇德街道川云食品厂至官田村路口段)和S101省道轿子雪山旅游专线K126+00m处(禄劝转龙镇畔三德村段)。
二、 经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和电子抓拍系统记录的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超限运输当事人(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三、 货运车辆途经动态自动称重检测路段,驾驶人为达到干扰或者逃避动态自动称重检测目的,违反禁止标线、故意污损号牌、遮挡号牌、号牌不清晰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依法处罚记分。
四、 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自行卸载地址
(一)禄劝县崇德治超非现场执法点所在地址:禄劝县屏山街道办事处六江村委会一组宏发停车场内。
(二)禄劝县转龙治超非现场执法点卸载地址:S101省道轿子雪山旅游专线K126+00m处自行返场卸载。
五、 违法超限运输处罚地址
处罚地点: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劝大队业务大厅(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掌鸠河北路46号)。
六、 本公告自2025年11月7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