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33301000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基本情况
三、 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三定方案):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负责城市照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城市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和城市环境卫生、户外广告设施、城市绿化、城市公园的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 负责拟订城市管理措施、行业标准、行业规范、中长期规划、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指导各乡(镇、街道)的创建工作。
3. 负责城区照明、公厕、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城市地上地下管线(含水、电、气、热等)的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负责城区附属市政设施的管养维护工作;执行城市照明规章和管理规范,制定城市照明年度建设和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城市照明工程建设和日常维护管养工作;负责城市景观亮化方案审核及亮化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督检查;负责城市内涝处置工作;负责全县燃气和燃气具的管理工作。
4. 负责城市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制定市容秩序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的专项治理;承担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5. 负责对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参与大中型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城市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境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监督;检查指导垃圾处置业务和环卫设施的规范管理;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征收城市环境卫生方面的收费标准;监督、检查、指导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和管理工作。
6. 负责拟订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及设施管理的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设置许可的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综合整治。
7. 负责管理城市绿化用地,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扩建项目中的绿地指标、园林绿化规划和园林绿化设计方案、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测及竣工验收进行管理和指导;负责对县城规划区绿地占用和树木砍伐、移植、修剪进行指导、监督、核查,参与全县园林绿化重大项目立项审查;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城市防护绿地、附属绿地、道路绿地、街头游园、广场绿地的行业管理工作。
8. 负责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制定城市公园环境质量等级标准、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并指导执行;负责城市公园内规划、建设的审核;负责城市公共资源保护;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
9.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协调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不依法行政或处罚不当的行为作出纠正或查处;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工商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市政管理、商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省、市、县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处罚权。
10. 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的管理,参与编制城市管理年度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市容环卫、道路桥梁、城市照明、城市园林绿化等相关资金计划,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11. 负责城市建设规划和建后管理等工作;负责城乡违法违规建设治理工作;负责生活施工噪声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公共场所无证经营管理工作;负责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的治理工作;负责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管理工作。
12. 负责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及行政执法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受理“12319”呼叫业务;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110社会联动和县长热线交办的工作。
13. 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4.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城市综合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科。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 环卫站
3. 城市照明管控中心
4. 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
5. 园林绿化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2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8人(离休0人,退休38人)。年末共有遗属1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三、 重点工作概述
1. 突出环境卫生管理。全面落实环卫作业质量标准,加强机械化清扫及洒水降尘力度,推行垃圾收运封闭化,确保垃圾日产日清,车走地净。
2. 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垃圾填埋场管理,推进照明设施改造提升,强化城市排水管网管理,强化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全面提升公园、广场等市政设施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3. 强化市容秩序整治。一是疏堵结合,综合整治占道经营。对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的“马路市场”和占道摊点进行坚决取缔,积极开展“引摊入市”工作,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二是督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对沿街商铺“门前三包”落实不力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三是开展户外广告整治,确保户外广告布局合理、安全有序。四是强化施工工地、渣土运输管理。严格审批渣土运输许可手续,整治渣土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运输线路、时间、地点监管。
4. 开展临违建筑整治。持续加强城乡违法建筑治理,推进小区违法建筑治理。采取“一区一册”“一区一方案”的工作措施,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对小区违法建筑进行排查治理。
5. 加强园林绿化管养。县城建成区面积达7.00平方公里,建成区人口达6.35万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87平方米/人,绿地率达38.05%,绿化覆盖率达41.04%。
6.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定期组织大队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全体队员开展军训活动,提高执法队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规范案件办理。规范执法流程、完善法律文书,进一步优化执法案件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
7. 提升审批服务效率。逐步构建“互联网+智慧城市”服务平台,确保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目录认领率、检查实施清单完善率、监管行为覆盖率达标。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产使用情况,《国有资产使用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5859297.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859053.26元,占总收入的97.2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244.17元,占总收入的2.7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898398.02元,下降14.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88780.04元,增长3.22%;其他收入减少6987178.06元,下降87.48%。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费、城市雨污管网维修维护费及公共绿化(八个地块)管养经费增加。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原因是本年度主要收入垃圾处理专项资金1000000.00元,较上年度收入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村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程(二期)项目经费7537100.34元、口袋公园补助经费150000.00元等项目共计7987422.23元减少6987178.06元。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6179226.60元。其中:基本支出13095687.14元,占总支出的36.20%;项目支出23083539.46元,占总支出的63.8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771809.93元,下降26.0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18310.23元,下降2.4%;项目支出减少12453499.7元,下降35.04%。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综合目标考核奖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度减少了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村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程(二期)项目、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设施建设与应急处置专项资金、数字化城市管理新建项目、生活垃圾热解炉建设项目资金等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095687.1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602370.14元,占基本支出的96.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3317.00元,占基本支出的3.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083539.4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垃圾分类处理专项经费1781186.14元,城市雨污管网维修维护费265331.09元,路灯电费及城市维修维护费1454040.33元,禄劝县城公共绿化养护管理(含八个地块)专项经费3229832.03元,县城环卫清扫保洁费,垃圾清运专项经费12971066.00元等。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194130.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8%。与上年相比减少1808308.64元,下降4.89%,完成年初预算的94.8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按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837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发放2023年综合目标考核奖励;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类支出为2024年新增项目。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0726.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完成年初预算的95.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62375.38元、死亡抚恤8892.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59.5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财政人员经费变动。
9. 卫生健康(类)支出1172588.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3%,完成年初预算的96.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27,430.97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9,209.3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01,115.9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4,831.9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财政人员经费变动。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30,948,617.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4%,完成年初预算的92.37%。主要用于城管执法支出10,539,264.85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04,200.89元、城乡环境卫生支出垃圾清运、路灯电费等20,305,151.6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支付时间为2025年,如县城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路灯电费及城市维修养护等。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1,073,82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5%,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1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1,073,823.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56,16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0,747.75元,增长58.5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54,76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51%,完成年初预算的91.2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4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9704.75元,增长118.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957.00元,下降86.4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957.00元,下降86.4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616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0747.75元,增长58.5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5476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40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循“厉行节约”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9704.75元,增长118.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957.00元,下降86.4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957.00元,下降86.4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增多,维护及运行费用相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受考察、整治与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3317.00元,比上年增加52381.06元,增长11.99%,主要原因是城管执法公用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维持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开支。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988258429.28元,其中,流动资产3493517.14元,固定资产5659586.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元(净值),其他资产979105322.2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57.3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73.9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除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33301111
2024年度决算最终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