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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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基本情况
三、 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安排,并督促贯彻落实;
(二)组织和统筹、指导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三)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推动政法各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措施;
(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五)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六)组织指导协调禁毒、社区矫正等专项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八)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九)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十)及时向县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县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安全办公室、维稳指导办公室、综治督导办公室、执法监督室、政治部。
所属单位0个,分别是:
1. 办公室
2. 政治安全办公室
3. 维稳指导办公室
4. 综治督导办公室
5. 执法监督室
6. 政治部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纳入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范围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5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5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 重点工作概述
(一)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锻造过硬禄劝政法铁军
一是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市委和县委具体办法,不断加强政法机关党的政治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组织开展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回头看”,积极配合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确保督察达到预期目的。
二是聚焦重点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把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学习培训提升政法队伍干事本领。依托政治轮训、云岭政法讲堂等抓好政法领导干部、基层政法干警、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教育培训。坚持把专业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案例式的业务培训和实战训练,不断提高干警素质能力。
(二)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捍卫政治安全
全面加强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坚决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强化信息情报搜集,定期组织政法各单位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风险,全力获取苗头性、预警性、指向性情报线索。
(三)强化责任引领,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紧扣知责明责、履职尽责、考责问责的责任链条,围绕工作原则、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和考核奖惩等内容,以政治轮训为契机组织开展专题培训。
二是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坚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决策、上项目、搞活动的前置程序和刚性条件,聚焦群众关切领域,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进行及时、准确、全面的评估,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四)站稳人民立场,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一是高位推动疑难信访件实质化解。围绕“四下基层”工作任务,全面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要求,聚焦久拖不决的信访积案和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每季度开展党政主要领导现场“一站式”公开联合接访。
二是着力提升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能力水平。通过“理论学+实战练”模式,结合具体案例,组织全县信访业务人员开展动态实操实训,突出信访工作主责主业和重点难点,紧紧围绕“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工作要求,提升信访干部受理办理信访事项规范化、法治化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全县信访工作法治化质效。
三是圆满完成重要时段安保维稳任务。重大会议活动期间,启动“3+N”机制实体化运行,统筹做好维护安全稳定和突发案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工作专班全时段值班值守,坚持“情指行”一体化,统筹开展情报信息搜研、风险隐患化解、人员动态管控、应对处置等工作。
(五)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是抓实抓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推进“2+3(1)+N”机制实体化运行,聚焦辖区内重点人员、重点事项、重点领域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深排细查“六类风险隐患”,将每周收集的矛盾纠纷和特殊群体风险隐患纳入“七个闭环”管理流程,进行研判评估、确定风险等级、落实动态管理。
二是常态化推进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工作。针对特殊群体人员类别多、涉及部门多的特点,理顺管理关系,优化管理结构,强化部门管理职能,切实解决特殊人群管理领域中的多头管理、分散管理和推诿扯皮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六)提升执法司法工作质效,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是不断优化执法司法监督格局。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内容和要求的学习,树立红线意识,筑牢过硬纪律,加强对政法单位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
二是持续推进监督评价回访工作。把加强思想发动和教育培训贯穿工作始终,结合条线实际、城区和农村地区实际,持续优化工作流程,不断提升评价回访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实效性,群众对扫码评价接受度逐步提升,干警作风持续向好转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
三是全面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聚焦法律援助保障,对农民工申请讨薪、欠薪法律援助案件,不设任何障碍,一律无条件受理,并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土地承包、林权纠纷等与农村农民相关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七)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禄劝建设
一是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持续抓好社会面的专项普法宣传和重点普法对象的面对面普法工作,持续推进“群众身边不走的普法队伍”建设,着力夯实基层普法根基,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二是不断提高重点场所内部治安保卫能力。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对学校、医院、车站、景区景点、大型商场、大型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完成一轮全覆盖内部治安保卫检查,查缺补漏,确保保安员、装备、器材等安保要素底数清、情况明。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8830892.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25767.43元,占总收入的99.9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0.00元);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124.67元,占总收入的0.0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52656.30元,下降5.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5369.85元,增长0.52%;上级补助收入减少;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598026.15元,下降99.15%。主要原因是增加:1.社会治理创新试点专项补助资金50000.00元;2.养老保险15111.22元;3.国家税务总局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600.00元;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记功、嘉奖人员奖金4500.00元。减少:1.养老保险支出19207.11元;2.住房保障支出26203.00元;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维稳工作经费300000.00元;4.市烟草公司协同办案费300000.00元;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拨入“七一”慰问金200.00元。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9146247.90元。其中:基本支出8371791.98元,占总支出的91.53%;项目支出774455.92元,占总支出的8.4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36826.64元,下降5.5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0460.48元,下降0.72%;项目支出减少476366.16元,下降38.0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增加:1.省级综合治理经费504981.20元;2.关爱之家专项经费24740.00元。3、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专项补助资金50000.00元;4、磨憨边境032联防所建设生活保障物资补助资金28174.00元;5、2024年度国产计算机设备采购资金33828.00元。减少:1.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经费150000.00元;2.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补助经费30000.00元;3.代理记账服务费24000.00元;4.维稳工作经费222697.00元。5、烟草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经费436182.42元;6、反邪教警示教育与巩固帮教工作补助33880.00元;7.网格化服务管理专项补助资金135992.35元;8.住房保障支出37831.00元;9.养老保险45508.39元;10.医疗保险15111.2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71791.9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23691.34元,占基本支出的91.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48100.64元,占基本支出的8.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4455.9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3年省级综合治理暨平安云南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经费555615.60元,主要用于推进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工作。
国家司法救助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因案件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而生活陷入困境的当事人提供经济援助。
磨憨边境032联防所建设生活保障物资项目经费28174.00元,主要用于推动磨憨镇边境联防所规范化建设。
“关爱之家”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推进“关爱之家”基地运转工作。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32605.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7%。与上年相比减少121713.46元,下降1.36%,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按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50223.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5%,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1%。主要用于一是干部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网格员工资发放5923398.85元;二是部门日常公用经费的开支429231.49元;三是生活补助13410.20元;四是2023年省级综合治理暨平安云南建设专项资金555615.60元;五是2024年度国产计算机设备采购资金33828元;六是磨憨边境032联防所建设生活保障物资资金28174元;七是网格化服务管理专项补助资金6838.32元;八是“关爱之家”专项工作经费50000.00元;九是国家司法救助专项资金10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结余网格化服务管理专项补助资金。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该支出。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该支出。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该支出。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该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1845.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8%,完成年初预算的83.3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9035.73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2232.99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76.7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9. 卫生健康(类)支出531410.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2%,完成年初预算的94.39%。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29965.90元,事业单位医疗56394.2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22186.5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2864.1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该支出。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该支出。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该支出。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该支出。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4991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5%,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该支出。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此项支出。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该支出。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该支出。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本年无支出。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75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733.00元,下降50.5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6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3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56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63%,完成年初预算的156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363.00元,下降58.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30.00元,增长67.7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630.00元,增长67.7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支出决算为75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733.00元,下降50.5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6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5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信访维稳、命案防控等相关工作增加公务接待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363.00元,下降58.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30.00元,增长67.7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630.00元,增长67.7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加油费减少,支付燃油及差旅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命案防控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级案件倒查、“2+3+N”工作机制运行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8958.49元,比上年减少29951.51元,下降6.3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办公经费29951.51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维修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667365.80元,其中,流动资产393663.65元,固定资产273702.1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8603.6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924.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8项,账面原值8591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82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82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除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一)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三)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21601111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决算公开表202510210832424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