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行政执法委托书》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11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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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确立行政执法委托单位与受委托单位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组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批复》(禄编〔2025〕6号)等规定要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委托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全县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并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书》,明确了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期限等事项。现按规定程序向社会予以公告。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