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kmlq.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2812X-202509-102162 主题分类: 医疗卫生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9-19 16:14
名 称: 禄劝县门诊慢特病办理须知
文号: 关键字:

禄劝县门诊慢特病办理须知

发布时间:2025-09-19 16:14 浏览次数:0
字号:[ ]

禄劝县门诊慢特病办理须知

尊敬的全县市民朋友:

大家好!

为规范门诊特殊病和慢性病经办服务工作,保障参保人员待遇,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规范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经办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医保中心函﹝2023﹞191号)文件精神 ,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大家:

一、 办理依据

二级及以上医院(部分病种需三级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为相关病种的诊断资料,诊断资料为诊断证明书、出院证、出院小结、出院记录等其中一种即可。

二、 办理渠道

(一)线上渠道:

1. 医保公共服务个人网厅

2. “云南医保”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

3. “一部手机办事通”手机 APP 、云南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

(二)线下渠道:

1. 禄劝县医疗保障局设医保经办服务窗口(体育场政务服务大厅左侧)。

2. 禄劝县第一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忠爱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及16个乡镇(街道)卫生院均设医保科。

三、 办理材料

1. 有效身份证件

2. 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殊病和慢性病申报表(由各经办点提供)

3. 有效诊断资料(详见办理依据)

四、 取消门诊特殊病和慢性病复审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取消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等病种复审,更好保障参保人医疗服务需求。

五、 门诊特殊病和慢性病信息随同转

已经登记备案过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相关病种待遇认定的参保人员,省内跨统筹区参保后,其病种待遇认定仍然有效,不需要重新申报认定,实现省内门诊特殊病慢性病信息跟随参保关系同步转移,实现待遇免申即享。

六、 待遇享受标准

(一)城乡居民

慢性病门诊:无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20%,一个自然年度内一个病种最高支付2000元(精神病30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10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与住院合并计算。

特殊病门诊:年度内起付线12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0%(其中重性精神病、慢性肾功能衰竭无起付线,报销比例9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合并计算。

(二)城镇职工

慢性病门诊:年度内起付线300元(70岁以上减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0%,一个自然年度内一个病种最高支付2000元(精神病30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10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

特殊病门诊:年度内起付线880元(70岁以上减半),报销比例同住院报销待遇一致(其中重性精神病、慢性肾功能衰竭无起付线,报销比例9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合并计算。

禄劝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19日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编辑:李宗卫 编审:张云松 终审: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