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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508-101323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8-18 15:24
名 称: 关于禄劝铜锣湾广场项目“6·19”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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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禄劝铜锣湾广场项目“6·19”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5-08-18 15:24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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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619日上午9时许,禄劝铜锣湾广场项目(一期二批次)施工工地发生一起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受伤,后经医院救治无效于202479日上午8时许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13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规定,县安委办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了该起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形成本报告。

一、评估工作总体情况

(一)评估工作组

20256月,县安委办成立由县应急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住建、县总工会和屏山街道组成评估工作组,开展该起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

(二)评估工作过程

评估工作组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精简效能原则,对照事故调查报告,综合运用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和走访核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评估工作组听取了屏山街道和禄劝铜锣湾置业有限公司的汇报,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实地查看了事故现场情况。评估工作组对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查找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防范措施落实工作的不足,最终形成评估结论。

(三)总体评估意见

1.关于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禄劝铜锣湾广场项目6·19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清楚后,一是县应急局对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进行了严肃追究,依法依规对江西省衡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昆明春飞物流有限公司、云南智邦土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了行政处罚。公司和个人对事故责任主观上不推卸,按时按量缴纳了罚金。二是县安委办组织对行业监管部门县住建局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强调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倍加警觉,警钟长鸣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规定,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真正扛实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事故发生后,县住建局切实加大了行业监管力度,采取各种工作措施,堵塞安全监管漏洞。

2.关于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县住建局屏山街道禄劝铜锣湾置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对照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分别从行业、属地、企业主体角度制定了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进行了具体整改,加大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拓宽了覆盖面的广度

二、责任追究落实具体情况

(一)赵某某,江西省衡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人。安全意识淡薄,未按规定佩戴标准合格的安全帽,未辨识出混凝土泵送浇筑存在的安全风险,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鉴于赵某某在此次事故发生后经救治无效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

(二)熊某某,江西省衡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禄劝铜锣湾广场项目经理。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对熊某某作出罚款31628(大写:叁万壹仟陆佰贰拾捌元整)的行政处罚。罚金已于2025430前足额缴纳至指定银行账户,行政处罚已完毕。

(三)黄某,江西省衡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禄劝铜锣湾广场项目专职安全员。未严格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项目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对黄某作出罚款17115.5元(大写:壹万柒仟壹佰壹拾伍元伍角零分)的行政处罚。罚金已于2025430日前足额缴纳至指定银行账户,行政处罚已完毕。

(四)徐某,江西省衡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禄劝铜锣湾广场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对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江西省衡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规定作出予以辞退、扣除当月工资、永不录用处罚的决定。处理情况已报事故调查组(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报备。

(五)牛某某,昆明春飞物流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未严格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涉事泵车(云AK1780)的驾驶员、操作员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牛某某作出罚款40034元(大写:肆万零叁拾肆元整)的行政处罚。罚金已于2025430前足额缴纳至指定银行账户,行政处罚已完毕。

(六)杨某某,禄劝铜锣湾广场项目工程一期二批次的混凝土涉事泵车(云 AK1780)的驾驶员、操作员。安全意识淡薄,未辨识出混凝土泵送存在的安全风险,违反《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混凝土泵和泵车安全使用规程》(GB/T397572021[13]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昆明春飞物流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规定作出处理。处理情况已报事故调查组(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报备。

(七)赵某某,云南智邦土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员工,禄劝铜锣湾广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施工方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其作出暂停执业资格3个月的处罚。处理情况已报事故调查组(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报备。

(八)谢某某,云南智邦土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员工,禄劝铜锣湾广场项目现场监理。对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云南智邦土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规定作出予以辞退、扣除当月工资、全公司通报永不录用处罚处理情况已报事故调查组(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报备。

(九)江西省衡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认真对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未认真督促、检查项目施工现场相关作业人员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体责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对江西省衡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作出530000元(大写:伍拾叁万元整)行政处罚。罚金已于202544前足额缴纳至指定银行账户,行政处罚已完毕。

(十)昆明春飞物流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认真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认真督促、检查从业人员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对昆明春飞物流有限公司作出510000元(大写:伍拾壹万元整)行政处罚。罚金已于2025430前足额缴纳至指定银行账户,行政处罚已完毕。

(十一)云南智邦土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智邦土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职责履行不到位。未认真有效地开展安全巡视检查,对作业现场存在的“违章泵送”“现场施工人员未与混凝土输送管保持安全距离”等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云南智邦土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15天)处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处以红牌警告一年,并向社会公布。处理情况已报事故调查组(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报备。

三、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江西省衡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昆明春飞物流有限公司是事故责任单位,6·19”事故发生后,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变被动的“要我抓”为主动的“我要抓”,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深刻吸取“6·19”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审承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压紧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检查评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化、常态化,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事故有关管理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县住建局,深刻吸取6·19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倍加警觉,警钟长鸣。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建筑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排查并消除隐患,事故苗头得到有效遏制。

(三)事故属地乡镇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屏山街道,认真履行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和重点项目企业日常巡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政策,联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严厉打击各类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事故发生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不够,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思想麻痹大意,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认识不足,只顾效益不顾安全的问题仍然存在,没有守住安全底线,安全管理缺失,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存在违规作业行为。

(二)事故发生属地政府对国家和省、市、县安全生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落实不到位,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对辖区内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和在建重点项目日常巡查不到位,信息接报处置不到位。安全监管力量投入不够,发现并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

(三)行业领域监管单位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有差距,对本单位负责监管的在建项目,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平时检查多,但发现问题隐患少,没有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五、工作建议

(一)加强内部管理,培育安全文化事故发生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是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需从“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出发,构建全流程、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体系。一是筑牢责任体系,压实“全员安全”意识。明确责任链条,从“领导到一线”无死角,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需定期研究安全工作、保障投入;分管负责人及各部门需明确本领域安全职责,将责任分解到班组和个人。强化管理层“安全优先”理念,避免“重生产、轻安全”的短视行为。二是聚焦“人、机、环、法”,消除源头隐患。 抓牢“人”的因素,提升技能与意识;管好“机”的状态,保障设备设施本质安全;优化“环”的条件,改善作业环境;完善“法”的支撑,健全制度与流程。三是构建“排查—整改—复盘”闭环管理,动态消除隐患。常态化隐患排查,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发现”,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杜绝“纸上整改”。四是让安全融入日常。过安全标语、班前会安全提醒、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氛围;鼓励员工参与安全制度修订、风险辨识,让安全从“被动要求”变为“主动习惯”。

(二)强化责任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合力。属地和行业安全监管是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防线,需立足“分级负责、属地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原则,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合力。属地监管要立足“全面覆盖、守牢底线”,行业监管要突出“专业精准、靶向发力”,二者协同联动、互补短板,推动监管从“事后追责”向“事前预防”转变,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升级,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遏制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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