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信息公示表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信息公示表
公示单位:禄劝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7日
反馈问题 | 任务12 侵占保护地问题还时有发生(市级任务40—31) 侵占保护地问题时有发生。昆明明宇矿业在云南轿子雪山省级风景名胜区超范围开采磷矿7.5亩。 |
整改目标 | 依法依规立案查处违法行为,完成超范围开采区生态修复工作。 |
整改措施 | 措施1:依法依规对非法采矿和破坏林地行为进行查处,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情况进一步核实,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置,对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条件的,按规定严肃追究损害赔偿责任。 措施2:全面清理昆明明宇矿业位于禄劝县转龙镇老糟子村委会萝卜树村开采点所有采矿设备,督促企业撤出人员及设备,加强矿山进出道路管理,制止违法开采和运输违法矿产品行为。 措施3:编制禄劝县转龙镇老糟子村委会萝卜树村开采点矿山生态修复方案,按期完成生态修复工作。 措施4:加强云南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云南省轿子山风景名胜区日常巡查、重点区域巡查,发现违规违法使用林地或破坏植被的违法行为及时报告查处。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1)及时开展依法查处。2024年3月,禄劝县发现明宇矿业以生态修复为名非法采矿侵占生态保护红线问题,县自然资源局立即对非法采矿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24年6月,禄劝县自然资源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明宇矿业有限公司非法采矿问题作出罚没款共计163.59889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同步移交公安部门;公安机关于2024年7月1日正式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2024年5月17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对明宇矿业有限公司在风景名胜区内开矿、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24年8月27日对其违法行为作出67.5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2)严格按要求完成修复。2024年4月,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禄劝县转龙镇老糟子村委会萝卜树村小组后山脚民采点磷矿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方案的批复》,并按照修复方案开展生态修复。目前,治理效果较好,已转入了常规管护阶段。2024年9月23日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到禄劝县开展实地核查,禄劝县按照成都局领导现场核查的指示和要求,认真梳理,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工作。一是立即督促企业对生态修复工程现场开展整改,完成树木补植补种、冲沟修复及排水沟疏通。二是禄劝县于2024年10月17日完成县级验收并同步报请市级验收,市级于2024年11月4日完成验收。三是完成明宇矿业有限公司在风景名胜区内开矿、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违法行为67.5 万元罚款。四是2024年11月29日禄劝县委县人民政府联合印发的《关于构建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监管体系的意见》正在征求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3)进行严厉追责问责。禄劝县纪委监委于2024年5月30日对萝卜树磷矿项目相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对县自然资源局党组通报问责,对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转龙镇人民政府等11名科级及以下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县纪委监委按干管权限于2024年9月26日已将禄劝县政府时任分管领导移交昆明市纪委监委办理。 (4)加强全过程沟通与协调。2024年4月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赴禄劝县督察期间,禄劝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全程陪同,将禄劝县有关工作情况作了详细汇报,积极争取成都局的理解和支持。5月22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领导、禄劝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到成都局督察云南期间驻地澄江市委党校,向带队督查的主要负责人作汇报,将禄劝县的思想认识、整改措施及进展、干部问责处理情况一一报告。2024年11月13日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赴云南省就重点督办问题开展“回头看”工作期间,禄劝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到成都局驻地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向带队督察的上级部门作汇报,将禄劝县对问题的整改措施、工作成效、干部问责处理情况再次一一报告。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领导对禄劝县整体整改工作给予高度认可和表扬,评价“整改到位,效果明显,动作迅速”。 |
自查自验情况 | 该问题于2025年7月3日通过了县级自查自验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邮箱:lqzrzyj@163.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张重洗 0871-689134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