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调解一起消费者购买野生菌纠纷投诉
近日,禄劝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外地消费者王先生(以下简称“消费者”)电话投诉,称其在禄劝县域内某农贸市场向一商户购买价值250元的野生菌,因误认菌种发生消费纠纷,要求商户退货退款遭拒,双方发生争执。
接诉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消费者自述因不熟悉野生菌品种,误将商家售卖的菌种当作自己所需品种购买,但商家在交易时已明确告知其野生菌种类及特性,消费者仍确认购买。商家表示野生菌系从大包装里分装销售,分装过程中野生菌会出现断裂,影响品相,若退货则无法二次销售,故拒绝退货退款。消费者在退货被拒后,与商家发生口角,并在投诉前持续两小时干扰商家正常经营,直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到场处置。
考虑到野生菌的特殊性(分装后不可复原),且消费者行为对商家造成一定影响,经调解,商家同意按照进货价退款50元,消费者表示接受。
近期野生菌上市,为防范消费纠纷及中毒风险,特提醒广大消费者:1.选择正规市场,避免购买不熟悉或难以辨认的野生菌,同时留存购买凭证,便于维权;2.确保烹饪熟透,避免凉拌或混食野生菌,如食用后出现头晕、呕吐等症状,立即就医并保留样本;3.遇纠纷可拨打12315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避免过激行为。(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李宗卫 编审:张云松 终审: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