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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504-982159 主题分类: 政府特许经营权交易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4-17 17:03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规范遗体接运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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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规范遗体接运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7 17:03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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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遗体运输行为,加强殡葬服务行业监管,提升服务质量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公安部等八部委《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告知如下事项。

一、火地区遗体的运送业务必须由殡仪馆承办禁止未经批准的其他社会车辆承接遗体运送业务。禁止将应当火化的遗体运送到允许土葬的地区土葬。特殊情况需要将遗体运往异地的,应当遗体接收地的县级民政主管部门出具遗体接收证明,经遗体所在地的县民政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审批,由殡仪服务专用车辆运送。

二、对非法承接遗体运送业务和为此提供便利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依据《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从严查处。

三、请相关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杜绝社会车辆接运遗体行为;因违法行为引发的法律后果由涉事人员自负。

四、已报备的殡葬专用车辆必须统一喷绘禄劝殡仪服务监督举报电话087168999199”标识,驾驶人员佩戴实名工作牌,请广大市民监督。

县殡仪馆业务电话:0871-68901066

监督举报电话:0871-6899919968999178

特此公告。

附件: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殡仪服务车辆信息备案公示表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5416

(公示版)禄劝县殡葬服务用车备案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