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决策制度,规范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相关规定,依照单位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经认真研究并报局党组同意,制定2025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 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制定或调整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涉及财政领域的重大规划和重大改革措施;
(三)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及其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五)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出决策的事项。
三、 有关要求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5年3月25日
附件: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决策事项 名称 | 承办单位 | 政策依据 | 拟提交决策时间 |
1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关于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 2025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