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部门):
《2025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按照2025年度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决策部署制定的重大公共政策措施和行动方案;
(二)编制和调整涉及全县文化和旅游领域发展中长期规划、文化和旅游领域重点专项规划和措施,含全县文化事业、旅游业发展和文物、博物、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和措施;
(三)制定涉及全县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改革措施、管理办法、重大活动举办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以及须报请上级决定的事关全局的重要事项;
(四)对文化娱乐行业市场准入行政审批许可的决定事项;
(五)涉及文旅市场主体利益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等应由本单位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涉及文旅领域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制度,凡是纳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应当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实施。
(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应按照要求,明确决策事项名称、决策具体承办科室、时间计划、履行程序等内容。
(三)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需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要的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